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解析2 亚里士多德探寻的实体,就是每一类事物具体的形式规定性,这样的话,也就没有什么世界的统一性、秩序性、整体性,只存在着对各类事物具体的形式规定性。实体可分为三种,第一种实体是可感的可灭的,譬如动植物、技术物、山川、河流等;第二种实体是可感的不可灭的,譬如太阳、月亮、星辰、数学形式等;第三种实体是可以和事物分离存在的。所谓的"可分离的"存在,就是"作为存在的存在",它的特征就是永恒的不运动的,独立于一切变化之外,也就是存在自身。在《形而上学》中,赋予了它"不动的动者(自己不动,万物因我而动)"这一称号,认为它是常在、恒在、遍在、永在,它构成了世界原初的规定性,万事万物的千变万化,不过是它的永恒的自我实现。 亚里士多德以"不动的动者"为出发点,构筑出了他宏大的宇宙图景。整个宇宙是一个由绝对的质料向着绝对的形式的连续转化过程,从而宇宙生成的绝对开端便是纯质料。作为开端,由于一切形式的特征尚未展开,完全混沌,这就是纯质料。一切未来形式的可能性,都蕴涵在这个开端之中,正是这一点使得纯质料不是惰性的,它具有能动特征(这些特征在两千年后的黑格尔那里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它内在地具有自我实现的冲动,于是整个生成活动便从此发端。表现为一个质料逐渐成形的过程,而这也就是一个形式日渐明显的过程,这一过程一直持续到全部形式的可能性得到充分实现。既然宇宙处于一个连续转化过程中,那么就存在着宇宙的永恒运动,也就必然存在一个"不动的动者",它为这个永恒运动提供了一个始点(这一点成为阿奎那证明上帝存在的五种论证方式之一)。"不动的动者"是运动的始点而不是运动本身,它是完全的现实性,这样才能保证永恒运动的现实性,绝不会含有丝毫的质料,必须是纯形式。假如"不动的动者"含有质料,它就是一种在或多或少意义上的可能性的存在,不可能是完全现实性的存在。这意味着"不动的动者"就是思想自身,因为纯形式只有在思想那里才能存在。 思想是如何产生宇宙的永恒运动的?思想的本性符合"不动的动者"的特征。假如它不是思想而是物体的话,那么它对其它东西的推动,就必然以物理运动方式进行,而这就不能保证它在根本上是不动的。因为物理运动是建立在相互作用的因果原理上的。思想的特征是什么呢?当一个人思想一个东西时,显然这个东西会引起思想者本人的运动。但是,这里不存在物理的作用方式,从而,思想者所思想的东西本身,可以是不运动的。于是,"不动的动者"正是作为被思想者,而造成了宇宙的永恒运动,它是一个思想的对象,别的东西是思想者。别的东西相对于"不动的动者"的运动不过就是一个思想者思想被思想者的思想运动,而被思想者正是通过这样一个思想运动来自我实现的。 "不动的动者"完全沉浸在自己的自我实现之中,从而拥有最大快乐。思维活动是无求于外的,它是思维活动与思维对象的内在统一。在这里,思维既是活动的主体又是活动的对象,从而,它就达到了最完满的现实性(至于是怎么达到的,亚里士多德语焉不详),不含任何质料而且完全实现出来的纯形式,这个"不动的动者"只能是以思想形式存在。而这样的存在,亚里士多德说,就是神。这个神就是自己思想自己的思想活动本身。在亚里士多德时代,基督教还不存在,希腊人心目中的神,是指居住在奥林匹斯山上以宙斯为主神的多神族,他是在多神教的氛围里思考出来的哲学神,当然后来和基督教已经完美融合了。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整个宇宙是活的,是一个有着自己内在生活目的的生命体。"不动的动者"所带来的整个宇宙的运动不仅是一种物理的运动,还是一个生命的运动。 笛卡尔对实体的定义是追随亚里士多德的,他说:所谓实体,就是能自己存在而其存在无需任何别的事物的事物。任何其他事物之所以能存在,只因借助于上帝的聚合。在上帝之外,还有心灵实体和物质实体,这两种实体由上帝创造并依赖于上帝。笛卡尔说,我们只能通过实体的属性来发现实体,每一种实体都有一个主要属性。心灵的主要属性是思想,诸如想象、感觉、意志,都是一种思想之物;物质的主要属性是广延,即长、宽、高三种广延。