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失信,家暴者子女可以考公参军吗?
最近,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的一则建议,引发广泛关注。周世虹提出父母犯罪,不应该影响到孩子,这个一人犯罪就应该一人承担,不应该沿用古代做法"株连九族"。
但是对此有网友说出了不同的心声。
有人提出疑问,怀疑取消相关限制后,会不会降低法律对犯罪现象的震慑力与约束力。让一些犯罪分子觉得犯罪只要一人承担其后果,然后会毫不顾忌地报复社会,特别是经济犯罪哪些人,一个人搞钱,然后全家族跟着享受,又不用牵连,有了金钱,你进去了我照样可以进入政府工作,指不定那个时日就把自己捞出来了。当然也有人认为犯罪人员的子女就该付出代价,否则对受害者的家庭成员不公平。
周世虹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权应当并重,被告人犯罪,其子女受到处罚,这样的思维与罪责自负的法律原则相违背。
其实我国现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也明确规定,只有在征兵对象父母犯下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父母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黑社会犯罪,父母犯罪后征兵对象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等特殊情况下,征兵对象才不能通过政审。也就是说,如果是小打小妖的,行政拘留的还是不受影响的,当然如果一个父母犯下过一般罪行的年轻人想要当兵,只要没有包庇、报复言行,依规就不会在政审中因父母罪行"被卡"。
其实我觉得对犯罪人员子女就业作出限制,从来都不是为了"惩罚"他们,而是为了在必要范围内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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