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笔李白兔 小三这个词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身边就有不少小三,女小三、男小三都有,在各种影视剧里小三更是比比皆是。 既然小三如此普遍,小三的存在就不可能是个人问题,它是一个社会问题,归根结底来说是人性问题,因为小三的存在是人性使然,只要有人就一定有小三,不论古今中外都是如此,根本没办法根除。 这些年,因为找小三、当小三引发的悲剧不在少数,今天我李白兔挑两个有典型意义的案例给诸位说一说。 一个是18岁的小姑娘甘愿当小三,结果被原配抓住,两人在对峙的过程中,小三羞愤难当从8楼跳下去,最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跳楼 小三的父母伤心欲绝,认为是原配持续谩骂、逼迫女儿,还说你跳下去啊,女儿精神崩溃才选择跳楼自杀,因此他们认为原配对自己女儿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将原配夫妻二人告上法院,索赔109万元。 法院会支持这笔109万元的索赔吗?原配又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应该为小三的死亡担责? 另外一个是妻子趁丈夫不在家嗯,我们先说第一个吧。18岁小姑娘甘愿当小三,羞愤跳楼死亡 顾佳和李寻原本过着幸福的日子,2020年顾佳才29岁,李寻也才35岁,两口子年富力强,并且已有一定经济基础,也已有一个儿子,接下来的日子必然会越过越滋润。 三口之家 可一个名叫何欢的18岁小姑娘的出现,将这一切破灭。 2020年5月份,李寻在江苏工作时结识何欢,当时何欢才18岁,正是青春靓丽、无限迷人之时,相处一段时间后,李寻爱上了何欢,并向她表达了爱意,而何欢也接受他的爱意,两人于当年6月份确定情侣关系。 情侣 在这个过程中,何欢实际上知晓李寻已经结婚,家中有妻子、儿子,但懵懵懂懂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她,仍选择和李寻在一起,甘愿当为人所不齿的小三。 已婚的男性同胞应该都清楚,妻子对丈夫在外边沾花惹草这种事是高度警觉的,但凡有一点迹象都能被妻子发现,就算没有迹象,一些警觉过度的妻子甚至会凭空臆想出迹象。 所以,没过多久,李寻找小三这件事就被高度警觉的妻子顾佳发现,顾佳是既伤心又愤怒,和李寻大吵大闹好几场。 夫妻吵架 但情绪发泄殆尽后,顾佳发现吵闹根本解决不了问题,而她也不想这个家就这样散了,她决定给丈夫浪子回头的机会,劝说丈夫立即与何欢划清界限,同时她也劝说何欢放弃李寻,不要当为人所不齿的小三,不要破坏别人的婚姻家庭。 遗憾的是,她的好言相劝对两人都没有丝毫效果,李寻依旧被何欢迷得五迷三道,而何欢也依旧死死黏住李寻不肯放手,两人一合计,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李寻竟然抛妻弃子跟着何欢跑去了东莞。 东莞 李寻如此胡作非为,不仅顾佳再难忍受,他的母亲也再难忍受,2020年9月份,婆媳两人前往东莞将李寻抓回了河南老家,在这个过程中,婆媳两人再一次训斥、好言相劝何欢,希望她不要再纠缠李寻。 而回到老家后,妻子、母亲也苦口婆心地做李寻的思想工作,希望他成熟点,以家庭为重,不要再随着性子乱搞。 经过几天的思想教育,李寻也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不会再与何欢有来往,一切都成过去式,他会待在家里,做个负责任的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 李寻的幡然醒悟、浪子回头,将笼罩在李家上空的阴霾一扫而空,阳光又照进了李家的院子,一家人再次充满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无限憧憬。 三口之家 可李家人还没高兴几天,从南方又飘来一朵乌云,死死压在李家上空何欢竟然从东莞追到李家。 李寻见到何欢后,之前的他在妻子、母亲面前许下的承诺、誓言立刻被他抛到九霄云外,他又一次跟何欢跑去了东莞。 从李寻、何欢两人当时的表现来看,这一次两人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一定要在一起,不管谁来训斥、劝说都没用,他们在东莞租了房过上了同居生活,或者说过上了两人梦寐以求的二人世界。 二人世界 为了二人世界不被打扰,他们还特意用何欢一位堂哥的身份信息租房,让李家人就算报警也找不到他们。 顾佳后来指责何欢的这位堂哥说:他非但没有阻止他堂妹给人当小三,还助纣为虐,我们去东莞找我丈夫时,他还帮助何欢和我丈夫逃跑。 2020年10月,顾佳和婆婆再次来到东莞找李寻,要再次把李寻抓回去,可由于李寻、何欢改变了住处、用别人身份信息租房,婆媳两人一时间根本无从找起,在东莞转悠、打听、寻找好几天后,直到10月16号晚上才终于找到李寻、何欢的新住处。 因为好几天的情绪积累,当时婆媳两人火气都挺大,狠狠地敲门,何欢在屋里听见是李家人的声音,因为心虚根本不敢开门。 