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是全真教发展的大变革时期,全真教由沉寂走向短暂中兴。因为在明朝时期,全真教本身的弊端和朝廷的排斥等原因,全真教的发展走向了必须改革的路上。那么,全真教的沉寂原因是历史背景是怎么样的呢? (一)全真教本身的弊端 1125年北宋被女真族建立的金灭掉,赵构南迁建立南宋。这时的社会矛盾空前尖锐,导致相符篆道教也极其凋敝。顺应时代思潮,庶族地主出身的地主王喆陕西咸阳大魏村创立了一个具有完整教义教制的新道教一一全真教(1167年)。 王喆在山东的传教过程中,得传七大弟子,其中七大弟子之中的丘处机受到成吉思汗的优待,使全真教一度达到了鼎盛的局面。然而,到了明朝却是另一番景象,相当沉寂,这与元代的鼎盛局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考其究竟,必然与自身有着必然的联系。 全真教是一个注重的是个人的内修的新道教,其教义教制就是成仙证真,识心见性,先性后命的内月一学,僧侣主义的教义教制,这种内修的特点就决定了它不可避免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 1、"成仙证真"实践的不切实际性。 全真教要求要进行内丹修炼,这种修仙证真从理论上是可信可行的,但是,在实践中往往很难达到。阶次先从自主生死到超越生死,最后达到飞升成仙的境界。 而且,人们对其如何进行修行,也是非常不明确的,而且这种内丹修炼违背了人的自然规律,这就导致了全真教随着时间的检验,人们对其信仰力不断下降。 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全真教的成仙证真学说含有强烈的出世色彩,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佛教"众生皆苦"和"六道轮回"学说,因此,极力否定人生价值,宣扬人生无常,并把人的各种生活说的一无是处,丝毫价值都没有。 全真教悲观厌世的态度,与统治者所提倡的显然是背道而驰的,而且与儒家所提倡的忠孝仁义也是非常矛盾的,这样必然制约着全真教的发展。 除此,全真教模仿佛教"众生皆有佛性"的学说,提倡人人皆可以成仙,因此,号召人们修道学仙,从而扩大了全真教的势力。 但是,在看到它的积极一面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一种宗教不断扩大,必然会产生构成成分的复杂,导致鱼龙混杂的现象,同时也会更加趋向于世俗化,造成全真教素质不断下降,为全真教在明朝的衰落埋下了伏笔。 2、"识心见性"内涵的无限扩大性。 在识心见性方面,全真教以"真性"为成仙证真的根本,体认"真性"自然成为成仙证真的首要前提。但是,以明心见性的全真道士吸收了大量的佛教理论,使全真教在内涵方面得到了无限扩大。 两者对其称谓有所不同,佛教中见性指的是无心、无念、不着一切物,湛湛澄澄,内外无事。而全真教则谓之"清净",并把这种"清净"的范围无限扩大。要人们时时刻刻管束自己的欲望,不被外物所染,不为外物所动,这是一种宗教僧侣禁欲主义的实践。 这种无限扩大的"是重要的,不断反思,但是,全真教这种"清净"禁欲主义,显然,是不符合人们追求的,禁欲固然清净"禁欲主义,也违背了人们的正常欲望,对此,人们加入全真教虽然从一定程度上受到保护,但是,违背了人类正常的发展需要。 于是,信仰的人数逐步减少,导致了全真教不断衰落。 3、修炼方法的局限性。 在先性后命的内丹学修炼方面,重视自身对性的修炼,导致了它本身不断衰落。中国人向来就非常重视饮食和生命,其中饮食的目的就是为了使生命得以延续和发展。在全真教鼎盛时期当然也不例外,虽然全真教北宗也谈命,但是,却处在次要的地位,先性后命思想却与人们保命延年的传统观念相违背。 全真教北宗的内修,很大程度上是对生命的淡漠,对于文化素质不高的百姓来说,当然,更希望加入保命养生的教派,符篆派当然成为他们首选的对象,从而导致全真教在明朝的沉寂。 