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以来本着国家持续发展经济、不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行大道、民为本、利天下,民所望等讨论的内容,受到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同时在这个反腐反贪时代中反腐反贪仍然不容乐观,仍需顽强战斗。新上任的国家总理李强说:对一切腐败行为一定要零容忍;不能光踩刹车、不踩油门。 这些年来,中央政府反腐反贪的行动上我们可以看出那还是非常有决心和有力度的,今天我们来细数一下近15年来被判处死刑的腐败贪官有哪些? 第一名:郑筱萸。 郑筱萸被审判 郑筱萸1944年出生于福建省福州市,196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系。郑筱萸先后担任杭州民生制药厂厂长兼党委书记、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2003年5月出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2005年6月被免职,不过,郑筱萸仍然担任中国药学会理事长。 2006年12月26日,郑筱萸被中纪委双规。据说,郑筱萸因为被之前被调查的前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举报。2007年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紧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郑筱萸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彻查,依法严肃处理。2007年3月1日,中央纪委以及监察部宣布:郑筱萸因严重违纪以及其涉嫌犯罪等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调查:郑筱萸在1997年至2006年担任国家药监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审批八家药厂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过程中,多次直接或间接通过妻子和儿子,受贿人民币649万。2001年至2003年,郑筱萸还擅自非法降低审批药品标准,后面部分药厂被揭发虚报药品资料,其中六种是假药。 郑筱萸身为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没有认真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没有廉洁从政,没有把国家和人民的重要利益放在心里。郑筱萸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监管的工作正常秩序,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据了解,多名病人因为这次药物原因,导致肾等器官功能衰竭抢救无效身亡等医疗事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2007年5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玩忽职守两罪并罚,判处死刑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郑筱萸对一审判决不服决定进行上诉。2007年6月22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郑筱萸2007年7月10日上午于北京被执行死刑。 第二名:曾锦春 曾锦春被审判 曾锦春1944年出生于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1968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曾任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郴县县委书记、郴州市国土局局长、郴州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在1995年至2006年9月担任郴州市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掌控十一年纪检权。2009年9月19日曾锦春被带走调查。 根据调查:曾锦春在担任纪委书记的十年期间,敛财之手从来没有停止过,郴州当地的矿产、房地产、建筑工程、领导干部的提拔和任用、经济官司,都成了曾锦春受贿的来源。曾锦春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担任中共郴州市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矿产承包、纠纷处理、工程招投标、职务升迁、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曾锦春个人及家庭拥有的财产和开支多达6805。76万元人民币,影响极其恶劣,情节极其严重,引起民愤特别大。 2008年11月2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曾锦春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曾锦春不服,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年7月21日,经省高院依法二审开庭,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2010年12月3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裁定和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对曾锦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第三名:文强 文强罪孽深重 文强1955年出生于重庆巴县。曾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重庆正厅局级侦察员、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2008年7月,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2009年8月,文强因为严重违纪,充当黑社会保护伞,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 据调查:贪污受贿1625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1062万余元,在职位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包庇、纵容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马当、王天伦等为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的违法活动,包括聚众赌博、组织卖淫等恶劣行径。另外文强涉嫌强奸女大学生,霸占女下属十年等。文强行为极其恶劣,情节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10年4月14日一审宣判:原重庆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强因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文强对一审不服,进行上诉。2010年5月21日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0年7月7日,文强在重庆歌乐山某刑场被执行死刑。 第四名:姜人杰 姜人杰被捕 姜人杰是湖北大冶人,1948年11月出生于苏州市原吴江县震泽镇,大专学历。1985年至2004年期间,曾任上海缝纫机三厂吴江分厂党委书记、吴江县副县长、苏州市外经委副主任、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苏州市政府副市长。2004年8月7日,姜人杰被江苏省纪委双规。 据调查:2001年至2004年间,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四家房产公司和一家科技公司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867亿元,另外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其中,因帮助开发商在违规用地上获受贿金额单笔高达8250万元人民币,令人震惊!揭开了房地产领域惊人的腐败! 2008年10月2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姜人杰因职务贪污腐败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极为恶劣,判处死刑。姜人杰不服,提出上诉。2011年3月31日,姜人杰案二审江苏高院公开宣判:驳回姜人杰的上诉,维持原判。2011年7月19日上午姜人杰被执行死刑。 第五名:许迈永 许迈永一审时 许迈永1959年2月生于浙江杭州,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浙江省杭州市副市长。 2009年4月,浙江省银监局监测到一笔庞大的资金流向,核实后是一个位叫戚继秋的女子,经查是现任杭州副市长的妻子。同月,许迈永被纪委带走调查。经过查实:许迈永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受让项目股权、承建工程、结算工程款、解决亲属就业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5亿余元。侵吞国有资产5300万余元,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退还有关公司土地出让金7100万余元。许迈永的犯罪情节十分严重,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1年5月12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许迈永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迈永犯受贿罪,判处死刑!许迈永不服,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法院经审理后,驳回许迈永上诉,维持一审判决。2011年7月1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许迈永被依法执行死刑。 第六名:赖小民 赖小民被审判 赖小民1962年7月生于江西瑞金,曾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赖小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据调查核实:赖小民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仅完全丧失,而且党性原则荡然无存,擅权妄为、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生活奢靡,用不同手段包养情妇100多名,婚外还生下儿女。赖小民利用职权便利跟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得融资、承揽工程、合作经营、调动工作以及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相互合作,非法收受、索取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17。88亿余元人民币。 2021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以受贿罪、贪污罪、重婚罪,判处赖小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决定执行死刑。赖小民不服一审,决定上诉。2021年1月21日,二审根据赖小民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1年1月2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赖小民执行死刑。 以上6名是中央政府近15年来处罚最严厉的腐败贪官,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不足以轻判。正所谓:任腐败贪官翻云覆雨,难逃法网恢恢。无法不成国,法律尊严不容挑战!中央政府对腐败贪官的态度是零容忍的,国泰民安是需要把害群之马揪出来的,社会才有一个纯净之态!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厚爱,喜欢文章就请点赞关注。在下方评论区发表你的看法。 欢迎转发分享,让更多的人看到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