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恶狗伤人事件日益频发,特别是很多人态度极为恶劣。7月2日,安徽蚌埠绿地中央广场便发生这样一起令人感到气愤的事情。 事情经过如下:当日,女子邹某带狗出门遛弯时,邻居邵某的孩子就逗了下狗,狗就突然窜向邵某家的孩子,让孩子受到了惊吓,于是邵某与邹某发生争执并相互撕打,遛狗女子还说:"敢动我的狗,我把你小孩弄死。不就是钱吗?几千万我都赔得起,你们没我的狗值钱,不相信来试试。"。后来,邵某报警称狗咬了自家孩子。 民警赶到了现场进行调解,双方再次发生激烈争吵,民警当场予以制止,但遛狗女子的态度非常嚣张。此事在网络上曝光后,不少网友纷纷指责这名女子毫无道德底线。有网友认为这样嚣张跋扈的女人真是枉为人,狗怎么能和人命比,还有的说在公众场合遛狗不栓绳子已经违法了,还敢这么嚣张,简直太嚣张了。随后,"蚌埠徽州宴餐饮有限公司"发布声明,但很多网友并不买账,认为该公司并没有道歉诚意。 7月4日,该派出所依据调查事实,依法对邹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三日、对其现场语言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四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七日。 近年来,遛狗伤人事件屡见不鲜,但法律已经明文规定,遛狗必须栓绳,邹某的行为明显是知法犯法。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法律规定: 1、携带犬只出户应戴犬牌并系犬绳等。 2、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情况,决定在城市特定区域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 相信,邹某一定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此外,提醒各位遛狗人士一定要管好自己的爱狗,以免发生扰民或伤人等事件,如不慎发生相关事件,大家一定要以正确积极态度承担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