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挺亏的,从个人的角度,就相当于是做了十几年贡献了。 想起来一个挺遗憾的事情。 有位大叔,是国企员工,待遇还不错的。 半年就要退休了,工作都基本上已经交接,就准备到年龄就办理退休了。 很不幸的是,有一天在办公室突然就倒了,最后救护车送去医院抢救,但最后没抢救过来。 我想,若是去世真有灵魂的说法,这位大叔估计会很郁闷吧。忙活了一辈子,好不容易可以享受退休的悠闲时光了,却就这样没了。 不过,有朋友说,如果在工作岗位去世,只要是48小时内就算是工伤,也会有一定的赔偿吧。对后人来说,这也算是社保的一点补偿了。 不过,说到社保账户,去世后应该还有两部分钱。 一部分是抚恤金和丧葬补贴,可能总额不会太多,23万吧。 还有一部分就是社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家人是可以继承的。这其实是因为我们日常所交的社保里,分为了两部分,一部分是纳入社保统筹,一般单位交的都会纳入社保统筹,还有一部分留在个人账户,一般自己交的会在个人账户(如果是个体户那种灵活就业的养老保险,个人交的部分是直接全部进统筹了)。 家人能拿到的也就是这部分了。 所以,要我说,即便是为了多享受下国家福利,也要努力活得更久一点才好,否则就是做贡献了。 按照缴纳社保最低年限15年来看,在缴纳14年社保之后突然去世,按理来说是可能白交的!但我国有相关政策,即便只是在缴纳了14年社保年限后突然去世,那么也是不会白白缴纳的 绝大多数人应该都了解关于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继承的这个说法,如果某一个参保人在已经交了14年的社保费用,那么即便这个参保人突然去世,那么他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当中的所有资金也是可以完全退还给特定亲属或者法律继承人的。所以从这里来看的话,这14年的社保费用不会白白缴纳。 但是没有满足15年基础社保年限的话,只是在缴纳了14年社保费用的前提之上,除了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据法律进行继承以外,还有就是关于参保人死后的抚恤金以及部分丧葬补助金同时也可以领取的到。 但是需要我们搞清楚的是,参保人已经依据时间缴纳了14年的社保费用,那也就是说参保人已经拥有了14年的缴费年限,而伴随着参保人的离世,无论如何这个参保人也就再也享受不到所谓的养老金待遇了。但是这位参保人曾经有过14年的社保缴费记录,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来看的话,他曾经缴纳过的费用并不能说是白白缴纳的。 针对这个现象,我国法律有相关规定,即便参保人在缴纳参保的过程当中突然离世,那么只要他曾经参与过缴纳社保,那么他缴纳的钱也就不存在白交的说法!社保分为两个账户,一个就是我们所熟知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另外一个账户名叫统筹养老金账户。这社保的两个账户当中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当中的余额,是可以根据法律来依法继承的,继承人为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亲属;而另外的统筹养老金账户当中的余额,是不会被依法继承下来的。 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费用,仅仅是在过去的14年间所缴纳社保费用总和的13左右,而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的也只有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这部分费用,大概也就是参保人生前在14年之间所缴费总额的13左右。如果参保人生前每年缴纳社保费用为200元的话,那么先后共缴纳了14年,所缴纳社保费用总额就为14200,也就是2800元。如果参保人生前每年缴纳社保费用为2000元的话,那么先后共缴纳了14年,所缴纳社保费用总额就为142000,也就是28000元。按照13来算的话,法定继承人在参保人死后大约能继承到最低28003,最高280003。 对于你提到的如果缴了14年社保,突然去世的参保人员,会不会白缴的问题,可以肯定的说不会白缴。 根据社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如果参加的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未办理退休就死亡的,其家属应当享受以下待遇。 一、丧葬补助金。2个月的上年度全省月平均养老金。 二、遗属抚恤金。满1年缴费1个月的上年度全省月平均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那么你举的这个例子,能享受14个月。 三、个人帐户的继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单位20,个人8,你举例缴费14年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积累就是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个人帐户家属是可以继承的。 