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种违法犯罪可以用历史久远为借口而不进行追究,如果某种存在可以以历史久远而忽略,如果一个人的丧生可以因为历史久远而无视,那么历史是否成为了掩盖一切真相的罪魁祸首? 不管是历史也好,现实也好,存在即是合理的,只要存在过,就不能被忽略,就不能被无视! 历史是一种记录,不管是丑的还是美的,不管是恶的还是善的,不管是光明的还是黑暗的,都是一种社会形态与人性善恶的记录。 如果有些事不是发生在别人身上,而是发生在自己身上,那么,也许这件事对于我们自己来说就是天大的事,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有人看热闹,有人冷嘲热讽,有人推波助澜,有人落井下石,完全一种漠视与冷情的做法!有道是火掉在谁身上谁才会疼,真正能感受到疼痛的永远是切肤之痛! 对于那些高高在上,对他人握有生杀予夺大权的权利人来说,一句历史久远的借口,永远都是推诿的理由,不管历史多么久远,事实就是事实,真相就是真相,谎言永远无法掩盖真相,历史也无法掩埋真相! 但凡有过事实,曾经有过发生,那么总会留下蛛丝马迹,就像那些被历史尘封了几十年的案件一样,也许当年限于各种条件,没有找到突破的口,但是随着科学的进步,随着科技的发展,文化的创新,有些事情的真相就会慢慢浮出水面,有些痕迹就会越来越清晰,有些面孔就会越来越清楚!为我们找到新的突破口指明方向! 我始终相信,只要有真相,真相就不会被历史淹没,只要有犯罪,就必须追究!违法必究! 社会的进步,不是忽略,不是无视,而是更加用心的维护法律尊严,用心的维护公平正义。法治的进步,不是放弃,不是阻碍,而是更加明智的选择方向,用科学代替愚昧,用理智代替冲动,用光明掩盖黑暗!如此,我们才能够对社会有信心,才能够对国家有信心,才能够对法治有信心,也才能够对公权力机关有信心! 在追求真相的道路上,可怕的不是年代久远,而是无视真相的冷漠!难的不是事实,而是人心!某些人罔顾事实、颠倒黑白的做法,才是真正阻碍真相的那堵墙! 一件事,如果不能设身处地,那么就保持公正;一段情,如果不能感同身受,就保持理智;一个真相,如果不能判别真伪,就保持中立!盲目的崇拜和盲目的迫害一样不可取。 我始终相信,有事实就会有真相,只是需要一个证明的过程,一个有说服力的诊断!相信我们的法治不是个别人的私权,更不是个别人的私法,它始终是大多数人的公法,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而存在的!所以,历史不是不作为的借口,年代久远更不是推诿的理由!民心所向才是真正推进事件发展最大的推力! 道长且阻,大家用心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