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时期,朱元璋确立了以重典治官的政治风格,数兴诏狱,官员多被牵连获罪。 (一)洪武朝士大夫的出处观 胡惟庸、蓝玉两狱,被株连处死的官员达到四万,历时十余年。其它如空印案、郭恒案、李善长案都大肆株连屠杀,少则数千,多则数万。洪武时期,士大夫身处一个严酷的政治生态中,进退维谷,左右为难。 1、元明之际士大夫的立场选择 明朝立国之初,朱元璋恢复的汉族政权曾吸引众多元末士人的归附。如高启、谢徽、刘基、李善长、宋濂、王祎、王彝、高逊志、张简、杜寅、陈基、张孟兼、胡翰、陶凯、朱右等,被授予文职,曾经也出现文士立国的政治风貌,但是随着洪武政治生态的趋于恶化,也有大量的士人先后挂冠而去,远离政治,希图养望林下。 士大夫对明朝的态度大致可分为抗拒、归隐、入仕三途。决定士大夫入仕还是归隐的根本原因在于道统是否取得独尊的地位而成为国家政治治国理念的核心。 (1)拒绝入仕明朝的故元士大夫 元明之际,政权的更迭,带来士大夫政治立场选择的差异。江南乃至北方文士,虽然不能获得尊崇的政治地位,但有了更为自由的精神空间,延续立德、立言的士大夫传统。出处进退成为当时一般儒士的共同问题,也是元明之际时情世态的特殊表征之一。元朝至正年间进士蔡子英,乃是扩廓帖木儿的幕僚。太祖强征其入朝。 蔡子英拒绝入仕新朝的理由被朱元璋所接受,遣官送蔡子英归塞北。另一由元入明士人张昶累官至中书省参知政事,有才辩,明习故事,裁决如流,甚见信任。自以故元臣,心尝恋恋。至有身在江南,心思塞北的感慨。决定这类士大夫拒绝入仕明朝的根本原因在对君臣之义的坚持,这种君臣关系的伦理定义超越了华夷之别的认知。其本身的政治选择符合儒学忠君思想的道德理念和政治信仰,是对儒家经义的坚守。 元明鼎革之际,士人为何拒绝入仕逃离政治之外,一方面在于朱元璋试图集政统与道统于一身,剥夺士大夫道统持有者的身份;另一方面在于朱元璋在洪武时期建构的政治语境改变元代士人所处的自由自在、了无顾忌的宽松文化语境。所以朱元璋以驱除鞑虏为口号,恢复华夏汉族正统的政治感召,仍然因其与元末士人道统思想的冲突,而出现拒绝入仕新朝的士人。 汉族士大夫对蒙元政治持有政治归属感曾是一件令人困惑之事。其根本原因在于元明之际的士大夫并没有在洪武时期实现道统和政统合一的理想追求,并且其道统的身份又受到朱元璋皇权的压制,最终与新朝决裂。 (2)积极入仕的士大夫 入仕明朝的士人理念核心是:华夷之辩高于君臣之义,严守华夏和夷狄之别的基础上才能践行君臣之义,元朝的政权本身就违背了华夷有别的政治伦理秩序,那么建立于元朝政权中的君臣关系就是不符合政治伦理的,元朝的君臣之义既然不存在,元朝的士大夫入仕明朝就不存在道德伦理上的障碍。 朱元璋就是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为政治宣传口号,激发起士大夫对华夷天下秩序重建的的信心,获得部分元朝士大夫的支持。刘基、李善长、宋濂、章溢等人均是开国前后的名儒。朱元璋建立以华夏汉族为主体的政权,恢复了传统的华夷天下的秩序,为士大夫提供了践行儒家治国理想的舞台。 宋濂在明初的政治中从考订礼乐制度、辅导太子读书、传播儒学思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其得意门生方孝孺后来成为建文朝文治思想积极的倡导者和士大夫政治的推行者,使得从洪武到建文时期的士大夫政治的血脉一直在汩汩流动。 解缙是洪武后期深得朱元璋赏识和信任的士大夫,与朱元璋是形同君臣,义同父子。所谓太平十策其中心主旨即是实现天下的太平,这是儒家士大夫的终极理想追求。为了实现治天下太平的目的而必须要回归和端正治国的政治理念,即恢复三代的道统思想。 (二)方孝孺的君臣共治理念 从宋濂到方孝孺的师承传统是明初从洪武到建文期间士大夫自我认同逐渐形成和得以明确的时期。洪武时期以宋濂、章溢等士大夫为代表,以君子的道德维度规范自我的言行和政治行为;以士的政治角色发挥在政治场域中的主导性作用。到建文朝后,方孝孺的思想成为士大夫自我主体意识完全形成和展现的典范。 方孝孺在继承洪武时期宋濂等士大夫对君子和士的认知理念基础上,对君子和士开始有明确和细致的认知和解读。方孝孺自我认同的核心仍是君子的身份认同,但是他细致区分了君子和小人两者之间的差异性。方孝孺的政治价值在于他是明前期理学恢复后的一个鲜明表征,在方孝孺的身上印证和彰显了宋以来的理学在明前期的全面恢复,形成道统传承者的身份认同,重新恢复理学理念中的君臣关系位势和政治场域中的主体地位。 1、天命观念 天是人间秩序和道德伦理最终的裁决者。