如果这14年的缴费全部是自己掏钱缴的,那肯定全退不回来,有一部分会纳入统筹基金。 如果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14年,未到享受养老金就死亡的,那么参保人员所有缴费的本息会一次性退还给家属。 一般缴纳社保的朋友可能都会有这样的担忧,用自己辛苦挣到的钱去缴纳社保费,都说退休后每月都领取养老金,但是万一中途因为生病或者意外情况身故了,那么以前所缴纳的社保费用不是白缴纳了吗?所以很多小伙伴都会觉得缴满15年,能领个基本的养老金就够了,没必要往里面投入太多,甚至小编身边的人怕自己不划算而拒绝缴纳社保。其实,这种想法是不对的。我们确实是无法预料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一生能够平安喜乐。但是,如果真的发生了意外,那么我们以前的社保也并不会白交的。其待遇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是养老、医保个人账户累计金额的返还。第二个是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一次性救济费的领取。结合以上几点,我将做一个简要的分享,希望能够解决各位的困惑。 一、如果缴纳14年社保,然后突然去世,家属能享受什么待遇? (一)养老个人账户的返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第六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由上述文件我们可得知,养老账户中的个人累计存储额在参保人去世后,是可以由亲属全部继承的。如果参加的是职工养老保险的话,那么是由企业与个人共同进行缴纳的。其中企业缴纳的比例为16,个人缴纳的比例为8。企业缴纳的部分将全部进入到我们的国家统筹,是不算在我们个人账户中的,但是个人缴纳的8,会全部计入到我们的个人账户余额当中。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李师傅缴纳了14年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6000,按照60的比例缴纳,那么李师傅个人账户累计金额为6000608121448384元,那么如果李师傅发生意外不幸身故后,李师傅的直系亲属是可以全部继承李师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48384元的。 (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返还。 职工医疗保险,同样也有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其中,企业缴纳的比例为8,个人缴纳的比例为2。个人缴纳的部分将全部计入到我们医保的个人账户中,企业缴纳的8,其中约有2左右(不同地方会有所不同)计入到我们的个人账户,剩下的6会计入到我们的统筹账户。再举个简单的例子:王师傅缴纳了14年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6000,按照60的比例缴纳,那么李师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累计金额为6000604121424912元,那么如果王师傅发生意外不幸身故后,王师傅的直系亲属是可以全部继承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的24912元的。 (三)抚恤金的领取 抚恤金指的是缴纳社保的职工如果去世后,国家将会给死者亲属发放一定的抚恤费用,作为对去世职工亲属的物质帮助。 抚恤金一般是具有属地性质的,所以目前没有统一的金额计算标准。但在计算方式上大致会分两种,一个是按照去世职工所在地的社会平均工资作为抚恤金的标准,比如像辽宁省,是按照辽宁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来发放抚恤金的。比如,如果辽宁省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为6630元,那么死者家属能拿到的抚恤金额为66301066300元。第二种就是按照养老金的计算标准作为计发依据。 (四)丧葬补助金的领取 丧葬补助金主要是为其家属提供安葬身故职工,处理其后世的费用。一般会一次性支付。其标准全国也并不统一,有的地区的政府会规定固定的数额进行一次性发放;有的是按照23个月职工所在地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五)一次性救济费 一次性救济费指的是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由企业行政一次性付给供养直系亲属的费用。标准是根据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救济费的数额可相当于死者本人六个月到十二个月的标准工资。 综上所述: 1、我们都知道,养老保险在累计缴满15年后,是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终身领取养老金的。