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他的权利也是他的义务,不能割裂。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法律层面,我国义务教育法里有明确的规定,孩子处于义务教育年龄阶段,即目前的小学和初中,属于9年义务教育,国家要为孩子提供学习的机会,学生必须参加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这既是孩子所享受的受教育的权利,又是孩子必须履行的接受教育的义务,没有选择的余地。如果辍学,要追究家长的责任,不允许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放弃学习,参加工作。我国近期提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教育和义务教育的相同之处,是国家都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提供受教育的条件,不同之处在于学生拥有不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比如选择就业。 二是人生层面,人的一生离不开学习,入幼儿园以前,在家里向父母学习,进入幼儿园,开始了向老师学习,经历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得5个阶段向老师学习以后,进入社会,还要继续学习,终身学习。如果认为,人的一生里,把学习当作自己享受的权利,而自己没有学习的义务,可以不学习。在一般人看来,这个人一定是另类,他的一生,要么被浑浑噩噩所困扰,要么被时代潮流所抛弃。 三是学习过程层面,如果孩子连续学习了几个小时,身体劳累,精神疲惫,这个时候当然可以放弃学习,不再履行学习的义务,以自己所喜爱的方式,愉悦身心,充分休息。这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会玩的孩子,才会更好的学习。如果孩子是非常情绪化的,高兴的时候学习,不开心的时候拒绝学习,这不是用权利和义务来说的事。这要分析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对症引导,让孩子保持积极的学习心态,愉悦的学习情绪,良好的学习习惯,浓厚的学习兴趣,抗挫的学习能力。对孩子的学习指导问题,一怕长辈理念不一,要求不同,在孩子面前争论不休,让学生无所适从;二怕长辈太强势,要求孩子必须这么做,必须那么做,学生完全丧失了学习的自主性;三怕长辈包办代替太多,看似帮助孩子学习,实际在帮到忙。 我国既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教育大国,要想把人口优势,转化为人才优势,唯一的途径是优化我们对下一代的教育,提升他们的综合素养,开发他们的创新能力,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与理正确,与义偏颇。理方面,人生下来就有他自己的权力,不一定是义务,比如学习。义方面,家长有抚养孩子义务,他不想学习,你尊重他,没尽到义。再说,享受权力与义务相辅相承。 题主所说的学习,是狭义的学习还是广义的学习呢?单看题目并不能确定,所以我们需要区分来看。 一、狭义的学习 一般我们说的学习、受教育,都是指的学校学习。具体来说,又分为两个阶段。 1.义务教育阶段 此阶段的孩子,学习是权利还是义务呢?对此,《义务教育法》有明确的规定。 从法律规定中可以明确得出结论:义务教育阶段,学习是孩子的权利,也是义务。 举例来说,孩子上初二,不认真学习,每天不写作业,在学校各种违纪,老师让孩子回家反省,或者家长不让孩子上学了。老师、家长和学生的行为违法吗? 从法律上说,老师和家长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因为他们侵犯了学生学习的合法权益。学生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因为他没有充分履行自己的义务。 但无论法律上还是现实中,只强调了对学生权利的保障,却未明确对不履行义务的学生如何处罚。这就导致了现实中的学校、老师,对部分学生的"束手无策",因为法律允许的教育手段只有四个字:批评教育。 如果批评教育无效呢?法律也未明确。老师更进一步的做法,很有可能导致违法。 正因如此,许多人认为,学习是学生的权利而并非义务。这种看法其实是错误的。 2.非义务教育阶段 一般包括幼儿园、高中、大学及更高层次。由于法律上并没有对这些学段作出明确的规定,也就不存在"权利"的说法,义务也不再是法律层面的义务。 比如一位高三的学生,马上面临高考、上大学。那么,上大学是他的权力还是义务呢? 我是这样理解的。上大学是他的权力,但前提是要满足大学要求的条件,总不能考了200分就要求清华北大录取吧。 义务呢?法律并没有规定每个人都必须上大学,所以这并不是他的法定义务。但国家提倡公民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所以我们可以把上大学看成一种社会义务。区别在于,如果你不想上大学,不想履行这种社会义务,谁也无法干涉。 二、广义的学习 广义上的学习,泛指一切能增长人的知识技能、品质能力的活动。