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四川的某法庭上,法官一锤定音:我宣布,被告和原告之间抚养关系不成立!即日起,原告可以和被告解除养父女关系。 法官一审宣判后,一个光棍男人坐在被告席上掩面痛哭。 我养了她23年啊!整整23年啊!豆大的泪珠从那双手中流淌而出,那双皲裂的手干过了无数的农活,这只是为了养那个坐在原告席上的养女;那满头花白的头发,这只是为了养那个坐在原告席上的养女;那佝偻的身躯在偌大的法庭显得越发单薄,这只是为了养那个坐在原告席上的养女。 养女听到养父的哭泣,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反而听到法官的宣判结果时,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似乎为自己终于摆脱了养父而高兴。 23年的养育之情,为何养女丝毫不顾及养父的感受,坚持将他告上法庭?究竟这个男人当年做了些什么,才会导致如今这样悲惨的局面?法庭为何不顾男子23年的养育之恩,坚持要解除他们的关系呢? 事情还要从1993年说起。 方崇财是四川省广安市的一个农民,他和一般农民不一样的是:他智力上有问题,在他8岁那年,没钱去医院及时治疗脑膜炎而留下的后遗症。虽然他智力不行,有时候神志不清,但他的本性很好,从不给人添麻烦。 方崇财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一时兴起去凑的热闹,竟成为了自己后半生辛苦的根源。 1993年,村子里来了个中年男子,怀中抱着个小女婴。他抱着女婴在村里到处游荡,逢人便问:您能收养这个孩子吗?您愿意收养这个孩子吗?问了很多人,都没有人愿意。 这个女婴看上去瘦瘦小小的,很明显在母胎里时就营养不足,不好养活,要是养不好,小小年纪就会夭折。这年头,谁家也没有多余的口粮来养一个女婴,要是是个男婴,还差不多,还会有人考虑,女婴的话,就算了。 眼见路上的行人都快问遍了,也没有一个人愿意收养这女婴。中年男子急了,一把眼泪地说:要不是家里实在不行,谁会把自己的孩子拿出来送人啊。 眼看孩子无人问津,男人似乎打定了主意:必须在村子里,把孩子送出去。 第二天,男子又抱着女婴开始在村里晃悠。一位路过的大娘开始和中年男子攀谈起来,听闻他家中有四个小孩,这第五个孩子,他实在是养不起了,才会考虑将她送人。 男人不断地长吁短叹:这世道,大人生活难,小孩生活更难啊。 谁知就在这时,方崇财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一个箭步冲了上来,也不说话,就盯着男子怀里的女婴看,看着看着,还时不时地从嘴里冒出嘿嘿嘿地傻笑。 中年男子嘴上还在和大娘攀谈,但眼珠子早就盯向了方崇财,大娘看出了男子的意图,表示:你啊,还是别指望他能收养你闺女了。 男子还以为有什么事,便连忙追问为什么。 这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原来方崇财小时候得过脑膜炎,智商有限,有时候脑子也不是很清楚,连自己都无法养活,现在三十多岁了,还靠他母亲养着。他脑子不好,家境一般,找了好几门亲事都吹了,谁也不愿意养一个巨婴。这样连自理能力都缺失的人,又如何能养活孩子呢? 尽管方崇财这样的条件,但男子还是不愿意放弃,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村里没有人流露过想收养孩子的意愿,他只能孤注一掷。 男子问方崇财:你看这女娃娃乖不乖哦? 乖,很乖。方崇财眼珠子都不转一下,就盯着女婴看。 男子直接将女婴送到方崇财怀里,哄着:女娃娃这么乖,你来抱一下嘛!方崇财小心翼翼地抱起女婴。 男子见状直接跑了?真的,跑了。 男子边跑边喊:这女娃娃你就留着,等你老了,她给你养老送终! 大娘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还有这样送孩子的吗?看着男人远去的背影,大娘臭骂了一句。她回过头看着方崇财,方崇财什么也不知道,还继续抱着女婴。 大娘长叹一声:抱回去吧,这女娃,就归你了,你好好养着吧。说完就转身离开了。 抱着女婴回到家的方崇财,毫无疑问遭到了家人的反对。 母亲看着眼前这个智力残缺却坚持要收养孩子的儿子,差点气晕过去,臭骂了他一顿:你连自己都养不活,还要养个女娃! 就连方崇财的哥哥方崇前也不支持他,弟弟心地善良是好,可是自己家的家境也很差,一家三口日子过得本来就紧巴巴的,现在再添一个,自己往后想要结婚、母亲往后想要养老,弟弟往后的生活都得用钱,这些钱从哪里来?大风刮来吗? 