已经缴纳了14年,距离退休领取养老金就差1年了。如果这时候去世,确实是比较可惜的事情,但是以前缴纳的社保也不会完全白交的。如果把养老、医保、各种补助金加起来也能有个710万元左右,将由我们的亲属继承。 2、从投资回报率的角度上看,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要比灵活就业人员划算一些。因为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部分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承担统筹部分。所以自己缴纳的金额将会全部计入到个人账户当中,每年还会有一些利息,所以虽然说不赚,但是也不亏;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的话,自己缴纳的比例为20,其中12计入到统筹账户,8才计入到个人账户,相对来说,是比较亏的。 3、正如小编在开头提到的,我们并没有办法预计意外会不会来,但是从概率的角度上说,目前我国人均寿命已经达到了77周岁,所以我们大部分的人缴纳社会保险还是比较划算的,并且目前我国养老金已经达到了16年连涨,所以我个人的建议,我们不应该为小概率事件而放弃对我们年老后生活的保障。如果自身情况允许的情况下,还是可以一直缴纳社保,直到退休的。当然,这也给我们提了一个醒,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我们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合理饮食,多运动,这样我们这么多年缴纳的社保费用才不浪费。 你认为针对于去世后待遇发放方面是否合理?你会愿意缴纳社保吗?欢迎留言,我们一起讨论! 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感谢您的阅读。 如果认为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别忘了评论、转发、点赞哦! 我是职场敬心说,您身边的职场顾问! 如果缴纳14年社保,然后突然去世,我们以前交的社保会白交吗?当然不会白交,除了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以外,其家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这三笔费用加起来应该超过死者生前缴纳的14年的社保费用。 第一,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继承。 如果参保人交了14年社保的,由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分别计入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养老保险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为个人缴费基数的8,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为个人缴费基数的2,另外根据年龄结构,医疗统筹基金还会划入部分到个人账户,最终可以达到3左右。个人账户里面的钱除了本金以外,还有按照养老保险利率记账规则,还要计入相应的利率收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所有资金是可以全部退还其本人的家属或是法定的继承人的,当然统筹部分这是无法退还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没有使用完的,也可以额退还个人家属或法定的继承人。 第二,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的标准,各地方的规定是不统一的,有的是2000元,有的是1000元,我所在的重庆市统一规定是2000元,丧葬补助金的资金来源是在统筹账户中来支出的。家属在参保人死亡后,可凭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及和死亡人员关系证明等,到参保地的社保部门办理。 第三,死亡抚恤金。 抚恤金包含了对依靠自己生活的子女,需要自己赡养的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妻子等的抚恤费用,基本上是按照缴费年限来计算,最高不超过15个月,缴费14年,如果自己抚养人员比较多的,一般抚恤金不超过14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比如重庆市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106元,那么可领取抚恤金为85484元。当然各地的政策规定是不统一,至于你所在地的规定是多少,需要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办理方式和领取丧葬补助金的方式是一样的,都是在参保地所在的社保部门办理。 第四,算算总账是否是白交了? 由于缴费14年,退回的只是个人账户的部分,这部分是自己缴费基数的8,也就是自己缴纳社保费用三分之一左右。