4、组织的严格性。 全真教模仿佛教组织形式,抛却一切倡导出家,显然,与理学家的禁欲主义有所不同, 过度的酒色财气、基本的生理需求,全真教都看作是生死之根,要修行人统统抛弃。这自然不被社会所认可,造成自身不断衰落。 5、欲望的危害性。 统治者对全真教的重视给了其致命的打击。元朝统治者非常重视全真教,因此,在有元代达到鼎盛局面。但是鼎盛后,原先的清净离欲、艰苦朴素的宗旨渐远。他们建立起许多规模宏大的豪华宫观,教派的首领们居住在京城,并与达官贵人相互交往。 由此可见,元朝末年,全真教己外盛内衰,且到明代时期更加混乱衰落,所以就导致了有明代再也没有出现有影响的全真高道。据此,我们可以推知全真教自身的弱点是全真道在明朝不被重视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明朝对全真道的排斥 一种宗教的存在与发展,我认为取决于三个方面:一个是统治者的支持与否;二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宗教的接受程度和范围;三是宗教本身是否凭借自己的力量树立宗教权威。 其中,统治者的态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明朝统治者对宗教持实用主义的态度,决定了道教在明朝的发展状况。从整个明朝历史来看,明朝统治者是限制道教发展的。尤其是对全真教的发展,究其原因是统治者对全真道的认识。他们认为"禅与全真,务以修身养性,独为自己而已"。 相对而言,明朝统治者则比较重视正一教,同样也是基于他们对正一教的认识。他们认为正一教"益人伦,厚风俗"。因此,从总体上来说对全真教采取了排斥的态度。这种排斥无疑会关系到全真道的存在与发展。然而,我们要看到统治者对其排斥是从总体上对道教的限制中来实现的。 有明朝,统治者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与法令来限制道教的发展。这些政策与法令包括道教管理机构的设立和道教管理的法令,从中我们可以看以清楚看到对全真教的排斥,因此,全真教的存在与发展与这些政策法令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首先,设立道教管理机构,严密控制。 对任何一种宗教,作为统治者来说都必须设立一定的机构来进行管理,以确保统治秩序的正常运转。明清时期,也不例外。明太祖朱元璋时期,道教尤其是全真教在元末时较为腐化堕落。而且,一些图谋作乱之人混于僧道之间,成为自己统治的隐患。鉴于此,明太祖朱元璋对道教严加管制。 洪武元年(1382)年朱元璋设置善世、元教两院,其中玄教院作为管理道教的机关。于洪武四年十二月把设置的善世、元教两院废除。洪武十二年,太祖建神乐观,设提点一人,正六品,知观一人,从八品。 并于洪武十五年年、四月,对道教机关进行改组,于是建立起一套从中央到地方完整的体系。在中央,设置道录司,隶属礼部,掌管全国道教事务。而且把道教划分为两大派别,一是全真教;一是正一教。 这样,明朝通过建立的完整的道教管理机构,严密的控制了道教,当然全真教也在其内。 而且道官的设置也是极具特色的,重正一、轻全真。首先从道官的所具备条件来看,每级道官,皆选"精通经典,戒行端洁者为之。"太祖、成祖、宣宗等朝,都能遵循这一原则。 因此,此时的道官都具有很高的水平。然而,令人诧异的是这些道官绝大多数都是正一道的道士,全真教道士则不在其列。这样,明朝皇帝通过大量引入正一道士到道教最高管理机构,从而排斥了全真教,确立了正一道的领导地位。 这对于全真教的存在和发展影响是巨大的,因为他们的层不仅不受重视,而且受到了严重打击,这就迫使他们不能再进行公开传教,只能隐入深山老林中进行秘密传教。从此,全真教由元朝的官方宗教变为民间宗教缓慢发展。 阐述完道教管理机构设立和道官的设置对全真教的影响后,我们再来剖析一下,明朝道教管理法令对全真教的影响。 首先是度碟制度的不公平性。 明太祖洪武五年十二月开始实行度碟制度,其目的是限制道士的数量以便于对道士进行管理。