说说体罚。 一说体罚,不少人就会举例说在美国体罚是违法的等等,现实情况是怎么样的呢?最近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三河学区(ThreeRivers)以6比0全票通过了允许体罚学生的新政策,根据这项新政,学校校长和教导主任有权利在学生不听话的情况下对学生进行体罚,他们拟用一种桨型木板抽打学生的臀部。 德克萨斯州的三河区并不是美国唯一支持体罚学生的学区,下图是《今日美国报》(USAToday)统计的分布情况,浅蓝是允许体罚的州,深蓝是禁止体罚的州,灰色是这方面没有法律规范的州。从这份地图上看,允许体罚的15个州多集中在美国中南部,明确禁止体罚的州则主要分布在西北部,除此之外,美国还有八个州未对是否允许体罚作出明确规定。 对于是否允许对孩子实施体罚,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一些人认为体罚是非常野蛮的行径,无异于一种有选择性的犯罪,代表人物有美国教育部前秘书长约翰金(JohnKing),他去年11月就曾经写过一封公开信给各州州长,呼吁体罚政策在全美范围内的尽快废止。但是另外的一些人则认为,适当的体罚有助于威慑那些频繁扰乱课堂秩序、尤其是影响他人的那些孩子,前面提到的三河校区校董们显然就属于这一类。 上私立中学前,我女儿就读的是弗吉尼亚一所公立小学,班里有过这样的熊孩子,在课上捣乱,老师先是制止,如果效果不佳,让其离开教室到过道去单独做课上练习,并惩罚失去午饭后到外面玩的时间;如果继续表现不好,送校长室,叫家长。弗吉尼亚是不准体罚的州,所以这些一般就是学校能做的全部了。 作为一名大学老师,我个人认为不论是体罚也好,其他惩罚也罢,关键要有度,有目的性,其实比起体罚,某些心理惩罚对孩子的伤害有时更深远更严重,所以不管怎么惩罚,惩罚多严重,或是惩罚单用,或与鼓励结合,目的都有一个,就是让学生看到这是犯错的直接后果,达到惩戒的目的即可。 学生的顽劣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天性,也是他们探索世界的一种方式。学生不做作业也好,扰乱课堂秩序也好,体罚都不是最佳选择。对于此类学生,我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第一,找机会跟学生谈谈,尽可能弄清楚学生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学生调皮捣蛋肯定是有原因的,不会无缘无故那么做,顽劣不是孩子的天性,探索才是,但是没人指导的探索就很容易出问题。作为老师,遇到问题学生,不要有先入为主的偏见,找机会跟学生谈谈,弄清楚原因是基础工作。 第二,相比于体罚,试试其他对学生成长有利的惩罚方式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惩罚学生的方式很多,体罚是最不值得提倡的。一名优秀的教师,总能找到比体罚更好的惩罚方式。比如让上课讲话的学生在班会上做即兴演讲,让不做作业的学生负责收发作业本,这既是一种惩罚,也是一种刺激。用事实把学生逼迫一下,有可能会激起学生的好胜心。而体罚,除了增加学生的怨恨外,很少能起什么正面作用。 第三,在不影响其他学生的前提下,给捣蛋学生更多的关注,有时候老师的一句话足以改变学生的生命轨迹。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很多学生之所以喜欢捣蛋,目的其实只是希望借此引起老师或家长的关注,是一种刷存在感的行为,其本意并不是要制造麻烦。既然他们刷存在感,老师就给足他们存在感,多关注他们,时时监督他们,这比体罚他们更有效。 第四,没有什么比放弃学生更残酷了,在孩子的成长阶段,体罚学生要慎重。人之初,性本善,天下没有不想学好的学生,教不严,师之惰,天下只有不负责任的老师。体罚学生,就是老师缺乏责任心的表现之一,最要不得。 身为教师,就要秉承教书育人的理念,坚守师风师德,面对调皮捣蛋的顽劣学生,通过恰当的手段让学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比体罚更有效。