假如平均每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为8000元左右,缴费14年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112000元,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用667元,缴费基数为3335元,每年计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为3202元,缴费14年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为44828元,利息收入4000元左右,总计计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为50000元左右,这50000元是可以全部退还死者家属的。再加上丧葬在补助金2000元,抚恤金85484元,总计领取费用为137484元。而死者生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为112000元,死亡后多领了25484元。 综上所述,如果缴纳了14年的社保死亡后,以前缴纳的社保不但没有白交,通过领取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死亡补助金,抚恤金后,通过我们上面的计算,死亡前缴纳14年的社保112000元,而死亡后领取的个人账户资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为137484,比死者缴纳14年的社保费用多了25484元。所以说不但没有白交,而且还赚了25484元,当然这是参保人用自己的生命换回来的,这是谁也不愿意看见的,最好的结局是参保人没有去世,而是缴满15年,按时办理退休这是缴纳社保的根本。 路人蚁的世界:聊社保,侃商保,专业答疑,欢迎关注 结论:社保不会白交,个人账户的资金是可以领取和继承的 1我们的社保分为两个计算账户,一个是基础统筹账户,一个是个人账户,我们缴纳的保费大部分进入基础统筹账户,充实社保基金盘子,还有一部分比例8进入个人账户。这两个账户中,个人账户资金的积累是可以领取和基础的,但统筹账户的资金不能退保领取和死后继承。 2如果参保人曾参与社保,但是还没到退休年龄就身故,那么社保账户的个人资金可以被家人和亲属继承,如果参保人已经退休且领取养老金,,后来身故,个人账户里还要余额就可以被继承。如果参保人参保中途退出,那可以中止社保关系,领取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统筹账户资金不能领取。 3题主的情况是缴费14年,未满15年退休领取养老金的资格,但是突然去世了,那么就属于上面的第二种情况,可以提交相关死亡证明,然后可以领取到三笔资金,第一笔就是个人账户余额领取,由家人亲属继承,还有其他两笔资金是丧葬费和抚恤金,不同地区的有不同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所以只要参与社保,就不会存在白交情况,个人账户余额都是可以办理手续取出来的。 你对于社保保障的态度如何,社保和商保,你觉得哪个更合适,评论区交流吧? 社保交满15年不幸去世,那这笔钱是不是白交了? 今天我们来聊两个话题,第一,很多人都在交社保,如果交了很多年,还没开始领取养老金人就去世了怎么办?第二,缴满了15年,刚领取一年养老金,人就去世了怎么办? 其实社保是可以继承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家属只能继承个人账户的钱,包括个人账户产生的利息,统筹账户及其他部分就只能并入养老保险基金了,包括医保卡也是,职工医保有个人账户的,里面的余额也是可以继承的。 社保继承主要分以下3种情况: (1)如果被保险人没到养老金领取年龄,就发生身故,家属可以继承领取其个人账户的钱 (2)如果被保险人达到退休年龄,但是退休不到10年,将一次性返还社保中个人账户的剩余余额,并且针对不同的情况还会有丧葬费和亲属救济费 3,超过10年的,也就是在70岁后身故,则默认为10年期已经回本,不再返还,总结一下70岁以上身故,养老金就归0了,70岁以下身故,其家属都可以继承社保中个人账户的钱,所以社保活的越久领的越多,就算不是长命百岁,也不至于亏什么钱。 本作品无侵权意图朋友们,你们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留言! 这种情况看起来是比较亏的,刚准备要退休,人就去世了,只能说人没有的这个福分!14年社保就当是为国家做贡献吧。人去世了,社保并不是完全白交,根据社保政策,会有一定的补助! 这里就按职工社保来举例!个人资金账户可以取出继承 首先社保账户是分为个人资金账户,和统筹账户。公司缴纳的基本上是到统筹账户去了,你是拿不到的。社会统筹账户是国家同一调配,个人无权在过问了! 个人资金账户只是占总额的3分之一左右,而你自己个人账户,家人是有权继承的,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存续期间的利息都是可以取出来的。人去世了还有定比例的丧葬费用,和抚恤金 根据规定参保人,只要交了社保超过六个月,除了个人账户资金,还可以领取一定比例的,丧葬费用和抚恤金,具体金额多少,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规定! 