所谓的"度碟"用现在的话来说,相当于道士的身份证。相对于元朝来说,并没有此制度。因此,全真教在元朝政F的支持下,发展极为迅速。 当时的全真教势力是很大的。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导致了全真教在元末的贵盛与腐化,这对于统治者来说,无论在经济和政Z方面都是极其有害的。明朝的统治者清醒的认识到这一点,所以,在明朝初年,就实行了道士度碟制度。虽然,中后期有所弱化,但是,初期实行还是比较严格的。 从记载来看,似乎是很严格的,但是真正的执行起来就不一样了。其中正一道士多次受到赐予道士出家名额。比如,宣统九年(1434年)、正统六年年和八年(1441年)、景泰元年(1450年)和五年、和天顺七年(1463年),都给正一教很多度道名额。相对来说全真教几乎没有,因此,度碟制度虽然对正一教有所限制,但是影响不大,相反对于全真教来说则是极其严重的打击。 其次,宫观管理的严格性。 明朝对宫观的管理对全真教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具体体现在数量和道教领导人选方面上。在数量上,宫观数目减少。洪武六年,太祖下令合并寺观,而且,洪武六年重申此令,虽然表明具有不彻底性,但是,却有力的说明了对宫观数量的管理的是极其严格的。 明成祖永乐年间,禁止私建宫观,违者治以重罪。明宪宗又重申今后不得妄自增修寺观庙宇,并命礼部严加禁约。 由此可见,宫观数量急剧减少,当然也包括全真教宫观在内。明朝鉴于全真教与元朝的关系,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合并的宫观大多是全真教宫观,这不能不说是对全真教的一次打击。 在道教宫观领导人选上,重正一,轻全真。通过上面的阐释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明初实行了严格的宫观管理制度,大量合并宫观数量。在合并完宫观以后,摆在他们面前的一个问题就是由有谁来担当宫观管理者的问题。 因此,领导人选方面提上了日程,但是,明初统治者清醒的认识到,全真教在元朝末年处于贵盛和腐化阶段,不免有很多全真道士有"欢妻扶子"的情况。在历史镜子面前,我们应该有理由认为他们所选的领导人绝大多数是正一道士。由此,全真教的地位更加下降。宫观数量和宫观领导人方面的紧密结合,使全真教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第三,没收宫观土地田产。 全真教初期以清净离欲、简朴刻苦为宗旨。但是,丘处机时,祖风有所变化。随着元王室的重视,全真教上层很快蜕变为官僚和僧侣地主,他们往往购买大量的田产,因此,好多全真道上层实际上成为大地主,掌握了大量的土地和田产。 而且,他们不缴纳赋税也不服摇役。同时,有很多农民由于没有土地,沦为宫观的佃户,从而造成了国家财政和人口的减少。 基于此,洪武年间,太祖下令禁止僧侣道士买卖土地和田产。明惠帝时,限道士每人五亩田产。景泰三年年,规定各处寺观田产为六十亩,其余的分给农民耕种纳粮。此后,成化年间也对宫观的土地和田产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明初对宫观上地田产方面的管理效果是显著的,中后期有所废弛。明朝对道观土地田产的管理,使全真教尤其是全真教上层所占有的土地几乎都被收归国有,这样宫观经济得到了有效的制止。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明朝制定的道教政策和法令严重打击了道教的存在与发展。但是,其目的是统治者维护自身的统治。然而,统治者对道教各派的态度却存在着很大的不同,重正一,轻全真。 原因就在于正一派能迎合统治者的需求,且表现出忠诚的一面,而全真教处境则相反,处于统治者打击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