家中的气氛变得越发凝重,正当一家三口都先后陷入沉默时,一个人的到来,打破了这样的僵局,也让方崇财的愿望得以实现。 村长来到了方家,看到如此剑拔弩张的一幕,说: 一家人,何必这样,大妈,您也不用急,你们一起把这个女娃娃养大,等方崇财老了,就有人照顾他了,也就不用你们操心了。 哥哥方崇前和母亲想了想,觉得村长说得在理,又看到眼前始终不肯退让一步的方崇财,只好答应了。 但母亲表示:我们是不会出钱给你养孩子的,你要想养她,得自己学会赚钱。自己出钱,我只负责给你带人。 没想到这一举动,歪打正着。反而锻炼了方崇财的工作和自理能力。 看着女婴的小脸蛋,方崇财给她起了个名字:小芳。方崇财常常抱着小芳说:我的女儿小芳,一定会是村子里最漂亮的闺女! 任凭方崇财一家人怎么想,都不会想到,这个闺女将来会如此对待自己的养父。 在方崇财努力赚钱下,在方崇财母亲的悉心照料下,小芳的状况一天比一天好。原先瘦弱的脸蛋也变得圆滚滚了,原先有气无力的哭声也变得可以喊出爸爸、奶奶了,原先瘦小的胳膊也变得结实了。 小芳一天天长大,很快就到了可以入学接受教育的年龄了。但是没有户口,是不能到学校读书的。为了能让小芳上学,方崇财到处托人给小芳上户口,奈何两人没有正式在相关部门登记过,只是在户口本上有个简单的收养记录。 那时候,全国还没有普及义务教育,小芳要上学,就必须得交学杂费和书本费,这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为了能让养女上学,方崇财咬咬牙,凑出了一笔钱,将小芳送到了学校。 对于小芳上学这事,家里人都不同意,都劝方崇财:女孩子不用读太多书,认得几个字就行啦,上学的花销实在是太大了。 方崇财一个人供小芳上学,怕是难于上青天。但他却不在乎,表示:小芳想上学,我就供她上学。只要我还能做一天,就不会让她辍学,一定会送她去学校。 在上学期间,方崇财从不苛求小芳取得什么好成绩,他只希望小芳能够在学校交到朋友,学到知识就可以了。每天吃饭时,在饭桌上听小芳分享在学校的事,是方崇财一天最开心的时刻。 原本快乐的时光,可以一直过下去,奈何有一天,小芳的亲生父母找上了门来,想要认回小芳,却被方崇财的哥哥和母亲拒绝了。 我们好不容易把孩子养活、养大,还送她去读书。你们现在找上门来,随口一句现在条件好了,就想把孩子认领回去,那我们养这个孩子图什么,图她刚出生时那么瘦小,图她是个女娃子,图她需要钱、需要穿、需要上学? 为了养女的幸福,最终还是方崇财劝退了母亲和哥哥,小芳才顺利地回到亲生父母身边。 后来,有人问,孩子养了这么大,为何让亲生父母领回去?方崇财表示多一份爱,对孩子更好,孩子以后要知道自己的身世,可能也会去找亲生父母,与其等到那个时候,还不如现在就让她回去。 说来也好笑,既然认回了孩子,为什么不把孩子带回去抚养?若是以不忍心将小芳和方崇财分开为由,那这么多年,为何不曾给方家一点经济补偿,为何不曾出钱负担小芳的学费,反而任由方崇财为小芳每学期的学费而奔波?为何任凭小芳辍学外出打工? 小芳初中都没读完,便向养父提出要外出打工。 方崇财想着女孩子出去见点世面也好,也没要求她每月必须得赚多少钱,只是嘱咐:你一个女孩子,孤身在外,一定要注意安全,有什么事,就回家,我养得起你! 女儿走的那一天,方崇财站在村口,望着女儿越走越远的身影,他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 刚开始,方崇财还能收到小芳寄来的钱;随着时间的推移,方崇财得到的钱越来越少,他开始担心起来:小芳是不是在外面遇到了什么困难? 奈何方崇财自己不会用电话,也没有电话,也不知道小芳是不是有电话,电话号码是多少。想和小芳联系,也是上天无门啊! 终于在2009年的一天,小芳回来了!方崇财知道消息后,连忙赶回屋里,却没有迎来想象中的拥抱、热泪盈眶的画面。 只见小芳和一个男子坐在屋内,看到养父方崇财回来,小芳站起来说:爸爸,你来了。这是我男友,我马上要和他结婚了。听到这话,方崇财很高兴,小芳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归宿,父亲也是由衷地为她感到高兴。 方崇财只顾高兴了,其他的没多想,但哥哥方崇前趁机提了新的条件:小芳结婚后,必须赡养方崇财,只有小芳将方崇财赡养到六十岁,才能领走方崇财的养老金。 毕竟,当初他们同意方崇财收养小芳的原因,就是希望她长大后能够赡养方崇财。如今,小芳却要远嫁,违背了她之前的不会远嫁,会就近结婚,方便照顾爸爸的诺言。 对于这个条件,小芳和男友也接受了,还表示可以把方崇财接到家中来住。 养女能说出这样的话,方崇财很高兴,哥哥方崇前也感到很意外:想不到他们居然这么爽快地答应了。 没想到,这只是噩梦的开始。