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自古崇尚亲情,父母养育孩子,孩子孝敬父母,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尤其是长子,长兄为父,一般承担会更多的责任和义务。 可是南京六合区的周凤珍一家,却偏偏闹起了矛盾。 含辛茹苦把大儿子李文喜养大,结果同在一个城市,他却17年不来看望,周凤珍咬牙切齿地感叹:"他的心真狠!" 弟弟李文春和妹妹李文霞也一直耿耿于怀,2013年老父亲去世,三兄妹每人应该承担3700元的丧葬费,可大哥李文喜竟然拒绝支付,丝毫没有亲情。 这不是典型的忘恩负义、不讲孝道吗? 对此,有记者联系上了李文喜,没想到他却是另一番说辞。 "这是无底洞,狮子大张口,今年给了明年还会换着理由要,我李文喜这辈子不会有好日子过。" 一次性的丧葬费怎么就成了"无底洞"?为什么会决裂长达17年,到底是不孝还是另有苦衷呢?01 其实早年的李文喜也是个孝子。 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李文喜读完初一就下学,成了一个泥瓦匠,那时一天工资才几块钱,他都是如数上交,补贴家用,甚至到了结婚,穷的身上一毛钱都没有。 在他的帮衬下,李家改善了不少,妹妹顺利出嫁,弟弟也考上大学,成了村里少数几个大学生。 后来家里卖了老宅,盖了座两层楼房,按照当地习俗,新房就直接落到了他的名下,李文喜也知恩图报,决心侍奉父母终老。 可惜随着弟弟李文春回家,一切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首先是母亲周凤珍的态度突然变坏,经常无缘无故对他发脾气,弟弟也不断找他的麻烦,有一次还朝着他的太阳穴锤了10多拳,被打得半死。 这让李文喜特别委屈,自己每天早出晚归干活,回来还好受气,弟弟失业后就躲在家啃老,却备受宠爱。 想不通的他甚至买了瓶农药,打算一死了之,后来是妻子拼命劝阻,才打消念头。 李文喜实在不怎么原因,直到后来岳父对他说了一番话,才让他突然醒悟,心都凉透了。 原来是自己挡了弟弟的路。 这个房子是李文喜的,如果他不走,弟弟没办法结婚。按农村的习俗,李文春不可能住在哥哥家里,所以想结婚,只能把他挤走。 看破真相之后,心灰意冷的李文喜干脆带着老婆搬了出去,从此形同陌路,17年没有回家。 看到这里,大家都以为是老母偏爱幺儿,可是手心手背都是肉,为啥会这么偏心呢? 就算父母偏心,李文喜为什么不沟通一下,非要这么决然出走呢?02 原来,李文喜并不是亲生儿子,只是一个"压子"。 所谓压子,是个迷信的说法,表示镇住下面的孩子不出事。 当年李家上面两个孩子不幸夭折,恰好李文喜出生时母亲去世,父亲难以养活,就把他过继给了李家,成了李家的养子兼压子。 最开始几年,李家确实对李文喜不错,把他当做亲生儿子看待,可是随着小儿子李文春出生,态度明显就发生了改变,对他不冷不热。 为此,李文喜5岁时还跑回家过一次,可是因亲生父亲太穷,又把他送了回来。 之后李文喜不再幻想,干脆任劳任怨干活,希望能被另眼看待,最终如上所说,终于换来了一套房子的产权。 可亲儿永远是亲儿,总是有差别。 按照李文喜的说法,一旦李文春有需要,李家很快卸磨杀驴,把他逼了出去。 对此,周凤珍并不承认,表示自己一碗水端平,送他读书、学艺、结婚,哪一样不是花钱,怎么就对不起他? 甚至还倒打一耙,觉得李文喜没有良心,夸大了事实。 李文喜只能苦笑:读书他只读了初一,学艺就是跟着养母的弟弟打杂,甚至结婚时因为欠外债,他没有如数上缴收入,李家的态度立刻就冷淡了不少。你说谁更有理? 总之双方是各执一词,想不通的李家还把他告上了法庭。03 李文喜从李家搬出了没多久,李家就把他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同时还要一次性付清18年的抚养费,从此一刀两段。 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法院驳回了抚养费,不过同意解除收养关系,李文喜和李家再没有亲属关系。 