愤怒的女人 敲门好一阵后,顾佳婆婆见没人开门,但屋内却明明有人在,就冲着门内喊道:我的儿子和你在一块吗?如果在一块的话,你就叫我儿子出来,我就把我儿子带走,和你就没关系了。 屋内还是没有动静。 顾佳不再犹豫,选择报警。 警察 警察赶到现场后,何欢迫于无奈把门打开,一行人鱼贯进入屋内,顾佳原本以为丈夫李寻在屋内,只是不敢见她和婆婆,故而逃避不开门,但在屋内看了一圈后,发现屋内只有何欢一人,不知道李寻在哪里。 一时间顾佳更是怒气上头,大声质问何欢,但很快被警察拦住。 接下来,警察就当事三人进行了询问,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也好言好语对三人进行了调解。 可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此时,何欢趁着在场的所有人不注意偷偷溜出家门,然后跑到顶楼(8楼)天台,警察、顾佳等一行人赶到天台时,何欢坐在天台边缘扬言要跳楼。 天台 变故突发,并且情况非常危险,这可把警察、顾佳等人都吓了一跳,警察搜肠刮肚把一切好听的话都翻出来劝说何欢不要干傻事,但结果是,没过多久何欢还是从天台一跃而下,随后重重摔在地面,当场头破血流。 120赶到时,何欢还有生命体征,但送到医院后,终究是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救护车 一个18岁的花季少女,就因为当小三,失去了本该无限美丽的人生。 唉! 可惜! 可叹! 之前是因为何欢当小三,李家人来闹。 现在何欢死了,好好一个女儿没了,不管她生前做了什么,何家人又怎么可能善罢甘休。 案发后,何欢的父母将李寻、顾佳夫妻二人双双告上法院,他们认为正是顾佳的失当行为导致何欢跳楼死亡,因此李寻、顾佳夫妻二人对于何欢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要求夫妻二人赔偿109万元。 法庭每个人的说法都不同,法院审理判决 何欢为什么会跳楼自杀? 对于这个问题,李家人、何家人、房东各有各的说法。 何家人的说法如下。 当晚,顾佳和其婆婆到何欢住处围堵,顾佳一直谩骂何欢,言辞极其犀利,用语非常粗俗,简直不堪入耳,就算警察赶到现场,顾佳也没有停止对何欢谩骂,这使得当时何欢精神非常紧张,找了个机会便溜出门躲避。 而顾佳发现何欢逃走,一路紧追不舍,并继续谩骂,何欢跑到顶楼天台后已无路可走,退到护栏边上,此时顾佳仍未停止谩骂何欢,警察发现何欢情绪非常激动,精神处在奔溃的边缘,担心她跳楼,便要求顾佳不要再用言语刺激她,但顾佳没有理会警察。 最后,在顾佳不停地谩骂下,何欢的精神终于崩溃,她从顶楼跳了下去。 跳楼 何欢的父母认为,顾佳不停谩骂何欢正是导致何欢跳楼的主要原因,顾佳对何欢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且是主要责任。 何欢的堂哥也表示,当时顾佳一直对何欢爆粗口,骂的那些脏话不堪入耳,一直骂了有10多分钟,顾佳还对何欢说:你跳下去啊,我自杀的时候都没有人看,你自杀的时候还有人知道。 以上就是何家人的说法。 顾佳的说法是,她从始至终都没有任何辱骂何欢的行为。 李寻的说法是,顾佳之前也找过何欢一次,当时她对何欢说了一些难听的话,但没有做过激的事。 警察的说法是,他们没有听到顾佳谩骂何欢,顾佳在现场也没有做过激的事,询问一些知情人后,这些人也表示在警方未赶到现场前,顾佳也没有谩骂何欢的行为。 警察走访群众 房东的说法是,何欢跳楼前,他、顾佳及其婆婆、警察、何欢的那位堂哥都在顶楼现场,何欢冲众人大声喊道:不要靠近我,靠近我就跳下去,现场的人谁都不敢靠近,但最终何欢还是跳了下去。 这可真是七嘴八舌乱了套,众说纷纭,但毫无疑问警察的说法是最值得信任的。 2021年4月29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公开了何欢一案的判决书。 何欢一案的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认为,何欢事发时已经年满18周岁,对自己跳楼轻生的行为与后果理应有明确的认知,何欢是自己主动跑到8楼跳楼,期间顾佳没有与何欢发生任何肢体冲突。 顾佳虽然说过你跳下去啊,我自杀的时候都没有人看,你自杀的时候还有人知道,但这样的话语并不具有明显的刺激性,不足以导致何欢做出跳楼行为。 至于何欢的父母及其堂哥提供的证言,因为三人与何欢存在利害关系,并且其证言与警方侦查所知的情况有诸多矛盾,故而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看到这里想必诸位都明白了,法院不支持何欢父母的控诉,不仅不支持,法院还表示对何欢、李寻应予谴责。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何欢明知李寻已经结婚有配偶,仍多次与李寻同居,有违公序良俗,有背家庭美德,而李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何欢非法同居,系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亦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应予何欢、李寻谴责。