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中国历史长达数千年的发展时间,其中君权和相权的斗争、中央和地方的斗争可谓贯穿始终,成为了探寻这千年历史的清晰脉络。 在这一过程中,无数政治家为了寻求这两者之间的平衡而创造了各种各样的制度,汉代时期的郡守便是中央政府在地方上设立的最高长官。 在汉代时期,地方郡守不仅是中央在地方上的代表,为维护中央集权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与此同时,它在后期却又成为了危害中央王朝统治的关键因素,甚至一度掀起了反抗中央的大旗,不可谓不令人诧异。一、郡守在汉代政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郡守在秦汉时期正式成为地方最高长官 虽然郡守是在秦汉时期才成为地方最高掌管,但它的首次出现却要追溯到更早之前的战国时期。战国时期,三晋政权开始在边境地区设立郡这一行政单位,而郡守这一职务则主要担任军事长官,如李悝曾担任上地守,吴起则担任过西河守。 此后随着时间的发展,郡的行政范围逐渐扩大,不再仅仅局限于狭窄的边境地带,并且成为了县的上级行政单位,初期郡县制由此诞生。当商鞅来到秦国后,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商鞅变法,不仅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的实施,在基层还实施了乡、里、什、伍等社会组织,从而极大加强了秦国中央政府对全国地方的掌控。 当秦国灭亡其余六国、建立秦朝后,秦始皇在李斯的建议下选择了用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来治理全国,秦初并天下始皇下其议于群臣分天下为三十六郡,置郡守、尉、监。在郡县制下,郡守成为了中央在地方上的代表,除了拥有掌管郡内所属诸县的行政权外,甚至还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而颁布因地制宜的法令。 此后秦朝虽然灭亡,它的制度却被汉朝大部分继承下来。当然,因为吸取了秦朝过早灭亡的教训,汉朝初期实行的是郡国并行制,此后中央政府在经过几十上百年对于地方诸侯国的削弱后,才最终让郡守的权力得以凌驾于诸侯身上。直到东汉时期,郡守的名字变为太守,且权力相较系西汉时期的郡守得到一定增长。 2、郡守的职责覆盖十分之广 既然是地方最高长官,行政当然是首要的权力。当时,郡守对于本郡范围内包括其他官员在内的所有人都享有较高的控制权,不仅可以自行调整郡守内部的人事变动,如变更县令长官,还可以随时举荐本郡内部的人才进入京师、参加进一步的人才选拔。 但是,这种举荐对于郡守来说也有一定的风险,因为一旦所举荐的人有所不当或者就是举荐不出来人,那么他都会受到对应的惩罚。同时,正是因为拥有这项权力,所以那些想要结党营私的郡守往往会将其用作各种利益交换。 最后,郡守在本郡内部还能够参与刑事裁决,甚至可以在未经中央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对犯人生杀予夺,足以反映出去权力之大。 正如前文所说,郡守必须每年都需要向中央举荐人才。一旦他们所举荐的人才被中央看重,那么不但自己能够得到来自中央的奖赏,被举荐者也往往会知恩图报、成为他的人脉之一。而想要在本郡内培养出足够优秀的人进行举荐,发展本郡的文化教育无疑是必然措施。同时,由于不同的郡所面临的社会实际情况并不一样,如某些地方少数民族较多,郡守因此在文教事业上有着大的独立自主权,可以因地制宜的颁布不同的政策。 另外,古代时期还奉行着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准则,郡守在任职期间也需要负责起本地的祭祀事宜,东汉谅辅便曾时夏大旱,太守自出祈祷山川。当然,在大部分情况下,是有专人负责祭祀的,并不需要郡守亲自出面祭祀。 在古代重农抑商的政策下,经济权相对于其他权利来说,对于郡守其实反倒没有那么重要。但就算如此,郡守在行使经济权的时候还是遭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当时,地方每年需要向中央缴纳大量税赋,中央则将当地的田赋按照一定比例分发给它们用作当地政府的经费。 