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球员降薪还需协商讨论的逻辑关系成立,那对于普通上班族来说,自然就有了与老板唇枪舌战、讨价还价、理论一番的现实依据:请把2月没有全额发放的工资尽快"补齐",因为您在"月薪锐减"这一问题上,并没有跟我提前沟通商量。请脑补一下此时公司老板的心理阴影面积,其内心OS必然是:这位员工脑袋进水了吧!2月他宅在家中,连班都没上,还敢理直气壮的要求全额薪酬,还要不要脸! 疫情影响下,联赛停摆、球队关张、球员无球可踢,这跟"公司暂停营业、员工无事可做"完全是一码事。既然公司员工因此不能拿到全额工资是普遍现象,那身为俱乐部员工的"职业球员",凭什么还能"独善其身"薪酬不受任何损失呢?鉴于此,近期频繁见诸于媒体的某某球队球员"愿意"接受减薪,以及新鲜出炉、来自足协"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召开研讨会,合理降薪成为共识"的官宣,看上去都有些"无厘头"。说到底,此时时刻,球员降薪好比"公司暂停营业期间员工拿不到全额工资",还有啥可讨论的? 讲求"契约精神"的当下,对于与俱乐部签下"劳动合同"的职业球员该拿多少工资的问题,其实只需"照章办事"就好。没看过拿"年薪"的职业球员的规范合同,但想必其中应该有"不可抗力"条款。换句话说,一旦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出现联赛停摆、赛事暂停的特殊情况时,球员薪酬如何与之"联动",自然有白纸黑字的明文规定进行约束。这般浅显易懂的道理,就连笔者这种从未研习过《劳动法》、《合同法》的圈外人都能明了,就更别说身为俱乐部管理层的业内人士了。 如今形势下,俱乐部尚需在是否降薪、降薪幅度上与球员好言相商,或许就是吃了当初签合同时、忽略对"不可抗力"条款深度挖掘的亏。既如此,不如各大俱乐部管理层拿出所有工资与球队共渡难关。道理不言自明,球员当下还有选择减薪与否的权利,都赖你们当初在拟定合同时的思虑不周。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就请球队的大小老板们放弃全部薪水,为自己的一时糊涂"全额买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