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会还在开着,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大和政协委员为了国家发展的更好纷纷建言献策,有点提出全面免费医疗、有点提出取消英语的分值、有的提出实行逢周三放假等等。然而,最近因为被查出的腐败人员很多很多,所以一位之前的人大代表前菏泽市委书记赵润田提出的建议"官员贪污50万判死刑"火了,大家都强烈支持他的意见,建议严查贪官。 然而,对于这个代表的建议我不敢苟同,而且强烈反对,我的理由有三点: 第一点,判刑太重,金额太低。 大家试想一下,50万判刑标准实行的话,那么余姚市教育局局长王胜战贪污3亿元、国足主席陈戌源贪污30亿元、李铁贪污3亿元,这足够他们死成千上百回了。但是实际情况是他们几乎不可能被判死刑。如果真是50万判了,我国的官员应该所剩无几,谁来治理国家呢?都只是剩下普通农民和工人了,太不现实了。 第二点,判刑方式不具备可操作和可实施性,很不科学。 我们设想一下真的这样实行,那么全国财政人员8000万,那么大大小小的官员就有一两千万,这要查的话,那就得派一支专门的队伍去查。但是你还得保证查的这些人也不贪污,万一他受贿了,被判处死刑,谁来再查?还有就是查完了这得杀掉多少人,这项工作谁来做?人都被判处死刑了,所以这个设计非常不合理,也不可能实现。 第三点,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最近两会期间,最高法院说,现在判死刑的标准就是除非你故意杀人、用残忍手段杀人等,一般的贪污受贿判处死刑且执行死刑的概率很小很小,因为考虑到社会的稳定性。如果真是50万判死刑,那么许多人都面临生命危险,其他人也不会安心去工作,整个社会都会人心惶惶的,这样下去可不是好事情。 最后,综合我的分析,我认为虽然大家很乐意让这个制度实现,大家可能都是出于看到许多腐败的官员,内心心生愤恨。但是我们的公务员队伍大部分是好的,不能因为这几个老鼠屎害了满锅汤。所以,这个制度不可能实行,我也坚决反对。 最后,大家对于"官员50万判处死刑"这个建议怎么看?欢迎大家交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