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职工档案移交社保局,办理退休需要其他证明,请问不合格档案是如何交收的?你说的这种情况的确存在,很多企业改制以后,从原来的国有企业变成了股份制企业或是民营企业,失去了职工档案的管理权限,所以档案只能移交社会化管理。 档案社会化管理,目前最大的个人档案管理机构,就是当地人社部门所属的档案管理中心,由于档案管理中心都是属于人社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所以在办理退休时,便于社保部门及时查找或是翻阅个人人事档案。由于员工个人是不知道个人人事档案的具体内容,很多人只有在办理退休时才知道个人档案里少了什么,还需要补什么,这是非常痛苦的事情,我本人在办理退休就因为档案资料的不齐而吃了不少苦头。 企业整体改制时,涉及到财务、资料、人员等方面一系列复杂的工作。最难处理还是职工问题。所以一般在进行整体改制后,以前属于国有身份的员工面临一个身份转换的问题,有的是先和原有的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再和重组后的企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职工的身份也由过去的国有企业职工变成了民营企业或是混合所有制的员工。和原来的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员工还要按照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领取一笔经济补偿,然后再按照市场化用工的方式,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由于这部分员工,以前属于国有职工身份,现在属于市场化用工身份,有的人可能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有的可能存在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符的问题,有的人可能还有特殊工种岗位工作年限认定的问题。所有这些问题在今后办理退休时都需要个人人事档案来做佐证材料。这部分人的档案,随着企业改制以后,新企业不再有人事档案管理的权限,职工档案只有移交当地人社部门所属的档案中心或是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管理,并不是社保部门管理。在职工档案的移交过程中,接收的单位只负责按照移交的花名册接受档案袋,至于档案袋里面的档案资料是否完善,是否有缺项,接收档案的单位一般不会逐袋打开进行清点或是主页进行检查,这样的工作量很大,也不符合档案移交或是接收的规定。 由于各个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按照中组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规定,对于个人人事档案的内容有具体的规定,即哪些内容可以装入个人人事档案,哪些内容不装入人事档案。虽然规定非常明确,但是由于个别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对档案的整理、核查不用心,导致职工档案缺失比较严重。当初我离职以后,档案就是交由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的,但是退休时才发现缺件比较多,比如当兵入伍的档案,毕业分配的档案,档案袋里都没有,需要到处去寻找补充资料或是证明材料,才办理了退休手续。 综上所述,企业改制以后档案移交社保部门管理以后,在办理退休时如果人社部门认为档案不全或是有缺件的,需要个人提交补充资料或是证明材料,这是正常的。档案的缺件或是不完整,和接收单位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档案的移交不是按照档案里内容来移交,而是按照人头进行移交,档案的移交过程中,是很难发现档案是否完整的,也不可能保证个人档案的完整。 社保局是接收职工档案,而不是审核职工档案。是社保局为职工代为保管职工档案,顾名思义,就是失业职工档案寄存处。 在社保局保管的职工档案分几类: 一、被单位依法开除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符合办理领取失业金的职工档案,存放在社保局失业保险科档案寄存处,免费代理保管; 二、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处于失业状态,用人单位需要把职工档案移交到社保局劳动代办科档案寄存处代为保管,按月收费。只有适龄退休人员,社保局会依法审核职工档案。 审核要点: 1、审核职工档案里最早登记表。 原则上,以职工档案里最早登记表登记的出生年月日为准,确定出生年月日。为退休时间的依据。 2、审核职工档案里的最早登记表。 审核姓名和身份证上姓名是否一致,不一致,需要申请退休的人员持户口本到所属派出所,在户口本上填写曾用名,加盖公章。 3、审核职工档案里工龄确认表。 审核职工档案里是否有工龄确认表。 如果没有,社保局会进行会根据职工档案里的参加工作的时间的表格认定,确认参加工作的初始时间(包括上山下乡时间、入伍时间,用人单位委培带薪脱产入学时间等) 结合职工档案里各个时段的调资表,确定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如果临时需要查本人档案时。 职工档案存放在社保局档案寄存处,职工可以持身份证,失业证(失业证里面某页标注了你寄存的档案号),请社保局职工档案专管员(兼管员)代为查看你所需要的查看的内容。用人单位对某个员工入党政审。 需要了解这个员工的直系亲属情况时且某个直系亲属的职工档案存放在社保局,用人单位可以开具单位介绍信,到社保局档案存放处,请社保局档案专管员调取职工档案,进行查阅或者复印某页。重要国家机关招用员工、空军、海军招兵等录用政审。 用人单位出具单位介绍信,可以调取存放在社保局的某人直系亲属或者旁系亲属的职工档案。 让社保局档案专管员复印职工档案相关材料,复印件由社保局加盖公章。作为录用员工、征兵的辅助证据材料。综上所述,一定要搞清职工档案是在社保局寄存。不是用人单位送交社保局寄存的职工档案。社保局审核合格之后,才予以档案寄存。社保局不是政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