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公布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2年 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9283元 ,比2021年增长3.95% ;同时,2022年退休人员调整了养老金,人均增加4% 。所以贵州省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将随之上调,但具体到每个人,上涨比例和额度是有所不同的。
根据国家和贵州省相关政策,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可以享受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和医药费困难补助 四项待遇,全省统一政策,标准各人有所不同。
其中:
丧葬费 统一按照死亡时上年度贵州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倍 确定,其中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按 2.5倍 、离休干部按 3倍 确定。
2022年贵州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是 3423.83元 ,所以2023年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为 6847.66元 ,比去年增加4.78% 。
一次性抚恤金 则是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上涨而上调的,但具体到机关与事业单位是不同的,每个人也可能不同的。
①机关退休人员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加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40个月 基本养老金。
假如去世前个人基本养老金是2500元,那么2023年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就是49283*2+2500*40=198566元 ,比去年增加4%以上。
②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20个月 基本养老金。
假如去世前个人基本养老金是2500元,那么2023年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就是2500*20=50000元 ,同样增加4%以上。
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基本养老金不是个人每月领取的全部退休待遇,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且以2014年9月30日之前的标准加上历年的养老金调整增加的标准为依据,所以机关事业单位死亡待遇计发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其实是不高的(了解详情,请点击此处链接进入:【计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的基本养老金是什么?】)。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执行以前标准不变,即每人每月 530—560元 。其中,老红军和副省级以上干部的遗属,每人每月 820元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和副厅级以上干部的遗属,每人每月 660元 ;在保护国家财产或对敌斗争中牺牲人员的遗属,每人每月 640元 。
医药费困难补助 只有离休干部中无工作的遗孀可以享受,标准为每年 2000元。
综上, 2022年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的,遗属可以领到6847.66元 丧葬费和不等的 一次性抚恤金。如果遗属符合供养条件,还可以享受到每月530-820元 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和每年2000元 的医药费困难补助。
如果按照基本养老金2500元来计算,2022年贵州省机关退休人员去世的,遗属可以领到20.54万元 的丧葬抚恤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的,遗属可以领到5.68万元 的丧葬抚恤金。
最后提醒一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一般是在退休前原单位申领的,遗属需提交身份证明、死亡证明和亲属证明等。同时,如果去世退休人员本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业年金、医保卡、一次性退休补贴等仍然有余额的,可以到社保机构和医保部门申请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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