除非是在一些情况紧急的时候,否则一旦地方政府所用的钱超过这个经费,便需要上报中央并申请其同意。对于那些田赋不够本地政府正常开支的郡,中央政府则调拨其他郡的钱财进行支援,渔阳以东,本备边塞,地接外虏,贡税微薄,安平之时,尚资内郡,这与现代中国的转移支付并没有太大区别。 对于军事权,古代统治者的态度往往是极为矛盾的。如果不给予地方军事权,地方政府便无力维持当地的社会稳定;如果给予地方军事权,又不利于自己的大一统。因此,他们只能想尽办法来限制地方郡守的军事权。一方面,他们在地方上设置了都尉这一官职来制衡郡守,只是军事的主导权仍然还是在郡守身上。 另一方面,西汉时期规定当地方上发生军情时,郡守必须在获得虎符之后才能够发动军队,即便事前来不及上报而先行发动军队也需要在事后立即弥补。直到东汉后期,为了压制层出不穷的地方农民起义,中央政府对于地方郡守领兵权的限制不断减少,并最终为自己埋下了灭亡的伏笔。 二、郡守与中央之间处于长期博弈的状态 1、中央对郡守既有信任也有防范 作为地方上的最高长官,虽然郡守在政治地位上与在中央任职的九卿相比稍低,但他们的俸禄却都是两千石,这从侧面说明郡守其实已经站在了整个汉代朝政的最高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郡守就是皇帝和地方之间沟通连接的桥梁。也因此,汉朝皇帝极为重视郡守的作用。当时,即便是中央在地方的直属机构,郡守仍然能够对其进行管辖。 此外,在汉武帝实施推恩令之后,诸侯国的范围不仅越来越小,而且在行政级别上也逐渐不如郡守,成为受到郡管辖的行政单位、时时刻刻被其监督。正是借助郡守,西汉通过一种较为柔和的方式削弱了诸侯,极大稳固了自己的统治。 但是,郡守毕竟是在地方上,正所谓天高皇帝远,郡守又拥有如此之大的权力,皇帝也不得不实施一些政策来对郡守进行监督限制。在选拔郡守时,皇帝会极为小心谨慎,甚至是亲自发布选任命令,如汉宣帝便曾及拜刺史、守、相,辄亲见闻。 在郡守任职期间,他们的政绩会成为日后政治生涯升迁或贬谪的重要参考,或是从小郡升到大郡,或是从地方进入中央。最后,汉武帝时期还专门设立了刺史这一职务来都对郡守实施监察。虽然刺史本身的官职并不高,不过六百石而已,但他却能够直接对话皇帝,这使郡守也不敢在其面前过于放肆。 2、郡守最终成为了促使汉朝灭亡的推手 从西汉武帝开始,地方豪强势力便不断发展,并且逐渐掌控了地方上的经济、政治以及军事权力,在地方上拥有非常大的影响力。郡守虽然是由中央政府任命,同时被赋予了各种各样的权力,但由于异地任职的因素,郡守在地方上往往处于一种孤家寡人的境地。 既是为了更快地融入当地,也是因为当地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已经基本被豪族把持操控,郡守在当地选任官吏时因此往往只能选择地方豪强中的人,这无疑就加强了豪族在地方上的权势。而若是郡守有心与地方豪族勾结,那么地方便会很快陷入与中央离心离德的境地,这显然不利于中央在地方上的统治。 东汉末年,此时的东汉中央政府已经变得相当黑暗腐败,阶级矛盾严重激化。伴随着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的口号,浩浩荡荡的黄巾起义由此爆发,极大威胁了东汉政府的统治。在无力平叛的情况下,东汉中央政府只能选择下放权力,允许地方郡守自行招募兵士。 此后虽然黄巾起义被平定,地方势力却也大规模增长,开始呈现出一种独立于中央的趋势。再加上地方上本来就势力强大的各种豪族,此时的郡守已经不再是中央在地方上的代表,而是地方独立的领导者和分裂的割据者,并最终共同推动了东汉王朝的灭亡。三、总结 总的来说,作为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官职,郡守在两汉时期的地位、作用及影响都是相当巨大的。在中央政府威权尚在的时候,郡守就是维护中央在地方统治的有力实施者,在维护全国的统一中发挥出了重要作用。 但当中央政府的实力下降之后,郡守就再也难以压制自己的野心,纷纷选择独立,打响了反对中央统治的第一枪。此后虽然郡守这一官职消失于历史舞台之上,但它也不过是换一种形式出现而已,中国政治就在这样的变化中不断发展。参考资料: 《西汉郡守控制力研究》刁华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