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的公示》 详情如下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民主择优的组织程序进行推荐,经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确定云南省正式推荐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人员(见附件)。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至3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云南省评选推荐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7163116775 监督电话:087165653565 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169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党委(人事处)(云南省评选推荐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024 电子邮箱:ynnynct163。com 附件: 1。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2。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15日 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可登录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查看下载相关附件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资料: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信息员:冯稚进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