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一词,给人感觉首先是孩子受欺负了。可是现实中,儿童参与劳动未必是受欺负了。而现在童工一词对儿童未必全面的保护。拿这次冰雪蜜城这事,老板错了,那遗弃的人有没有被追究呢?杜绝童工难道只是杜绝儿童不工作就可以了吗?如果父母,监护人利用监护儿童权利让儿童从事不适合儿童的劳动,算不算童工呢?再说说影视剧里和卖儿童服装玩具里的儿童。那算不算童工呢?为何我们没有对这样的童工没反应。原因是他们没有受虐待,也没有被剥削,甚至获得更多的利益。所以,换个思路,说童工的原因是为保护孩子不被剥削和虐待即可。 那么我们的法律只要保障孩子不被剥削和虐待就可以工作。比如有部门监管,工资是成年人两倍等等。 就像那些儿童拍电影或者家里孩子帮父母干活。如果存在虐待,不管亲不亲,都要负责。而不是说儿童帮父母干活就不是使用童工这么含糊不清。如果父母虐待孩子工作,谁来保护孩子呢?所以根本问题是不要让孩子受虐待和剥削就可以。 你们认为怎么保护儿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