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相信大部分人都看过周星驰主演的《七品芝麻官》,剧中的芝麻官为百姓伸张正义,不畏权势,着实与芝麻官不相符。 对于老百姓来说估计觉得这就是个小官,但凡是个差不多的人都能做,无非就是惩奸除恶罢了,其实不然, 县令,尊称县太爷、县大老爷,雅称为县尹(战国时楚国及元朝为正式官名)、县宰、百里侯、邑侯、邑宰、邑令等。 县令是中国古代县级行政区划的最高官员名称,掌握所管辖区域的行政、司法、审判、税务、兵役等大权。 县令下设县丞、主簿、县尉、典史等。 战国时期,社会正酝酿着巨大的变化。县治,伴随着世界上封建制度的诞生。秦商鞅变法时,广泛推行郡县制。秦国有三十多个郡。县长,户数在一万户以上的,称为县令,户数在一万户以下的,称为县长。丞是办公室主任,尉是一个县的军事首长和公安负责人。这样,县制就基本健全了。 秦朝统一中国后,在秦始皇和李斯的主持下,全国实行郡县制。因此,县作为中国地方基层行政组织,是一种长期固定、世代传承、在使用的组织。 西汉时,中央赐县令一县之权,百里之政府。所有事务都由县令独立处理。这样,地方强人的势力在中央政府的多次打击下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得到了发展。 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权重大,中央无力控制,这不利于封建统治。因此,到了隋朝,隋文帝命令地方官员自行选择下属,所有地方官员自行选择,进一步完善了中央集权的封建政治制度。 唐宋时期,县令的名字有了很大的变化。在唐代,县官无论大小,都被称为太守。从宋朝开始,各朝代都统一改称知某某县,故称此县。这是宋太祖针对五代十国时期地方军事独裁和叛乱,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控制的结果。他到北京做官,做官为县令,暂管地方事务。这些县的组织关系服从中央政府,必须执行中央政府的任何指示,没有任何独立性。 宋朝以后,县官的处境日益恶化,因为宋太祖抱着这样一种观念:文人当地方官员,不管拿了多少腐败,触犯了多少法律,只要不反抗中央就行,尤其是胸小的志之,碌碌无为地去当县令。 因此,宋朝经常派一些又老又笨、又无能的官僚到基层担任父母官。这些糊涂的官员只把他们的手放进人民的口袋里,不关心其他的事情。有的县官甚至不知道现任相国是谁,可见宋代县官素质之低下。 封建社会越发展到最后,地方基层行政机关的管理能力就越低,官员就越腐败,老百姓受到的伤害就越大。元朝除城、关、卫外,还设置了捕监长和治安长。明清两朝都不敢废除这个职位,为的是恐吓百姓,防止他们造反。 辛亥革命后,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称县知事;国民党统治时期称县长,中共执政后,县长低于市长(地级市)而高于乡长。县长是一个县的第二把手(仅次于中共县委书记),一般也是该县的中共县委副书记。 拿小编所在县级市来说,一百多万人的吃喝拉撒,衣食住行等等方面,大致上 就县长说了算了,权利不可谓不大, 那为什么叫父母官呢。 父母官一词来源于《礼记大学》:《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孟子梁惠王上》: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之父母也?在这些先秦文献中父母是指百姓的统治者,甚至是国君。直到汉朝父母一词才有了地方官的含义。 《汉书循吏传》记载,西汉末元帝时,南阳郡(今南阳市)太守召信臣,字翁卿,寿春(今安徽寿县)人,视民如子,他遵循为民兴利,务在富之的八字方针治理南阳,成绩十分突出。他劝民农桑,去末归本,为政勤勉。他还亲自指导农耕,经常出入田间地头,有时住宿于农家,贴近百姓。很快使百姓民得利,蓄积有余。他在南阳数年,其化大行,郡中莫不耕稼力田,百姓归之,户口增倍,盗贼狱讼衰止。吏民亲爱信臣,号之曰召父。 召父之后不足百年的东汉光武帝刘秀建武七年(公元31年),南阳百姓又迎来了一位叫杜诗的太守。《后汉书杜诗传》记载,杜诗,字君公,河内汲(今河南卫辉市)人,东汉初曾任成皋(今郑州荥阳市)令和汝南(今河南汝南县)都尉,后升任南阳太守。他治南阳,一是提倡节俭,省爱民役;二是造作水排,铸为农器;三是修治陂池,广开土田;四是诛暴立威,对贪赃枉法、横行乡里的豪绅长吏及土匪流氓实行严厉打击,为农业生产和百姓生活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其结果是郡内比室殷足,使南阳成了小天府。 由于南阳百姓深蒙召父、杜母之福,于是就把召信臣和杜诗二人称为前有召父,后有杜母,并立祠纪念。自此,父母官这一尊称便广传后世,遍及华夏大地。这就是父母官称谓的来历。 宋初王禹偁《谪居感事》诗:万家呼父母。其自注:民间呼令为父母官,这便是将地方官比作父母官的最早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