除学校学习之外,主要包括本能学习和技能学习。 1.本能学习 比如说吃饭、走路,这都是人的本能,是权力还是义务呢? 我认为,每个人都有活着的权力。为了活着,这些本能学习是每个人的权力。 义务怎么界定呢?比如一个孩子就是不想走路,每天就想坐着不动,我们能不能用义务去要求他呢? 本能学习,是孩子的权力,但义务不好确定。 2.技能学习 家长给孩子报的各种特长班,都可以看作是技能学习。 就说学钢琴吧。孩子如果想学钢琴,我们可以把这种想法看作是孩子的权力。但孩子不想学钢琴,家长也不能强逼着孩子去学吧。法律没有规定每个人必须学钢琴,国家也并没有提倡大家都去学啊。 技能学习,是孩子的权力,但一般说来不属于义务。 结语 题主所说的学习,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由于没有具体描述,只能全面的考虑。如果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学习,这既是孩子的权利(权力),也是孩子的义务。如果是其他层次、其他方面,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不同意见欢迎大家评论探讨。 不认同,权力和义务是有区别的,孩子未成年,国家法律和家长责任,必须得要孩子学习,不存在孩子的个人选择。 孩子选择学习是他权利,而不是强逼硬迫。、学习的义务是在家庭影响下、教育下的启发。孩子选择学习是一种知识,是今后生活的基础。义务是为学习生活基础的服务。今天孩子们的学习被逼得没有了童年、没有了童年乐趣、没有了长大后美好的回忆!就别再堂而皇之的谈论什么权利和务了,罪在当代、过在自私、行在利已、失在孩子。当有那么不美的时刻来到,我们才方知因果! 孩子选择学生是权利还是义务应该换个角度考虑,未成年人的监护权是父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也请明确了是义务,父母有义务让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孩子没有权利选择,十八岁后孩子有选择学习的权利。回答完毕。 首先,我不认同这个观点。孩子学习,这即是一个权利更是一个义务。 让我们先看看什么是权利? 权利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 如果一个小孩子,只有七八岁的时候,他不想学习,不想读书,并且知道自己有权利可以选择不上学。那结果得有多恐怖?!如果他不选择学习,那他干嘛呢?一个这么小的孩子,他天天在家里吃了睡,睡醒了玩儿吗?满大街小孩子,要玩耍,要自由。不现实! 但是相对于那些想上学,家里不让读书的同学,孩子有权利要求上学,因为抚养孩子并且支持孩子上学这是父母的义务。孩子上学读书是受法律保护的。 所以你看,读书是义务也是权利,还要看情况。 我国规定了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什么是必须接受?那就是义务。孩子你有这样读书的义务。这是对国家对自己承担责任。 读书是进步的阶梯,而且读书就像是打怪升级一样,有了这样的本领你才能够做好对接以后的生活。如果孩子认为学习只是个权利,不想学就不学。以后谁为这个孩子的未来负责任?社会又会怎么发展??不可想象。 所以读书必须先是义务,再是权利。 谢谢您的邀请!我来回答您的问题。 这句话我反对。 孩子学习是他的权利,而不是权力,同时也是他的义务。 首先,这是国家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是未成年人,需要法定的监护人在国家法律监督下,完成未成年人的被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没有商榷的余地,也不存在什么权力,权力是制定和颁布《未成年人义务教育法》的国家机关,法律不可能赋予任何个人这样的权利。 其次,孩子只有选择学什么、怎样学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权利和义务选择学还是不学的义务。而学什么和怎样学这两个问题,国家教育方面的法律也有明确的大纲和要求,要求教师贯彻执行,同时孩子的家长要履行好法定监护未成年人教育的义务。所以,也不存在孩子有选择学还是不学的权利。 第三,孩子选择学习还是不学习,孩子如果在家里,家长要履行法定的监护义务;孩子如果在学校,教师要履行教书育人的责任。所以,也不存在选择学还是不学的问题。 第四,孩子选择学还是不学,答案是没有商量的。如果孩子在家里,所以就要求监护人履行法定监护义务,合情合理劝导孩子进入学习状态。如果孩子在学校,教师就应该正确引导学生对学习产生兴趣,从而激发学生求知欲,乐于学习。 总而言之,合理引导孩子学习,我们责无旁贷,孩子要学习,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学校,家长有义务让孩子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孩子的认知有限,老师和家长有义务引导孩子明白学习的重要性,每个孩子都有学习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孩子受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