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以前,官方立市。市须设置于城市之中,唐代即曾明令:"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在整个城市格局中,市是面积有限的商业区,以唐代长安城为例,其郭城之中总共有一百零八坊,而东西两市则仅合占四坊之地。市是相对封闭的空间,四周立以垣墙,设门以供出入,启闭有固定的时间。 自周迄汉,坐贾要住在市内,从北魏开始,坐贾可以于市外居住,但其商品交易活动必须在市中进行。市中的同业店铺初以列或肆为单位集聚成同业区域,到唐代时"凡市,每肆立标,题行名",已发展为按"行"来集聚的同业区域。市籍制正是以这种"封闭式的集中的市制"国为依存的。自中唐迄宋,商品经济的发展刺激着城市市场空间的不断扩张,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市市场渐向坊中扩张 唐代两京及诸州县郭城之中实行坊市制。简而言之,坊就是居住之所,市就是买卖之所。旬唐代长安城内的"坊"在空间形态上有两种,即正方形和长方形,大多四面各有一个出入口。坊内分四个区,为十字形街道所分隔,并且每个区又为更狭小的十字形小巷划分成四个"象限",这样每个坊就有十六个小的居住单元。 洛阳与长安的城郭布局异曲同工。洛阳的城郭以洛水为南北之分野。北郭西部是宫城、皇城和东城,这里是天子和中央官署的所在地,其中东城以含嘉门和宣仁门与东部的北郭相通。北郭的中心区域是北市,为二十八个坊所围绕,北开徽安门和安喜门,东开上东门。其中位于东南部的时邕坊、东北部的殖业坊、西部的清化坊内多设旅馆或酒家。 洛水以南分为东西两部,东部以南市为中心散落着三十九个坊;西部分布着四十二个坊和一个市,通济渠自西南向东北横贯整个城郭,交通便利,因而商业比较发达。 严格意义上讲,坊内不设店,市内不住家。唐中叶以后,坊内屡屡出现商业活动,各类店铺不断开设。洛阳城的坊名多与商人的经营活动相关,如北市东北部的殖业坊、丰财坊,东南部的毓财坊,南市北部的通利坊,西市北部的广利坊,这种迹象表明商人的经营活动已经向坊间逐步渗透。其时,长安城市场向坊中扩张更加明显。 以长安城朱雀门街东西诸坊为例。长安城景风门的崇仁坊内商业活动频繁,"因是一街辐凑,遂倾两市,昼夜喧呼,灯火不绝,京中诸坊,莫之与比"。胜业坊内著名的以幸运地得到数斗金而骤富的邹骆驼,"先贫,尝以小车推蒸饼卖之。"靖恭坊有卖毡曲者,宜阳坊里有彩缴铺,兴化坊中有以贩缗为业者,延寿坊里还有经营金银珠宝、玉石者。 但在长安城诸坊中,自开元以后,坊中出现最多的则是旅店、饮食店铺。此外,东西两市相邻的坊中,如西市的怀德坊、崇化坊、兴化坊等,东市的亲仁坊、崇仁坊、安邑坊等,不仅是商贾囤聚财货之所,而且成为本地行商和外来客商的居住之地。 另者,庙会是坊中重要的人群集聚地,在庙会举办期间,商业经营活动活跃,必须在市内进行的交易行为转变空间,开始在坊内开展,这亦是商业行为冲破市制限制的表现。更有甚者,坊中的寺院也有存储物资的邸店。唐武宗曾经下诏:"又京城诸市,亦不尽有产业,就中即有富寺。今既疏理僧尼,兼停修造,所入厚利,恐皆枉破。委功德使检责富寺邸店多处,除计料供常住处,剩者便勒货卖,不得广占求利,侵夺疲人,所去不均之患,冀合裒之义。" 二、城市市场渐向"街"扩张 唐代政府多次颁布禁止破坏坊墙的行为,并且曾经下达修缮破损的坊墙的条令,入宋,东京曾一度恢复街鼓制度,并且加大了对侵街行为的处罚,全权交由右侍禁阁门祗侯谢德权区处。他认真对街巷进行度量,登记在册,并表木为制,严禁侵占街巷。然而,此时的侵街已与唐代破坏坊墙、占地建宅大不相同,而是沿街居民,更多的是商人建造邸店,扩大商业经营场所的行为。 