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看看批准逮捕的条件。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逮捕。该条列举了具有社会危险性的情形,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害,可能毁灭证据,对被害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发生刑事犯罪,并不必然要逮捕嫌疑人,只有符合以上条件的才逮捕。现在对逮捕审查很严,因为逮捕后判轻刑,包括六个月以下徒刑或者缓刑,对检察机关都有考核要求,所以,在批准逮捕时要求严格把关,基本上逮捕的很少在判缓刑,更不用说无罪了,所以,虽然不经法院判决不能确定任何人有罪,但是,一旦逮捕基本上都会被判刑而且是实刑。 不能说百分之百,可以说无罪释放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