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做家务,父母该不该给予物质奖励?
当父母第一次用物质奖励诱惑的时候,孩子会去按照父母的要求去做。这就让很多父母得出一个经验:物质奖励对孩子是有用的!
但是,这种作用是短暂的,并且是有副作用的。
物质奖励下,孩子根本不可能坚持做一件事情。
在心理学有一个自我决定理论,所有人,包括孩子,都有三个基本心理需要:归属感、自主感和胜任感。
如果这"三感"得到了满足,孩子会更愿意去做一件事情,也就是内在动机提高了。但是物质奖励恰恰破了这"三感"。
比如说孩子做家务,原本他能学会做一件事情,那种胜任感会让他内心非常愉悦。
但是如果是妈妈说扫垃圾奖励你五毛钱,刚开始孩子会寻思:五毛钱啊,可以买一根棒棒糖了,这买卖还可以,扫地就扫地吧,他会忽略内在的成就感,继而把注意力放在外部的物质奖励上。
当孩子得到钱,吃到棒棒糖,那一刻也很开心,这就是一种外在动力。
但是这种开心是没办法持久的,糖吃完就没了啊!时间久了,他会觉得很烦,我扫半天地,才换五毛钱,尤其是当他发现不扫地也能吃到糖,那这种物质奖励的外在动力彻底失效了,他再也不愿意扫地了。
对比两种做法,一种是对孩子成长进行欣赏和肯定,激发孩子的内在动力,,一种用物质奖励这种外在动力的方法,来推动孩子去做一些事情,结果天差地别。
过度理由效应是从社会心理学家费斯廷格的认识不协调理论衍生出来的概念。
如果人们一种行为本来有充分的内在理由,则人们对于行为与其理由的认知是协调的。
但此时如果以具有更大吸引力的刺激(如金钱奖励),给人们的行为额外增加"过度"的理由,那么人们对于自己行为的解释,会转向这些更有吸引力的外部理由,而减少或放弃用原有的内在理由。
此时人们的行为就从原来的内部控制转向了外部控制,如果外在理由不复存在,如不再提供金钱奖励,则人们的行为就失去了理由,从而倾向于终止这种行为。这就是过度理由效应。
激励是一种策略,更是一种艺术,它应包括精神上的嘉奖,而不是单纯的物质刺激。使一个人持续不断的努力,应该激发其内在的动力,而不能只靠外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