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此文之前,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经济学上曾经讨论过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把贪官贪污的钱成立一个基金,用这笔钱投资,然后用投资的利润来提高官员的薪酬,那么能否有效地克制贪污现象的增长? 这其实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既涉及到经济资源的有效转化,又涉及到官场上的贪污问题的存在,还涉及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等。 其实,在中国古代的封建王朝,关于官场上贪污问题的治理,就已经产生过类似的讨论。 古代的薪酬称为俸禄,俸禄不够,催生了贪污的存在,被认为是古代贪污问题存在的根结,这样的结论是否客观正确呢? 其实是不够正确的,因为贪污虽然是一个管理学问题,却涉及个人的主观意志与人性的客观规律,只以经济管理学来简单总结,是十分片面的,也是不太科学严谨的。 那么,在古代封建王朝中,俸禄的存在形式,是否存在着不足呢?以及贪污问题,在古代封建王朝,有没有得到一些有效的克制办法呢?今天我们就来讨论讨论这个问题。官员钱袋子:俸禄 "俸禄"一词,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时代。 秦国处于战国时期,而在战国以前的春秋,乃至更早的西周时代,是不存在物质化的俸禄的。 到了战国时代,由于各大战国急于强大自身,所以对人才的追求变得很强烈,为了吸引人才,各个国家的君主不仅提出了封地之类的奖励,而且还有约定的俸禄存在。 具体到更下级的官员,也有各自的俸禄,称之为"月例"或"禄米",一生就是以具体的食物、米粮、布棉、肉食等作为俸禄,折算给获得者,更甚者,还会赐以牛马等代步工具,也当做俸禄的一部分。 在先秦时代,由于牛是重要的农耕工具,所以轻易不允许把牛私有化,基本都属于国家财产,"食牛者,杖五十",被写在秦法之中,直到后来商鞅变法以后,秦国变得富强了,牛肉才变得普及开来。 总之,这一时期,无论是战国七雄、大小诸侯国,或者后来的秦氏王朝,以物折算被认为是大部分俸禄存在的形式。 那么这一时期的贪污严重不严重呢?客观来讲,是蛮严重的。 秦献公末期,秦孝公初期,秦国疲弱,六国会盟,商议分秦,秦国顿时危如累卵。 然而,秦孝公与大臣商议,决定让使臣带着黄金珍宝,去满世界游说六国使者,务必使六国分秦盟约不能实现,就算实现了也没法形成合力。 结果,秦国使者带着秦国的黄金珍宝,使劲砸钱,去贿赂那些掌握实际话语权的东方六国使者,顺利分化了六国会盟分秦的计划。 受贿属于贪污的一部分,而六国使者收受贿赂而犯贪污之实,结果把消灭秦国的机会白白流失,不知如果后来的六国国君知道此事,心里会是个什么心情? 后来,随着时代、社会结构的发展,加上制度的变迁,封建王朝的俸禄的存在形式也在不断变更。 但是说实话,其实历朝历代官员的钱袋子,很少有充盈的时候,以至于虽然六部及以上官员都是万人之上的存在,但是大部分官其实都很穷,由此产生了严重的廉政问题。 清廉的寒门士子就不说了,那些贪官,可以说都是"俸禄制度"给"逼"出来的。各朝各代俸禄制度 这种俸禄制度其实也是自先秦时期流传,准确说就是"商鞅变法"下秦国法制的一部分,这种俸禄仅能保证官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但想要结余,就需要自己"动脑筋"了。 后来秦朝灭亡,汉朝替代,汉朝官员的生活质量才算变好了点,因为汉朝的俸禄,变得更有了点看头——土地。 汉朝相比秦朝,疆域还要大一些,再加上秦汉之交的大量开垦,以至于汉朝的空闲土地很多,远远高于实际上的人口需求,所以,汉朝皇帝就把土地也加入到了官员俸禄的清单之中了。 与此同时,西汉还产生了与俸禄、官员级别挂钩的所谓"禄秩制度",人为地将官位与俸禄匹配到一个高度,这也是西汉一朝流行的"等级森严"的体现之一。 但是,土地加入到官员俸禄之中,也催生出了一个更严重的问题,那就是愈演愈烈的"土地兼并"。 众所周知,历朝历代都有土地兼并问题,而西汉和东汉魏武两个时间节点的土地兼并问题尤为严重,这是为什么呢?说白了,还是世家大族惹的祸事。 西汉和魏武有一个相似的共同点,那就是两朝都存在很多高门大阀的世家,这些世家聚拢在一起,同进同退,共荣共辱,这本没什么。 但是这些有钱人手里握有很多财富,这些财富被他们当做投资的本钱,趁着地价低的时候,疯狂抄底。 结果手里的地越囤越多,从一个地方,到一个区域,再到一个省份,日积月累之下,最后,国家的土地很多都集中在了个人手中,由于土地兼并过于严重而引发的民愤浪潮,成了冲击西汉王朝有力的撞门柱。 除了西汉以外,其他朝代也有自己独特的俸禄制度和存在形式,以及对应的贪污问题,比如唐朝时期,唐朝中央政府可开始发行以俸禄金钱化的"银钱制度",以具体到数的银钱的形式来发放俸禄。 宋代后期,开始实行"粮银合一制",将官员的俸禄统一以粮食和银钱的形式发放。打击官员贪污的必要性 以上提到了自秦朝以后至宋朝的俸禄制度,各有千秋,千奇百怪,但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提升官员的钱包厚度和生活质量,让他们少"伸手"。 但是这样做有效果吗?具体到效果,只能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只对君子胃口,而不入小人眼帘。 实际上,历朝历代的贪污现象,都是很严重的,哪怕是唐朝提升了俸禄的具体价值,而且还有休沐、月例、炭火补给等多种形式的工资,增加了官员的薪资水准,但是对于官员来说,工作和生活远不止于工作和生活。 除去一家吃喝,每月迎来送往、头疼脑热、上下打点、打打牙祭等,稍微有点事,就能把荷包给刮空,这样怎么可能不贪污呢? 但是这话是这样说的,贪污之风该杀还是要杀,因为贪污首先是"贪",然后是"污",如果自己首先没有贪念,那么最后如何会自污呢? 而且,贪污问题,并非损害可大可小,而是不管的话,损害会越来越大,大到威胁国家社稷,导致国家财政困难,影响国家的未来,汉朝就是这样的前车之鉴。 所以,把个人道德绑在"制度的笼子"里,集中管制官员的道德水平和为官水平,还是十分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