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至于顾佳,则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审理认为,顾佳从河南老家赶到东莞寻夫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正常行为,在此过程中顾佳和何欢发生言语冲突,只要没有超过一定界限,便属于情理可原。 什么叫只要没有超过一定界限? 就是说,谁碰到顾佳这种情况不得暴跳如雷、口吐几句芬芳啊,这是人之常情,完全可以理解,只要别口吐芬芳太过、一直吐就没啥问题。 愤怒的女人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何欢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一判决结果,也就意味着何欢之死李家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当小三,何欢白白丢掉了自己才18岁的年轻生命。 唉! 可怜! 可悲! 老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在我李白兔看来,何欢的最可恨之处就在于,李家人已经把李寻抓回老家,她竟然还明目张胆地冲到李家门上把李寻抢走。 直接上门抢人家老公啊! 还有王法吗? 还有法律吗? 如果这都不可恨的话,那天下可恨之人事物至少得减少一半。 原配和小三之争 这就是何欢当小三所造成的悲剧。 接下来,我们要说的是一场因为找小三而造成的悲剧。妻子找小三,被丈夫抓现行 张强和李艳结婚多年,家住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县级市),夫妻俩育有一个10岁的女儿,日子虽然不见得富裕,但也算小康,一家人的生活堪称美满幸福。 按理说,既然日子好过,那就好好过日子呗。 但李艳却是一个不安分的人,她与一位名叫孙涛的男子长期保持暧昧关系,而孙涛明知李艳是有夫之妇,仍与李艳打得火热。 妻子外边有人 两人平常通过微信联系,聊天的内容颇有些露骨,据孙涛后来说,李艳甚至会发一些比较露骨的视频给他。 2017年1月17号这天,李艳趁丈夫张强不在家,约孙涛到家里来玩,孙涛欣然前往。 到李艳家后,两人一番闲聊便进入主题,准备发生性关系,恰在此时张强回到家中,撞见这一幕,他顿时大为光火,将两人堵在房间内,指着两人就是一通臭骂。 孙涛心知自己理亏,向张强讨饶,表示可以出钱私了,张强和李艳提出要10万块钱,孙涛认为太多没有同意,随后双方好一番讨价还价,但最终也没能达成一致。 10万元现金 孙涛思索一阵后,提出要他哥哥孙浩过来处理这件事,于是他给孙浩打去电话,李艳拿过手机对孙浩说:我俩让我丈夫堵在屋里了,要解决这件事,拿10万块钱。 孙涛的意思是私了,但孙浩却不按弟弟的套路出牌,他直接报了警,后来他是和警察一起到的张家。 警察在询问孙涛时,李艳和张强在厨房里,李艳对张强说:你把孩子照顾好啊,张强说:孩子不用你管,李艳转身就从厨房窗户跳了出去。 她家在5楼,这一跳必然是凶多吉少,120赶到现场时她还有生命体征,但送到医院抢救后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抢救室 李艳一死,这件事就变得更复杂了,张强和女儿将孙涛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种损失共计46万元。张强、孙涛说法不同,法院两度审理判决 在一审庭审现场,张强表示,事发当天他回家撞见孙涛和妻子准备发生性关系,孙涛见奸情败露,主动向他提出可以私了,但双方就私了的金额没能达成一致,后来孙涛的哥哥孙浩和警察一起到来,孙涛和李艳的奸情彻底暴露于大庭广众,李艳精神崩溃,选择跳楼自杀,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张强的意思很清楚,妻子李艳跳楼自杀死亡,是李艳和孙涛的奸情败露造成的,因此孙涛对李艳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要求孙涛赔偿各种损失共计46万元。 而孙涛则表示,事发当天他到李艳家准备与李艳发生性关系,是李艳主动多次勾引他,被张强撞见后,张强和李艳向他索要10万元赔偿,他没有同意,后来他哥哥孙浩和警察一起来到张家,李艳发现敲诈的罪行败露,精神崩溃,最终跳楼自杀死亡。 因此孙涛认为他对李艳没有侵权行为,李艳跳楼自杀死亡,完全是她自己的选择和造成的后果,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他不承担任何责任。 诸位,张强和孙涛的说法,你们觉得谁说的有理呢? 我李白兔个人的看法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当事人说的似乎都对,但又不全对。 