到了养女家后,刚开始,不管是丈夫还是婆婆对方崇财都很好,但后来,随着孙子、孙女的出生,丈夫和婆婆不知为什么开始嫌弃方崇财了。 小芳夹在中间,也很难受,有时候会忍不住地向养父埋怨两句,而方崇财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只能局促地站在原地。 后来,双方矛盾越发激烈,小芳最终做出选择:哄养父拿出养老金,然后送养父回家,就说自己以后会定期来看他,并给他带来钱。 小芳虽然是这样说的,但她没有做到。前后简直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她不仅没有赡养方崇财,连说好的赡养费也没出。 更过分的是,2016年,为了彻底摆脱养父,小芳一纸状书将养父告上法庭,要求解除二人的养父女关系。 法院认为,方崇财当年只是给小芳上了户口,其收养行为不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我国有关收养的法律曾经明确规定:患有医学上无法治愈的疾病的人,不应当收养子女收养和被收养人员的年龄差距必须大于四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 而方崇财是个老光棍,他和养女只有三十一岁的年龄差距,也就是说在领养条件上,年龄差距不够,而且方崇财智力有缺陷,有时候都神志不清楚,根本不具备领养条件。 面对这样的情况,法庭最终支持了养女的诉求,宣判: 被告和原告之间抚养关系不成立!即日起,原告可以和被告解除养父女关系。 输了官司的方崇财坐在被告席上掩面痛哭,养了23年的孩子,为了摆脱养父,就把养父告上法庭;法院依据法律无情地解除了他们之间的领养关系。 真是闻者伤心,听者流泪。 好在方崇前的儿子(方崇财的侄子)帮了他一把,提出上诉:要求小芳归还这二十多年的抚养费。法院最终给出了公正的评判:小芳需立刻支付相关费用!不得拖延! 可这,早就不是方崇财想要的了。 善良而单纯的方崇财,只想要当年那个乖巧的女儿,那个他吃苦吃累也要供上学的女儿,那个每天会在饭桌前分享学校发生的事的女儿。 怎能料到,人心变化如此之快。 我们常说父母兄弟姐妹之情,血浓于水。即使小芳不是方崇财的亲生女儿,但方崇财对小芳一点也不比其他人差。 这么多年来,方崇财给了自己能给的全部,称之为呕心沥血也不为过,到了养女婿家中,也不曾轻易花过别人家的一分钱,还凭借自己的能力,捡废品凑钱给小孙子买玩具,却遭到了别人的嫌弃。 本以为二十多年的养育之情,至少会让小芳懂得感恩,让方崇财没想到的是,自己居然会被养女告上法庭,要和自己永久断交父女关系。 我们无法探知小芳内心真实的想法,是她无法承受夫家的压力,不想继续夹杂在养父和丈夫之间,还是她赡养养父只是为了得到那三万元养老金,钱一到手,就迫不及待甩开养父这个累赘。 我们敬重善良,却从来没想过自己养的究竟是会反哺的乌鸦,还是冷血无情的蛇。这世界上懂得知恩报恩的人不在少数,但那些忘恩负义的人也依旧存在。 小芳被自己亲生父母遗弃,是方崇财不顾母亲的反对,执意收养;也是方崇财不分日夜地辛苦劳作,才让小芳有学可上。 在这23年里,方崇财对待养女小芳可谓是掏心掏肺,是发自肺腑地疼爱自己的养女。可怜方崇财老人的善良,付出了整整23年,换来的却是被告上法庭。 看着小芳长大的村民们,得知此事后都非常气愤,方崇前更是大骂:这简直是白眼狼,白养了23年呀,狼都做不出这样的事 不知小芳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是否扪心自问过:你这么做对得起养育自己二十多年的父亲吗?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方崇财和小芳虽然没有履行正规的收养手续,但实际上却尽到了抚养的责任,而小芳理应履行赡养方崇财的义务,毕竟养育之恩大于天。 对于方崇财这位善良的老人,社会应该给予同情和支持,他当时收养的目的是对的,而对于不孝顺的小芳,终究是要受到良心的谴责的,对于法院来说,首先是法理大于情理,在不具备收养条件的情况下,收养一个女弃婴,法理是不予支持的,法院也无奈地守住了法律的底线。 此案件告诫人们,在收养(领养)孩子时,一定要符合领养条件,夫妻双方共同领养的,夫妻双方都要年满30周岁;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双方年龄差距要在40周岁以上。当然,此案还存在收养方收养能力方面的问题。参考文献: 北京青年报:养女告养父,当释法解惑 澎湃新闻:养了23年的女儿婚后欲解除与智障养父关系,获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