当然,这需要教师有足够的耐心和爱心。 这个问题问得好啊!学生不做作业是他自己的事,影响不大,但他在课堂上大声说话,捉弄别人,午晚休影响师生休息呢?怎么办?学校老教育他也不改呢?怎么办?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学校当然也有校规,学生也有学生守则!但学生守则只说明不能做什么,却又没有说明做不到要承担什么责任。你们叫这教师如何做呢?只能眼睁睁的看他影响别人学习了! 近年来,学术界、各路媒体和网络舆论对于体罚问题的立场分成两大阵营:一方认为禁止体罚体现了人类文明的进步,我们不应该再倒退回去;另一方认为一刀切地全面禁止体罚,使得教师的教育、管理举步维艰,不符合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 回顾历史,我国在允许体罚还是禁止体罚的问题上一直在做波浪式前进,从最初体罚行为泛滥,民怨四起;发展到全面禁止体罚行为,师怨四起;再发展到近期,人民和教师群体对体罚是否是教育的必要手段发生了内部分歧。 可以说,这一波浪式前进的过程既是我国人民人权意识苏醒,百年来多代人共同努力,所带来必然结果,又是社会发展到新的阶段,教育和法制跟不上时代需求的缩影。 尽管社会各界对体罚和教育惩戒权的讨论旷日持久,但在如何界定和划分教育惩戒、体罚和变相体罚仍是一个黑箱。大多数情况下,所有参与讨论的人其实是在各说各的,没有人能拿出令人信服的依据和措施。 支持体罚的人会说:如果往回看,中国的整个教育史时始终伴随着体罚;如果往外看,各个发达国家或多或少都有体罚的制度。 而反对体罚的人会说:学生言行的对错谁来判断?如何判断?错误的严重程度谁来判断?如何判断?惩戒与批评教育的性质谁来判断?如何判断?体罚、侮辱的外延谁来判断?如何判断?体罚、侮辱的后果谁来判断?如何判断? 具体到当代中国的教育困境上,一方面是媒体和舆论对教师反复捧杀、棒杀,另一方面是家校之间的矛盾纠纷缺乏权威的第三方仲裁机构 由此可见,是否允许体罚,既和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有关,又和它的现行法律有关。其中法律应该是最核心、最重要的依据。 遗憾的是,我国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体罚或变相体罚规定过于笼统、模糊。 我国关于体罚的规定散见于《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这三部法律规定中,但这些法律都只作了粗略的规定。如《义务教育法》的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却没有对于体罚的概念、类型、原因、程序做出界定。《教师法》只在第三十七条规定了教师实施体罚造成学生伤害后所要承担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由于法律只对体罚、变相体罚做了全面禁止的简单规定,各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各个学校管理层为了避免惹上官司,只能一刀切地禁止教师做出任何疑似体罚的行为,不问动机、不问过程、不问程度、不问结果。甚至有些学校在管理章程中明确规定:教师不能罚站、罚抄、学生上课讲话也不能将其罚至教室外等等,所有与罚相关的都要坚决杜绝。这么一来等于变相放大学生的权利而过分限制教师的管理。这就难怪教师和部分立场客观的媒体认为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削弱教师的教育管理权,剥夺教师必要的惩戒权,使教师难以维护正常的课堂秩序。 为了拨乱反正,教育部在2009年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明确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但是这份规定依然没有对适当方式做出明确界定。一旦教师与家长在适当方式这四个字的理解上产生分歧,无数口水和血水又将四起。 