所有可归属于物质的属性都预设了广延,它们仅仅是广延实体的一种样式。物体的本性只在于广延,心灵是非广延的,思想无法在物理空间维度中拥有一个位置。物质实体的本性受机械因果律支配,心灵实体的本性由其自由规定。 根据实体的定义,不同的实体是截然不同和彼此独立的,心灵与物质不依靠对方而存在。由定义出发,笛卡尔不得不得出这样的二元论:心灵和物质是独立存在的没有相互作用的两种实体。可是人是两种实体的组合体:身体是物质,自我意识是心灵,这就是"身心二元论",但是二元论与人的心理与生理活动协调一致的事实明显不符,围绕这一问题,后继者们产生了绵延不绝的争论。在笛卡尔的哲学阐述中,首先给出一个哲学上关于"实体"的定义,然后用唯一满足这一定义的事物是"上帝"来搭建他的哲学框架。这种先做定义再说"上帝"满足这一定义的方法,用天主教规范来审视就是一种僭越,试想如果上帝可以按照定义包括进来,那么也就存在按照定义不包括进来的可能,还何谈教会的尊严与价值。这种情况一旦普遍,那么哲学的核心就变成了如何做出一个卓越的定义了。 《几何原本》以5条公设、5条公理、119个定义为出发点,用逻辑推理方式推导出465个命题,构成了历史上第一个数学公理体系。公设和公理作为逻辑推理的"起点"是自明的,定义是诸如点、线、面等的概念,命题是需要用逻辑推理来证明的基本结构单元,如毕达哥拉斯定理等。斯宾诺莎的代表作《伦理学》,正是参照《几何原本》的结构来构建的。这里首先摘录几个定义:自因,我理解为这样的东西,它的本性只能设想为存在着;实体,我理解为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东西;属性,我理解为由知性看来是构成实体的本质的东西;样式,我理解为实体的特殊状态,亦即在他物内通过他物而被认知的东西;上帝,我理解为具有无限"多"属性的实体,其中每一属性各表示永恒无限的本质。再摘录其中的两条公理:公理一、一切事物不是在自身内就必定在他物内;公理二、如果有确定原因,则必定有结果相随;如果无确定原因,则绝无结果相随。最后摘录其中几个命题:命题一 、实体按其本性必先于自身的特殊状态;命题二、不同属性的两个实体之间没有共同点;命题三、凡彼此之间没有共同点的事物,这物不能为那物的原因;命题四、上帝是万物的内因,不是万物的外因。 根据自因的定义和实体的定义,只有通过自身被认识的东西才是必然存在,如果它要通过另一存在的东西而被认识,就不是必然存在了。实体通过自身而被认识,于是结论是:实体是自因,实体的本质包含存在。如果实体是有限的存在,它必定为另一个相同性质的实体所限制,那么这另一实体也必然存在,这就有了两个具有相同属性的实体,显然这是荒谬的,所以实体是无限的存在。实体是自因,而自因的概念排斥了设立另一实体的必要性。如果实体之外还有另一实体的话,因为实体包含着无限属性,那么另外实体的属性就包含在这个实体之中,否则将无法区别两者。如此一来,我们既不能也无必要去设想有多个实体。属性是实体的内在规定性,样式是内在规定性的外在表现。每一个属性都像是一根链条,无限多个别事物是这一链条上的一个个样式。人类所能认识的属性只有两种:广延和思想。 现代的科学水平可以想到电磁波,它既没有人眼可以看到的广延,也不存在于人的心灵,但它属于宇宙的某一个属性。斯宾诺莎提出:上帝就是这个自因;宇宙也是这个自因。因而实体、上帝、宇宙、自因是一回事。这是一种典型的泛神论,也即"万物皆上帝"。在斯宾诺莎看来,上帝即宇宙,说明上帝不是外在于宇宙的存在,也就不存在上帝创世。上帝没有意志,他什么也不做,他根本不关心任何事物。斯宾诺莎认为,宇宙中的每一件事完全是必然发生的,宇宙不可能是另外一个样子。"心灵中没有绝对自由的意志,心灵意欲这个或那个乃是由一个原因所决定的,而这个原因又被另一个原因所决定,这后一个原因再为另一个原因所决定以至无穷"。斯宾诺莎没有亚里士多德的那种对"无限倒推"的担心,他认为"自因"与"第一因"不是一回事,因为根本就没有第一因这种东西。在他看来,宇宙在时间上永远向后延伸着,一直存在,绝不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