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的意愿是由父母、师长、学校、教学科目、教学方式和国家当局在孩子身上激发起来的。由父母激发。如果他们在孩子面前赞扬学问和有学问的人,或者,如果他们允诺给予精美的书籍和漂亮的衣服或其他美好的东西以鼓励他们勤勉;如果他们称赞老师,称赞他以友善的感情对待学生,又称赞他们的教学技巧(因为热爱和尊敬的感情是最适合于激发模仿意愿的感情);最后,如果父母不时地让孩子给老师送一点小礼物:用这种方法,容易使孩子喜爱他们的功课和教师,信任他们。由教师激发。如果教师温和,循循善诱,不用粗鲁的态度疏远他们,而是用慈父般的感情和言辞吸引他们;如果他们称赞正在进行的学业优美、令人愉快、容易;如果他们不时表扬勤奋的学生(对于幼儿可给予苹果、坚果、糖等等);如果他们把学生叫到面前来,个别地或当着全班,把他们必须学习的事物画给他们看,或给他们讲解光学的或几何学的仪器、天文、地球以及诸如此类的适合于激发他们的敬意的事物;此外,如果他们偶尔要孩子给父母带个口信;总之,如果他们亲切地对待学生:就容易赢得学生的感情,从而使他宁愿上学而不愿呆在家里。如果教学法要激起对知识的爱好,它就首先必须是自然的,因为自然的东西是不用强迫进行的。水从山坡上流下来不需要强迫。如果把它挡回去的堤坝或别的东西被清除,水就立即下流。没有必要劝说鸟儿飞翔,鸟笼一打开,它立即就飞出去了。不需要强求眼睛和耳朵去享受呈现在它们面前的一幅精美的图画或一支优雅的曲调。在这一切情形下,更多需要的是约束而不是强迫。其次,要引起孩子的兴趣,必须小心地使用惬意的方法,使不论多么严肃的每一件事情都能以亲切的、吸引人的方式呈放在他们面前,以对话的形式,例如,互相竞赛,抢答,或辩论诘难性的问题,比较,寓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