一般正常情况下,参保人意外去世,家属抚恤金可以根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六倍来算,这样能保障家属可以拿到更多的利益!有个几万块钱左右,也算是安慰吧! 这14年交的保险,能拿回来的只有这么多。其实没有必要去过于计较得失,统筹账户的钱也是给更需要的人了,也算是为国家贡献。 最后如果交的是城乡居民社保,养老保险是可以全额退还的! 世事无常,只有保护好自己,按时缴纳保险,享受到一切应有的福利才是完美的。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身体是最大的本钱,没有好身板就无福消受一切。 我邻居王伯缴了12年的养老保险就因病走了,交的36000元如数退还,还另外给了4200元,在我看来,如果缴纳14年社保,参保人不幸去世,以前交的社保不会白交。 邻居王伯是一个很有打算,居安思危,有忧患意识的人。从新农保推出的第一年,他就缴纳参加了新农保,也就是现在说的城乡居民养老。 新农保一共有13个缴费档次,周围的邻居都在讨论,拿不定主意,应该选择哪个缴费档次更划算,但是王伯看到了一点,就选择了最高的缴费档次,那就是不同的缴费金额,对应不同的补贴。 王伯认为,高的缴费基数,对应高的补贴,说明鼓励我们多缴费,那么以后的养老待遇也会更偏向缴费多的群体,这是必然的趋势。 于是,王伯选择了缴费3000元每年,每年补贴160元,也就是每年他的养老金账户上有3160元。 周围的人都笑话王伯,每年拿出3000元,很傻,这笔钱你掏出来了,也看不到了。以后的政策你不知道,万一自己再有个不测,那么这个钱就白交了,每年到交养老费的时间段内,王伯都会听到很多人质疑他,笑话他的言语,但是王伯都置之不理。 天又不测风云,在去年,王伯因病不幸走了,家里的人,悲痛万分,没想到,王伯才53岁的年龄。本来家里的人已经很难过了,这时有一些好事之人,就说一些风凉话,说王伯之前交的养老,这下亏了吧。 王伯的儿子王明,跟我从小到大的伙伴,我安慰他,别管这些人的话,王伯以前一直都是一笑而过,他肯定也希望你不要,跟他们计较。 一个月后,王明忙完了家里的事情,就去镇上的社保所办理王伯养老退钱的事,提供了相关的信息后,工作人员很快给王明一张明细,金额为40200元,可王明记得王伯明年交3000元,这个费用有差距。 对方给他解释,这个钱分为三部分:王伯个人12年交的费用36000元,12年补贴的费用1920元,还有就是这十几年王伯养老账户累计的利息,一共是40200元。 这下村里那些闲着无聊的人,讪讪的说,有什么用,自己交了也享受不到。但是有趣的是,在接下来年底交养老社保的时候,有很多人都提高了缴费的档次,我想这笔账,大家都算明白了。 小结: 王伯这类交了城乡居民养老,也就是新农保的。 1。如果参保人还没缴纳满15年,就比如题主说的,只缴纳了14年,不幸去世了,缴纳的社保怎么办? 答案是,自己缴纳的费用,缴费养老费用所对应的补贴的钱,继承人都可以全数继承。 另外,个人养老金账户,就相当于一个存款账户,年利率能达到8左右,那么在这期间,产生的利息,也是可以继承的 2。如果交了社保养老满了15年,参保人也退休了,正常领取了养老金,不幸的是,没有领几年就去世了,自己交的钱还没领完,那么这个钱怎么办? 到达退休年龄,养老金领取,分为两个部分,基础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账户养老金,每个地区金额不同,同一个地区金额是固定的,比如上海是1100元每个月,贵州93元每个月。 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待遇为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累计金额139,就可以得到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这个金额,每个月从个人养老金账户中扣除所发放的金额。 如果没领两年养老金,就不幸走了,那么个人账户养老金累计的余额,如果没有扣完,那么这部分钱,继承人也是可以全额继承的,但是基础账户就没有人可领了。 以上是城乡居民养老的退还事项,我再来给大家交流一下。如果是单位缴纳的社保,或者是灵活就业人员自己交的社保,参保人不幸去世,那么这个社保怎么办? 我们先来看一下两者缴费的不同。 下表是参加社保,所要缴纳的明细以及比例 单位缴纳社保情况 单位缴纳养老,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20交,个人按照基数8,从个人每个月的工资中扣除,由单位代缴。 不过这两部分缴费的去处不同,单位缴纳的费用,划入统筹账户,用来发放退休后基础养老金的待遇,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额划入个人养老金账户,退休后可以享受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 个人缴纳社保情况 灵活就业人员,因为没有固定的工作,自然也没有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自己又想退休后有一笔保障,那么就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缴费方式为,按照上一年全地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底数,按照这个工资的60300的标准为缴费基数,可以自由选择。 