官僚因为处理侵街行为损害了自己的邸店,以致釆取诉讼手段,然而,大规模侵街行为之所以发生在宋代时期,是因为商品经济获得快速发展,而城市的规划却滞后的结果,其解决方法只能是对城市进行科学规划,有效管理,充分发挥其经济社会功能,而非采用单一的限制打压措施。因此,这种逆势而动的行为最终必然无果而终。 而在唐代的城郭之中,"街"只是各坊间的通道,每个坊内中的通道为"曲这些"街"和"曲"的功能单一,只具有道路交通之便利,并无明显的经济功能,这是因为主要的经济行为必须在"市"中进行。 及至宋代,坊中的通道改称为"巷",仅有少数仍然沿用旧称。而"街"不再是各坊间的通道。这些变化绝不仅是名称的变化,而是城市规划、管理、布局、功能和观念的综合变化。巷不再是坊内的通道,而是与街道相连,为两侧的邸店和民居所塑造,并成为后者发展的载体。 东京著名的巷有界身巷、麦秸巷等;同样的,街也是两侧邸店和民居的通道,比巷承担着更多的经济社会功能。东京著名的街有四大御街、宣德门前大街等。这样,东西向的街与南北向的巷,以及南北向的街与东西向的巷相互交织,形成一个庞大的交通网络。宋代繁荣、发达的城市商品经济就是依托这些街巷而得以发展。 自中唐始,诸坊市街曲"侵街打墙,接檐造舍"、临街设店、向街开门等现象屡禁不止。再到宋代政府用征收"侵街钱"的方法来惩罚遏制店铺屋舍侵街的行为,表明了"街"逐渐成为城市之中商业活动的重要场所。 三、城市市场空间向城垣以外延伸 中唐以降,不少州县因城内人口增长的压力,或是因地处冲要、交通发达,城市市场空间向城垣以外延伸,突破"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的限制。唐代开元以后,长安城城郭外已出现了不少店铺,城垣外的商业繁荣大多凭借城市庞大人口带来的惊人的消费能力,以及近城的便利交通设施,因此,必然与城市的经济活动息息相关。 东京每日所需的大量日用消费品,如面、肉、米以及蔬菜都由城外的大批发商供应,"每日至晚,每群万数,止十数人驱逐,无有乱行者。"这就是生猪批发商的佣工清早驱逐生猪经过南薰门赶早市的盛景。南宋临安同样在城外设置厢坊,"本府城内虽有兵官七员分厢管事,而兵官多昧文法,徇私容情,乞照城外,亦置左右厢官两员,以京朝官亲民资序人充。" "城南浑水闸有团招客旅,養鱼集聚于此,城内外鳌铺不下一二百余家,皆就此上行。""城内外诸铺户,每户专任行头于米市做价,径发米到各铺出衆。"城市市场空间越过城垣向四周发展,从而形成了大都市的卫星市镇,其中一部分的繁华景象与市内已无二致,并且发展空间巨大,"百里之内,并无闲地"。 城外相对广阔的空间为稠密、拥挤的城内提供充足的消费物资,而城内则为城外提供消费市场和生产资料,形成了"城郭、乡村之民交相生养"的相对良性互动。 其时,从都城城门名称的变化也可以看出城市市场向城垣外发展的趋势,如东京外城西面的金水河水门变为咸丰门,新郑门为顺天门,汴河西水门为大通门;东面的广济河西水门变为善利门,汴河东水门为通津门;北面的广济河门变为永顺门,陈桥门为永泰门;南面的蔡河下水门变为广利门等。 这些城门名称的利商和世俗的变迁表明城垣外商业的勃兴。具体来说,唐代长安城城垣外商业点主要分布于春明门外、延兴门外、青口门外、通化门外和金广门外等,重点经营鬻饼馄炖、酒店、旅馆和长店(车的修理、制造、贩卖)。 伴随着城市市场空间的不断扩张,"封闭式的集中的"市制日渐走向崩坏。至宋代前期,城市古典市制最终瓦解,其表现为传统坊市格局消亡,店铺的开设遍及街市坊巷,夜市出现,从早到晚都有店铺开门营业,市署取消,而以古典市制为依存的市籍制也自然失去了存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