可是,房子毕竟还写着李文喜的名字。 于是一年后,李家再次发起诉讼,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将李文喜那部分剔出来。 考虑到李文喜虽然有贡献,但大头是养父母,法院最终判处房子的产权归李家,同时补偿李文喜9600元。 对于这个结果,李文喜也能接受,一方面能和李家再无瓜葛,还能拿回点补助。 没想到,不仅钱没要回来,他又被李家告了,竟然要求他支付二老的赡养费用。 收养关系都解除了,还要给赡养费,这不是莫名其妙吗? 李文喜带着一肚子疑惑走进法院,没想到最后法官告诉他,要给钱。 因为按国家《收养法》,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予生活费。 法院刚刚宣判,李家就申请了强制执行。怎么执行?把之前还没给的9600元直接抵作赡养费。 补偿款,不用给了。 李文喜这才明白李文春的好手段,不愧是大学生,环环相扣,不费一分钱,就把房子彻底换了主人。 先是逼他离开,然后解除关系,之后财产分割,最后通过赡养费抵消房屋补偿,李文喜简直无语了。 然而到了这一步,事情还没结束。04 李家似乎吃准了李文喜是个软柿子,可以任意拿捏。 2006年,李家第4次将李文喜告上法庭,要求提高赡养费用。 他们以生活费标准提高,老父亲又生了一次大病为由,要求李文喜追加生活费,并且承担一万多元的医药费。 李文春甚至在镜头前叫苦,表示这笔费用太大,自己无力承担。 真是这样吗?其实恰恰相反。 那套被抢走的房子已经被拆迁,变成了三套房,李文春还开着别克轿车,根本不缺钱。而李文喜则骑着电动车,操劳的头发秃顶花白,日子并不好过。 李文喜认为,如果二老没有生活来源,我必须赡养,可是他们都拆迁了,比我还有钱,为什么还要我赡养。 对此,周凤珍理所当然的表示:自己住在小儿子家里,都是他的,自己其实一无所有,应该让大儿子承担赡养责任。 妹妹李文霞也憋着一口气,觉得:"李文喜已经丧失人情,一定要跟他斗到底,要让他一辈子不安宁。" 最终,法院按《收养法》判定,李文喜追加一部分赡养费,同时承担老人三分之一的医疗费。 如此颠倒黑白,让李文喜彻底怒了,"自己什么都没有了,你还要来惹我"。 他决定反击。05 2011年,李文喜将李家告上法庭,要求分割那3套房产。 既然承担了义务,也要享受相应的权益。 可是这场官司他却输了,因为已经解除了收养关系,无权分割财产。 李文喜郁闷透顶,自己累死累活却备受欺负,李文春躺着当蛀虫,反而占尽了便宜。 所以当养父去世,李文喜才拒绝支付3700元的丧葬费,并发出了前文中"无底洞"的感叹。 原来"忘恩负义"的背后,竟然是这么一段血泪史,让人既感叹又同情。 可是李家却没这个觉悟,觉得抚养他成人,却连丧葬费都不给,简直没人性,再一次对簿公堂。 这场纠葛十多年的闹剧,终于引起了法官的注意,随后他们开始了实地查访,看亲朋好友都是什么看法。 结果评论一边倒,不少邻居表示完全是欺负老实人,甚至有亲戚都看不惯,觉得无理取闹。 最终,法院判定李文喜胜诉,不需要支付丧葬费。 一方面是法律只说了抚养费,没要求丧葬费用。其次,人情上也说不过去,收养关系都解除十多年了,又没分到任何财产,还要付丧葬费,情何以堪。 之后,李家估计没脸再闹下去,彻底消停了下来。06 虽然最终赢了官司,可李文喜并没有太高兴,反而十分失落。 其实这17年来,他经常会梦到养父养母和弟弟妹妹,总会想起曾经的家,虽然平凡,却非常幸福。 他还是很伤感,为什么好好的一家人,会闹到这一步。 其实最大的矛盾还是人太自私,把自己看得太重。 李家觉得他是养子,因为把他抚养成人,李文喜就必须无条件付出,一旦有一点点不愿意,就被视为忘恩负义、天理难容。 最后就钻了牛角尖,全然忘记了养子的好,记得都是他的恶,才要"让他一辈子不安宁"。 其实如果当初能多点沟通,双方都多一点理解,未必会闹到这种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