每个月需要缴纳的费用为缴费基数的20,比如,上一年度全地区社平工资为6000元,按照社平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那么每个月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为1200元。 个人交的这个1200元,其中60,也就是720元,划入基础养老金账户,其中40,也就是480元,划入个人养老金账户。 例如,按照这个标准,缴纳14年养老,需要的总费用是1200元12个月14年201600元,个人养老金账户金额为80640元,划入统筹账户120960元。如果不幸去世,缴纳的养老社保,怎么办? 如果这个时候,不幸去世的话,个人养老金账户的金额,继承人是可以全额继承的,统筹账户的钱不可以退。 那么就有人会说,那自己交的钱,岂不是亏了呢?其实不然。 参加了城镇居民养老的人员,如果提前去世,是由抚恤补助和丧葬补贴的。 就像我单位同事的爷爷,去年是单位内在职的,不幸去世,他个人缴费的社保金额,继承人可以全部拿到,丧葬费补贴了1。2万元,抚恤金按照8个月的工资进行发放,实际算下来,一共有近8万元的补贴。 虽然这位爷爷没有享受到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但是继承人也继承了相应的补贴,算是对其的一种肯定。 关于抚恤金,各个地区给到的标准不同,一般是按照工资的标准,可以发放不超过两年的标准。写在最后 缴纳社保养老金,是给自己将来退休后的生活,或者是没有劳动能力后的生活,提供一个基本的保障,核心是多缴多得,长缴长得。 由单位交社保的,每个月单位会从工资里,代扣代缴社保费用,个人不需要跑一趟去缴费,过程很简单。 没有工作或者是没有固定工作的,有条件的可以考虑,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保,退休前交费的基数越高,那么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多,现在物价上涨,把钱交了社保,就相当于存在了个人养老金账户,可以让自己退休后,生活有一份保障。 而且职工养老金,一直以来每年都在按照5左右的比例上涨,已经实现了连续17年涨幅了,每个月都会有100元以上的涨幅,有的人还涨到了每个月300,400,那么能涨这么多的,肯定也是之前缴费的多,自己的养老金基数高。 实在是条件不允许的,可以选择城乡居民社保,也就是新农保,缴费最低标准是一年100元,档次低,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自然也是低的,但是一年也有一千多,相对于自己交的费用,也是很划算的。 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在农村的中老年朋友,之前因为从事农活,身体素质方面老了会比城里的人差一些,所以现在的城乡居民医保,最高的可以报销85以上,保证了就医福利,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相信以后的养老福利也会越来越好。 钱多钱少,对自己来说,都是一份收入,量力而行,大家说呢? 当然不会白交! 参保人去世后,不但个人账户可以继承,社保还会给其家人发放相关的待遇,保障参保人去世后其家人的基本生活。 我最近刚刚给一个同事办理了一件类似的业务。 下面由晶说社保为您详细解析交14年社保后突然去世,为什么说社保不会白交呢?一、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1。缴纳社保14年去世,以青岛市历年来最低基数缴费为例,账户余额大约有两万多元。 2。参保人去世后,家属向社保局提供其死亡证明,社保局会将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支付给家属。二、丧葬费和抚恤金 这个费用全国各地规定不一,山东省的规定是: 1。丧葬费1000元 2。抚恤金:十个月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即:54491054490元。 合计:55490元。三、遗属的生活补助金 关于生活补助金,有以下规定: 1。支付主体:按照原渠道列支。 意思就是,退休后去世的,由社保发放;退休前,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保期间去世的,单位发放。 2。符合领取条件的,才发放生活补助金。 1)需要由参保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 2)需要由参保人赡养的年满60岁以上的父母,且没有正式工作退休金。 3。支付金额: 生活补助费的金额由各地区规定,并且也是不断上涨的。 2019年青岛市生活补助费是530元。 综上所述,参保人缴纳了社保,去世后,社保也会继续保障其家人的基本生活。 家人可以从社保领取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以及丧葬费,抚恤金等。有需要参保人抚养或赡养的家人,还可以领取生活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