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尽量不变,台版多方必变!改造上层建筑,国安法要立刻实施
文柳扶风
上个世纪80年代初,中英谈判香港前途,北京决定97年收回香港主权治权,实施一国两制的大背景和出发点,是中国刚刚改革开放,十分需要香港的经济价值和战略价值。而这些价值的保持和发挥,十分依赖不能因为97年香港宪制地位转变而受到影响。
因此,北京对一国两制实施的初心和着眼点,都是对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尽量不变,能不变就不变,甚至为了强化投资者和港人的信心,还对某些香港制度强化。例如,为了加强国际社会对香港法治、司法独立的信心,97年后香港成立终审法庭,享有了在港英时代没有的司法终审权。
在和平统一祖国大业中,无论是香港、澳门还是台湾,中央的方针都是一国两制。然而,根据时代条件、当地情况、大环境、小环境的变化,各处实施的一国两制内容是不同的。对香港和澳门,根据当时的形势和具体情况,北京对这一方针建构的出发点是原有制度尽量不变、能不变就不变。对现在和今后的台湾,则不能用这样的做法,因为形势和条件根本不同,对台湾不能尽量不变,而是有许多方面必须变。对香港尽量宽松,对台湾则宽紧有度,只有实事求是,才能让一国两制发挥作用,行稳致远。
中央当然早就认识到了这些。最初方案中的统一后,台湾可以保留军队、北京不派人管治等内容,现在不可能还有了,然而这个改变只是小儿科。柳某相信,台湾版一国两制(假如有的话)会和香港版一国两制差异极大。总体而言,不会有台人治台的说法,台湾的行政、立法、司法、公务员、警察队伍等,都不可能原有制度和人事不变直通台湾特区。统一台湾之初,就一定实施台区国安法,中央一定会大量派员参与各方面的管治工作,上层建筑各个领域一定要迅速清除反中、台独影响。
本文原载于《东方日报》,原标题《尽量不变与多方必变》。版权声明:本文系作者原创文章,图片资料来源于网络,本文文字内容未经授权严禁非法转载,如需转载或引用必须征得作者同意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