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登记政策的调整,是鼓励不结婚生育吗?
近日四川调整了生育登记服务政策,引发广大网友的热议,此次生育登记政策的变更点有两个:
一、将夫妻调整为生育子女的公民。
二、将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调整为凡生育,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围绕以上两点,大众的关注集中在:上述登记政策的调整、实施意味着生孩子不再要求是夫妻。取消了生育事前登记的要求。
再联系到近期国家公布的人口总体出现负增长的事实,于是舆情纷纷。
有人说,取消生育登记是大方向,并举例说发达国家也是这么做的;有人说,这能鼓励更多年轻人生育;有人还不无担忧地说,不结婚生孩子,会不会冲击到现行法律法规和一夫一妻,说不定还可能带来一系列的社会和家庭问题,如女性社会地位问题和孩子的抚育问题,更有甚者贫富差距会不会导致在生育孩子数量上出现差距,变成富人孩子成群结队,穷人的孩子独苗一颗,从而加剧社会的阶层分化、不公云云。
我们需要冷静下来,细细思索:
首先,引发大众热议的源头不过是某地关于生育登记的一次调整,谈不上是国家层面的一项重大决策。生育问题或者说人口问题相信国家早已经在深谋远虑、相关政策出台必定会经过层层论证,会有更周全的谋划和更长远的安排。
其次,现行关于生育登记的要求在操作上也需要与时俱进,就说生育的事前登记这一条时至今日已然难以执行,举例来说,年轻男女在外地相遇、相恋,而后孕育了自己的孩子,不少人都是等有时间了或者过年了再回乡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登记的。因此,从这个层面上可以认为四川的此次调整是主动回应了新时代年轻人的生活现状,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善举。
调整后的登记办法,强调了生育子女的父母双方的公民身份,这正是依法治国、全面建设法制国家的必然,凡我国公民均应该自觉知法、守法,自然包括《婚姻法》了,这在生育登记制度中便不需要体现,也断然不会造成所谓对一夫一妻文明制度的冲击。
最后,怀着美好的愿望,希望四川此次便民、利民行为在规范和完善生育登记的同时,也能在无形中提高生育适龄人群的生活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