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世界日报》网站3月6日报道,中国全国人大会议在北京开幕,会议公布九项议程,其中排在第四项的是此次特设的议程,从内容来看是重要的,这个议程为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议案。 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新华社) 能排在一年一度大会审议的是重要法律,能排进五年一度换届大会时审议的是大法,而今次要修的不仅是大法还是母法。 中国现行立法法是2000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了部分修改。今次是时隔8年再度修改。 据日本《朝日新闻》3月7日报道,此次立法法(修正草案)增加遇有紧急情形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这一内容。这似乎是为了迅速应对国内外形势。 立法法就立法程序和规则作出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处理的法律草案,一般要经过三次审议再表决,但在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或处理部分修改的法律案等时候,经过两次或一次审议也可以表决。 据报道,最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增加规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遇有紧急情形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有望在13日全国人大会议闭幕当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