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时期,随着行商利润的降低,商人及边民贸易的活动也逐渐减少万历后期,朝鲜使臣仍于往返途中贸换物资,译官等渡江后在饶货之处皆争抢外物之利。但辽东腹地苛政频现,虏警不断,物资及商旅寡少,辽东地区的贸易条件日益恶劣。使臣贸易的困境 首先,各级官吏不断加深对城镇工商业者的盘剥。商贾多废肆闭户,朝鲜使团所需物品多不得买卖。如万历二十六年(1598),都御史李植欲拓地于辽右,筑城于旧辽阳(距辽东城二百余里,今辽中偏堡子,其土饶草丰,为胡人牧马之地)。官府发民征夫的同时,对商人至百姓什物均摊发税额以助此役。 辽阳至广宁一路凋敝,守驿之官甚至需要典衣买马。广宁城商铺皆停业以示反抗。高淮等入辽数年后,辽东商贸不通,市廛物货仅存之一二。 朝鲜使臣行囊亦为税使等搜检重点,在辽贸易甚难。其次,辽东官吏贪腐更甚于前,使臣买卖被勒其值,除必要出使流程外不在此多做停留。万历二十六年(1598),李恒福使团在辽期间,都司出银五两要买朝鲜土产甚多。 通事呈纳土产并还其银两。土产名单中有一种不称其心则不给车马。镇抚、伴送等官吏需索更烦,仅白银有时便可征讨十两。 万历二十七年(1599),使臣赵翊一行至辽东城,都司掌印大人亦送银五两来贸土产。副总兵亦送银两讨弓手二张。镇抚百端所讨,礼房录吏亦有求索,使团虽竭行李却难以应酬。因车辆等尚未给出,使臣必须斟酌给予相应土产。 镇抚等满意之前,酒食等接待事项皆受刁难。万历后期,都司出银四五两求索土物已成惯例。官员所讨土产中以人参、白米、绵绸、席子为大宗。 万历四十二年(1614),金中清使团在辽阳行见官礼前例给镇抚绸二十匹、米二十袋以及其它杂物。辽东官员勒索日甚,几乎罄其一路行囊。万历四十三年(1615),李尚吉一行至辽阳,各衙门需索之物几近输纳乃许打发,以致路费匮乏,御寒之具与雇骡之价极有不足。 辽东沙河堡处雇骡之价为:驾骡四匹至北京给银二十两;骑骡二匹至山海关给银六两。朝鲜使臣至辽东期间,官员习惯假借贸易朝鲜土产之名,行讨要、勒索之实,且累次征索对使团造成极大的经济负担。朝鲜使臣基本不会与其主动发生贸易往来。 辽东虏警随时而至,列堡戒严,使团忙于赶路时无暇顾及贸买杂物。无论辽西、辽东,骑兵传递达子信息常呼啸飞过,使团须促鞭疾行至安全地带。 达子抢掠而过,驿路凋零虚残,使团赶路倍加警惕。沿路多投宿民家,要么村门无人应答,要么索要高价且行李多失。万历三十年(1602),朝鲜使臣李民宬行至盘山、高平一带闻达子声息,因离广宁西百十里地情况不甚紧急,故使团可按规定路线前行。宿广宁城外三十里盛家店,正使、写字官、军官等行李、衣服、餐食皆被偷去。 回程时,小凌河驿卒劫换使臣坐骑,并偷窃弓子。使团到高平闻西边砲声,登城东见富家庄等地被虏骑侵袭。李民宬评述:东八站之广宁一带人多贫穷,凡遇使团皆瞪目相视,使团唯有加强护卫以防被抢夺或偷盗。 总之,朝鲜使臣在辽东地区既无贸易需求,又无贸易条件,仅就食宿问题进行必要支出。朝鲜使臣赴京路程辽东所占将半,所经站城与城外关塞皆为防御要冲。 使团所持物资主要用于入京贸货,在辽期间主要任务为按时赶路。但高淮等税使撤还后,辽阳、海州、广宁等巨镇铺肆繁荣程度有所恢复。但朝鲜使臣多不会主动与商贾进行贸易活动。官府严密的监控 官府对其监控较为严紧,且买卖多伴游棍、卖头人役(牙商)需索行为。万历四十二年(1614),金中清使团中译官与辽人私相买卖传至衙门。 于是,都司大人招来译官言:你一行员役所持把参必须发卖于我,方许打发,不然虽久未可发也。译官给予其它赂物后,使团得以发车。万历四十五年(1617),朝鲜译官金瑞私与辽商发卖海带五驮,或价甚多。同行张希男所卖海菜阴属辽商,并欲以金瑞之价易卖。 