法律对体罚权的禁止是我国教育立法的必然走向,符合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但缺乏明确界定和程序依托的法律规定无法消除家校之间的矛盾和教师对的消极应对。对于一些经常违纪、严重扰乱正常课堂教学秩序的学生,教师和学校往往不敢行使合理的惩戒权,因为要区分惩戒和体罚本身就是一个难题,操作不慎就会馅入非法体罚的泥潭。 我国历经百年才废除体罚,到了今天居然成为制约一线教育教学的枷锁,这不仅是教育不能承受之痛,也是法律不能承受之痛。 参考文献: 功能比较阈下教育体罚权论争 法制、良知与常理的交织与困顿,对教师体罚行为社会反应的大数据分析 以道德的方式来教道德为何这样难 美国教育体罚的渊源、现状与前景 教师惩戒权的立法考量 义务教育阶段德育困境的法理问题 直接给捣乱的学生跪下,喊他小祖宗,求着让他不要扰乱课堂纪律。说自己没本事才在这里当了那么多年的教书匠。现在上有老,下有小。如果失去工作就还不起房贷,让他好心放自己一马。 学生不做作业很不妥吗?对于一个做了22年的老师来说,学生不做作业是很小的事情,喷子们先不要用什么误人子弟的废话来说事,这方面做得不好才真正是误人子弟。 我教的都是乡下学生,除去民校招走的和重点公办学校招走的,剩下来的,一个班能有一两个稍好点的学生就不错了。很多学生天天打架天天见家长的都有。所以不做作业的学生是很多的,如果你还用以前老师的方法去催交作业,那到死的一天都不能催交得完。我们只有用尽量这个词了。然后我们来分析一下关于不交作业的处理情况,特别是对于已经没有优生的学校,因为这种学校是最多的: 一、学生的成绩真的很差,有些学生甚至根本在小学就养成不交作业的坏习惯,无论老师如何威逼利诱,他还是一次也不交,这些基本是放弃的了,想到办法就去催一下,他还是不交就没有办法了; 二、对于教英语的我,很多时候布置的作业都是抄写翻译,堂上练习或者书面练习不会布置回家做,因为这样很浪费,学生把这些作业拿回去,会在不复习的情况下做,有些乱做,有些会查书,而有些又会问同学,更有些会第二天回到课室去抄别人的作业,所以,我布置回家做的一般是抄写翻译,其它都在堂上做,堂上讲; 三、而对于没做作业的学生,以前会罚跑步,现在不行了,罚做俯卧撑也不行,只有罚抄书了,其实对于水平这么差的学生,罚抄书的作用也是不大的,但只有这样了,要是学生和家长跟你讲人权,那可能连罚抄书也不行了。 四、有人想到留堂吗,留堂是可以的,但是,学生会大言不惭地说,留堂不就是留你自己吗,想想也是,那干脆就不留了。 其实我们出来的时候都是怀着一腔热血的,都想桃李满天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你会发觉,这个梦想越来越不实际了,可能永远无法实现,别说老师误人子弟,现在都是子弟误了老师了。 教育没有了惩戒,如何纠正行为习惯有差异的学生?当所有的言语教育已经完全不起作用时,必须要有适度的惩戒! 这就好比一个国家的管理,如果国家不设法律法规,光靠公民的社会公德,社规民约,道德素养就能完全约束公民中规中矩吗? 从古以来,戒尺在教育者的手中都未曾尴尬过,但现在的教育者普遍性的无所适从,讲不得,罚不得,师之威严不复存在 这个体罚学生的问题确实是现在教育界的难题,早上还看见一个新闻说是学生因为老师的体罚又跳楼自杀了,家长告学校老师要赔八十万。我个人觉得造成这种问题主要是两方面: 一是 目前的学生确实比我那会娇气了,说不得,打不得,动不得了。这主要是目前家庭孩子都少,在家里都是皇帝公主,爸爸妈妈可能根本就一点都不使唤他们干着干那,所以他们听不的一点不自在的话,稍微被老师说个几句,心里就受不了了,就感觉跟遭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想当年,我都是被老师罚在全校师生面前做检讨,吓得我回家还不敢跟爸妈说了,最后也就那样了,没啥大不了。所以造成目前学生在学校这个情况,家庭教育有很大的关系。每个人的成长不可能一帆风顺,可是目前很多家长都怕孩子受苦受累,心灵上更是不让受一点委屈,成长的太脆弱了。 二是 现在的老师我觉的也应该转变思想了,因为你面对的学生已经不是十几年前的学生了,如何体罚学生也应该跟随时代了。