正是由于这种情况,所以这个案子两审的结果完全不同。 庄河市人民法院一审审判结果如下。 庄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孙涛明知李艳是有夫之妇,仍接受李艳邀约前往她家欲与她发生性关系,两人的行为有违社会公德、公序良俗,且具有违法性,两人均有过错。 李艳跳楼自杀的原因,是她和孙涛准备发生性关系时张强被发现,继而被更多人知道,因此李艳跳楼自杀和孙涛欲与她发生性关系存在因果关系,而李艳最终死亡,因此孙涛对李艳的死亡负有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孙涛赔偿李艳家属16万元,并给付精神抚慰金两万元,共计18万元。 一审判决后,孙涛表示不服,提起上诉。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判结果如下。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 第一,李艳是跳楼自杀死亡,其自杀的行为,并非因为孙涛对她实施了侵权行为所导致。 第二,警察赶到张家之前,孙涛一直处于被张强、李艳控制的状态,夫妻二人一再向孙涛索要钱财,在此种情况下,孙涛无从知晓李艳后来会自杀。 用我李白兔的话来说就是,看李艳当时那个样子,还在拼命要钱,还主动和孙涛的哥哥孙浩通电话,怎么看孙涛都不可能想到后来她会跳楼自杀嘛。 第三,李艳跳楼自杀时,警察已经来到张家,此时李艳并没有和孙涛在一起,而是和她的丈夫张强在厨房,李艳跳楼自杀时孙涛根本无从阻止。 第四,李艳为什么会跳楼自杀,原因是张强所称的奸情败露,还是孙涛所称的敲诈勒索不成,均属于李艳的主观意识,而她在跳楼自杀死亡之前,并没有说明她跳楼自杀的原因,也没有其他证据能证实她跳楼自杀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因此不足以认定李艳跳楼自杀的原因是奸情败露。 第五,李艳跳楼自杀死亡,也与她和孙涛之间是否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不具有必然的或者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法院得出审理结论,李艳跳楼自杀死亡,与孙涛没有关系,应由李艳自己对自己的行为和产生的后果负责。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李艳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二审也就是终审,所以李艳和何欢一样,白白死了。通过这件事,我们明白了什么 何欢因为当小三白白死了,值得同情吗? 我李白兔认为不值得。 李艳因为找小三白白死了,值得同情吗? 我李白兔也认为不值得。 何欢、李艳两人,完全是咎由自取,怨不得任何人。 说到这里,可能诸位还有最后的一些疑问:这李寻找小三,难道就不违法吗?要是他最开始没有找何欢当小三,何欢可能就不会跳楼自杀死亡了,难道李寻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吗?要说罪魁祸首,李寻难道不是半个罪魁祸首吗? 原配和小三之争 对于这些疑问,我李白兔可以给诸位说道说道。 一般来说找小三不违法,当小三也不违法,就算是报警、打官司也只是按一般家庭纠纷处理。 但有一种情况找小三、当小三是违法的,那就是非法同居日久造成事实婚姻,这将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 《刑法》第258条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显然李寻和何欢没有达到非法同居日久造成事实婚姻这个条件,他们是2020年5月份相识,6月份确定情侣关系,10月份何欢就跳楼自杀了,非法同居的时长非常短,完全够不上达成事实婚姻。 因此,李寻找何欢当小三并不违法,他不需要为何欢的死亡承担任何责任。 看了这两个典型案例,想必诸位都通透了,结了婚的就好好过日子,别去想、干那些七儿八的,没结婚的也不要去打有夫之妇、有妇之夫的主意,否则到头来极有可能酿成你无法承受的悲剧。 顾佳,是挺好的。 李寻、欢,是要不得的。 编辑李白兔 〔送心〕我是李白兔,研究、解读、分享生活身边事儿,欢迎大家关注、点赞、评论、分享、转发、收藏,每天发布生活中的真人真事儿,让你有所感受、思考、领悟,从而过好自己的生活,我李白兔之所愿也! 为保护个人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图片均为示意之用,切莫对号入座。 参考资料 光明网《18岁小三跳楼身亡,父母向原配索赔109万!广东法院判了》 河南商报《18岁小三跳楼身亡,父母向原配索赔百万:女儿的心理和心智仅为刚成年,她不断辱骂刺激了女儿》 环球网《大连女子偷情被发现!索赔10万遭报警后跳楼身亡!事情还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