方孝孺等士大夫坚守天命观最根本的政治寓意是用天命监督君权,使得君权始终处于天命的笼罩下。方孝孺等士大夫认为儒学所具有的理念世界是最符合天命的,君主必须得到儒生的支持才能获得天命的支持。士大夫借助天命观念,借助天象变化而规谏君主。 2、重民轻君 方孝孺认为百姓是天下的根本,君主得民心则治,失民心则乱。君主的政治责任在于保护和养育天下百姓,并非是百姓供养君主。君主承上天的旨意管理天下的百姓,非为一己之私欲之行使。方孝孺的《逊志斋集》卷三有《君学》、《君量》、《君职》三篇文章,这三篇文章规定了君主的政治职责。君主最根本的任务是养民,官僚士大夫代表君主养育百姓。 方孝孺认为君民关系是君职在养民,民职不在奉上;君臣关系是臣受职于君,但是君职受命于天,最终的权力来源于天。臣的不作为,君可以给予处罚,但是君的不作为,也要得到上天的处罚。天是君臣二者权力的共同来源,民是君臣二者共同的职责所向。 3、重义轻法 方孝孺认为道德和仁义是治理天下的根本,法律和刑罚是仁义之外的补充。政治的弊端就是天下的治理完全靠法律统治。方孝孺提出重义轻法理念的现实思想来源是洪武时期重典治国,数兴诏狱,诛杀太过的现实。其师宋濂、其父方克勤也都因牵扯进诏狱案件而死,使方孝孺认识到仅仅依靠法律不足以治理国家,国家的治理之本在于端正天下的人心。 他把法律比喻为中药,药可以治病,却无法使人不得病。这里的元气就是仁义之气,此气正,天下才可治。在《深虑论五》中方孝孺详细论证了仁义和刑罚在国家治理中的差异化。天下的治理必须以仁义和道德为主,以法律和刑罚为辅。如果一味重视法律而轻视道德,法律在治理天下的过程中伤害了天下的仁义之气而不能达到治理天下的目的。 4、复古而不泥古 方孝孺虽然提倡恢复上古的井田之制,在《论井田》一文中能够得到证实。他的同僚好友王叔英在给他的信中也规劝他放弃这个政治空想,并说明理由:井田制乃上古之制,适合古不一定适合今。 但是方孝孺的构想有其政治寓意所在,经历元末群雄逐鹿后,整个国家和社会这种尚权谋和势术的价值取向趋于浓重。方孝孺在经历洪武三十年的涵养后提出这种政治追求有其合理性。其中的取其善不究其人,师其道不计其时表达了对于古与今的治道要取其善而从之的思想。 5、君臣观念和自我认同 方孝孺认为三代以降,昏主败国,相寻于世者非他,皆欲以私意更其政,而无公天下之心故也。治乱的根源在于君主的政治追求是公天下还是私天下。因此,君主或皇帝的存在最终根源是在使生民各得其所,得以生存,顺天应人而已。但是上受天命的君主一人无法管理天下的臣民,因此治理天下的重担就自然落到了君子的肩上。士大夫获得实践层面的主导地位,践行儒家的民本和仁政的政治理念和追求。 君主能体天行道、治理四海,首要在于能重用天下士人,在君臣关系上提倡相对独立和平等,臣与君绝非简单的效忠,而是同治天下。诚以格君代表士大夫为君主确立治理国家的规矩和法度;正以持身代表方孝孺坚持以正直为修身的根本,正直形成于内为气,发乎于外为义,而两者合乎于道;仁以恤民代表儒家仁政和爱人的治国理念,申明方孝孺民本主义的价值取向。 总之,方孝孺对于君主、百姓、士大夫、天命四者的关系可作如下分析: (1)天命观念:君主由天命,其权力来源于上天,代表天的旨意治理天下百姓。其在代天行使权力时,如施行仁政,尽到君主的政治职责,就可获得天的庇护。如果倒行逆施,虐民行私,也要获得上天的责罚。 (2)君臣关系:因天下之广、百姓之众,非君主一人之力能够治理,因此设官分职,选贤与能,委任士大夫代表君主治理天下百姓。士大夫向君主负责,接受君主的监督和控制。 (3)君民关系:君与民的关系是君职为养民与教民,使民安其生而明其性,君主的具体行为职责就是:均天下、覆兆民、立政教、作礼乐、明善恶、申赏罚、辩是非。民众对君主不负奉养的职责。 (4)臣民关系:臣下代表君主治理百姓,同时臣下的政治诉求的根源在于百姓的安乐。所以士大夫在效忠于君的同时,必须有尽责于民的依托。上不负于君和下不负于民成为士大夫政治职责的两面。 特别需要申明的是,虽然这个体系中士大夫的位势在于君主之下,听命于君主,但是这个政治秩序的设计者却是儒家士大夫。士大夫成为政治运行的主导者,天命和民意成为士大夫监督和制衡君权的方法。天下治乱兴衰的根本在于士大夫能否践行道统思想,引君当道和以道仕君是士大夫的首要政治职责。 方孝孺的政治价值在于他是建文朝文治气象和士大夫政治复萌的提倡者、推动者和主导者,这是有明一代践行士大夫政治的开端,虽然被靖难打断,但是这种气象始终激励后世士大夫为实现文治理想而不断做出努力。靖难后,方孝孺以十族生命而成就一个是字,成为道统的誓死捍卫者。方孝孺是明代士大夫自我认同清晰化和完整化的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