十几年前的学生你拿板凳腿揍了估计都没事,现在的学生你拍人家一巴掌弄不好就跟你寻死觅活上了。还有老师不应该对学生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不管这个学生学习怎么样,应该都以朋友平等的心态来对待,就算是这个学生学习不好,因此扣了你的奖金几百块钱,可是老师最基本的师德就仅仅是教会学生知识吗?不应该教会学生怎么做人吗?为人师表,不应该担负一点责任吗?学生除了每天晚上回家和父母在一起,可以说大多数时间还是和老师在一起,老师可以说是学生的第二父母,难道不应该好好关注学生心态发展吗?现在的教育动不动把问题一股脑推给家长,老师有没有摸着胸口问一下自己,住校的学生一个星期才回一次家,可以说天天和老师待一起,你们难道不应该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负责一点吗? 三是 对学生的体罚,家庭和老师要相互沟通,不要相互误解了对方!尤其是家长误解了老师,按我们以前老师的说法,体罚学生的老师才是好老师。想不惹麻烦,大不了放羊式管理了。 因此,综合以上三点。我觉得对扰乱课堂纪律的学生老师还是要相对的指出来,不能听之仍之,这是对学生的负责,也是对老师自己的负责。老师也要从自身找一下,看自己的哪些行为是不是让学生产生了报复的心里,故意破坏课堂纪律了。 教师手握戒尺体罚学生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是公堂摆着刑具,官老爷大喊:大刑侍候!的时候,是官差手握皮鞭,看到有不听话的百姓,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一鞭子的时候,在官老爷用大刑侍候审讯犯人、在官差用皮鞭管理百姓的年月,教师用戒尺教训不听话的学生也就是天经地议的事情了。 但社会进步了,公安局审犯人不再喊大刑侍候了,城市管理人员也不再用皮鞭抽打不听管教的小商小贩了,而唯一没有随着社会一起进步的却是教师,老在怀念拿着戒尺体罚学生的年月。 谢谢邀请。 作为一名老师,最靠谱的职业本领,不是靠体罚学生来维系生存能力,也不能仅限于用惩罚手段管理学生,更不能用自己的超越法律法规行业特权行驶权力。 一,学生不做作业怎么办?作为一个老师,对于学生不做作业的抗拒行为,要因人而异,细心研判。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我们往往的常规是凡是不做作业的学生,一律挨批怒火攻心,先打几板子或给家长激情四射。殊不知这样的处理方式是极端化的一种习惯行为,因为学生不做作业有非常多的有可能,老师用最简单的一刀切方法,学生会对自己的老师产生反感情绪,适得其反,越来越严重。怎么办?我们的少年时代都是学生,作为一名学生,对于老师布置的作业完成也好,完不成也罢,全部都不是一个模式下的作业布置图。完成作业的不一定是个好学生,同样的道理,完不成作业的不一定是个差学生。完成与未完成之间的各种各样问题,复杂而有待提高自己的处理方法。仅仅不是靠体罚违章操作,老师的布置作业和学生的接受能力紧密相连,学生不做作业是老师检查自己的苦口良药,最常见的问题是作业太多,难度大,三番五次反复无常。所以说,学生不做作业,老师火冒三丈,其实是两败俱伤,劳而无功。 二,学生扰乱课堂秩序怎么办?我们常常用课堂上的教学质量好,要有课堂组织纪律性来作保证。常言道教育有方而教无尽法。学生在课堂上的扰乱行为,前提条件是老师的常规检查和教育严禁告诉学生。有很多迹象要分清主次,辨别事因,掌握好处理方法。一般都是采取应急预案,按照正常秩序进行课堂环节讲练结合,课堂上出现一些异常反映,特别是个别学生的故意扰乱行为,最好的处理方法是不影响全班的整体进度,一个老师如果没有一般的课堂纪律组织能力,没有对应的教育和管理学生的教师威力,没有对个别现象的掌控课堂,仅仅限于老师的惩罚和处罚,是事与愿违,教法单一,师生关系疏远,甚至会产生敌对情绪。棍棒底下出孝子不能成为现时代学生的良性循环教育手段,法律法规不允许,师生情感不能融洽沟通,安全隐患防不胜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