辽商曰:其价已金瑞,汝何准捧乎?汝是开城府商张某之子,安得冒译官往上国乎?仍为殴打,卒未得价。可见,译官零散私贸与官方征贸在辽东腹地常有发生。此外,明廷律法许可朝鲜使臣在山海关以及中江关市等辽镇边地买卖物资。 例如,明廷曾许朝鲜山海关内外就便收买焰药。但是,山海关以东原本出产较少,动荡的社会环境亦使行商逃离,辽东所需物资尚需赴关西购买。 中江地区更适合朝鲜使臣集中贸易物资。中江外威化岛边设有站铺,使团渡江后差官、监税、行商皆通其行伍之间。中江委官及镇江守官对朝鲜使臣较为优待,使臣从中江栅中通过时明廷委官送茶行礼。镇江游击等闻使臣通过亦来义州送帖并索要诗文。 中江一带盛设供帐,礼遇甚隆。朝鲜使团卜驮等过中江栅门时亦需交纳税款及付与各官刀、扇等礼物,把总委官点查时容易过关。如果礼物无法满足江上委官要求,即因少之不受,使臣则需再次加送,方可安然过关。回程时所持货物须缴纳税款。 万历三十六年(1608),朝鲜使团过江时中江抽税折九十两白银,通事等以帽缎六十匹纳之,方可同行。而后,又要对焰硝征税,通事恳告后得免。朝鲜使臣及随行人员所持贸易物资多为禁物,往还行囊裹,并见搜索,公私之物虽欲随便贸来,其路已阻。 甚至,辽东都司每行阻搪,需索银两,罔有纪极,使奉使之行例致梗滞。朝鲜王廷为避免使团沿路滥驮之弊使国家蒙羞,严令法府一一查点赴京员役,如有冒伪带率者或赍持禁物者,从重治罪。 然而,只要明朝与朝鲜的朝贡关系得以保持,使臣沿贡路贸换货物谋取厚利的行为就不会停止。后金政权对辽东占据后,朝鲜使臣赴明贸易路线随之转向山东至京城一带。边境潜贸的萎缩 明清战争拉开序幕之前,中江、满浦、茂山、会宁等中朝边贸市场虽得以保留,但政府许可之外的奸顽之徒私相往来,零贼窃发边上等夹杂潜贸的行径在朝鲜统治秩序恢复后均受到打击。战争期间的自由贸易尽归潜贸行列,潜贸又恢复了非法属性。 政府控制下的贸易活动严重偏离经济轨道,受政治氛围影响极大,在各方博弈的过程中往往成为妥协的首要工具。辽东地区的中朝贸易较壬辰战争时期变化最大的当属边境私贸部分。鸭绿江下游边民及中原商人依托中江关市一度可以自由买卖。 唐商簇至,船亦无间。辽东商民频繁往来于义州至理山沿江一带。尤其八九月采参季节,月黑人断之时,中朝边民互骑小船潜相买卖于隐秘处。万历二十八年(1600)十一月,朝鲜政府认为明军已撤,边防务必整饬,以期与上国接界之处的私贸恢复禁严状态。 朝鲜国王令各监司及义州府尹驱逐本国商人,若发现仍有潜留江界即刻捉捕,相应官员一同问罪。使臣赴京越江亦须严查,不许携带禁物,严防上下疆域私相往来。 朝鲜边官鉴于明朝将官尚未尽回,各衙门差官尚有往来,把江委官、收税差官等建制仍在,一旦朝鲜逐商之令下达,关市开场之日不见朝商影踪,不但买卖者瞋怪,把江委官、镇江城游击辈必且怪怒,或将谓我国忘天将生死肉骨之大恩,而轻负之也,遂建议弛禁。 边官先严查水上潜商,捕得犯禁者,枭示境上,警示赴中江贸易者约束私贸行为,申明朝鲜政府的边防态度。此时,明朝从中央到地方皆支持中朝边贸。 明廷希望朝鲜通过辽东关市实现经济复苏,即何不将货物求辽东银子乎?辽东把江委官、收税官亦希望开放中江关市以扩大人参、貂皮等朝廷贡物的来源以及抽取巨额关税。高淮曾移咨义州府,建议朝鲜差派文官至中江一带专司税务,强化中江关市生财职能。 总的来说,镇江游击等地方官更视关市为辖境内的重要经济区,对边民生计和自身权利的巩固皆大有裨益。反之,贸易互通、人员往来皆为朝鲜之无穷后弊,朝鲜君臣坚持申请停罢关市。辽东与朝鲜无论支持开市与否,当时中江的贸易法度甚严,行商利润要么为官方所侵,要么交易为官方所限,商人及边民贸易活动自然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