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辞退你,你肯定是不能写离职申请的,像这种情况,公司至少违反两条规定,一是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二是不是书面通知,那么种情况就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至于公司让你离职,而且是要求当天下班就要离开,这种情况目前在职场中的确比较常见 ,但是很多企业,都会主动找员工进行协商,就是以前的个体老板,很多人离开时老板都要包过红包。我们经常看见很多电视剧,过去的很多大户人家,在遣散下人时,都会给予一定的遣散费用,好让其回家找到生活出路。但是像你们这种企业,当天通知,要求当天就要离开,这不但与国家劳动法规的精神格格不入的,同时也和中华民族与人为善的传统、道德观念相悖的,对于这样的公司,这样的老板,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才能维持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辞退你必须给予经济补偿,但像你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是当天通知,当天要求走人,而且还要你写离职申请书,既干了坏事,还要将恶人的名声嫁祸到劳动者身上,不但情节恶劣,而且手段也比较卑劣,是属于违法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给予经济赔偿,而不是经济补偿。根据这种情况你可以主张以下事项; 一是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要求员工当天下班就要离开,应当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二是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合法,不但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而且还要威胁劳动者写离职申请,也不和员工协商一致,属于违反劳动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所有条款和精神,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三是如果公司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还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缴在公司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在公司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工资,标准工资为离职前本人12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比如你在公司工作了三年,就要按照三个月标准工资的进行补偿,同时还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四个月的标准工资。但是如果经济赔偿就是六个月的经济赔偿金,加上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就是7个月的标准工资。 当然像你所说的这种小公司,由于管理极不规范,老板的法律意识和公司相关部门,特别是人力资源部门在老板不懂法的基础上,也是唯老板命令是从,不按照有关劳动法规的精神对老板进行提示,其实也是对老板的不负责任,所以只能进行维权。维权的方式简单一点的就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复杂一点的就是提起劳动仲裁,当然必要的证据材料还是要尽可能收集,比如劳动合同,公司让你辞职的结算清单,平时的考勤记录,工作牌、工资流水等。 综上所述,公司无故辞退你,还要让你写离职申请。当然你拒绝签字这是非常正确的做法。由于公司的操作程序完全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辞退条款和程序,除了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赔偿以外,还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公司辞退员工的几种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或者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这不是辞退。 2,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有4种情形之一的:(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4条,你有其中1条,单位就可辞退,并且不给经济补偿。 3,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有3种情形之一的:(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出现这3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有经济补偿。不提前30天,不写书面通知本人,都是违反规定。 4,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单位严重困难,确需精减人员。应当提前30天听取工会意见,并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未提前30天听取工会意见,未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违反规定。精减人员有经济补偿。 不知什么原因辞退你,你可按以上情形对号入座。如确属公司无故辞退你,你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依据巜劳动法》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去劳动局告,一告一个准 单位是口头辞退你,又不想给你经济补偿金,所以让你自己写辞职申请。你没有写,单位也没有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并没有解除。这时你还没有单位辞退你的书面证据,去仲裁也无证据。建议你正常上班,等收到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再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或继读履行劳动合同。 这个无故辞退你,如果是外企,找当地劳动局反映,预计能拿到类似公司倒闭赔偿的双倍。如果是国内当地企业,你可以试一下,不行的话就不要纠缠重新找工作。如果是国企,我劝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千万不要告官,因为我担心进去的是你 这样的事情,在中小企业每天都在发生,而且是惯用手法,甚至员工都默认了。越是不规范的公司,越是置法律于不顾 事实就是这样,因为不规范,因为还小,处于野蛮生长阶段,生存才是关键,哪里管得了与,么多! 在大企业,有法律底线,在中小企业,你要不是企业核心人员,不是老板需要的人员,在法律底线这块,你是不可能得到应有的尊重的。 中小企业也不想惹法律,但,在员工面前,还是要装一装的,不是吗?中小企业,老板一手遮天,作为员工,除了偶尔理论下,但还是面子上过不去,因为这时侯连员工都自动和你画清界线了 公司就那么几十号上百号人,老板要辞退谁,全公司都知道了! 在小公司虽然是做事,但是,发生这样的事,其他员工还是会马上选择站队的。很明显,站老板那边。 这时候的你,会很不自在,在公司还呆得住吗?不过,你的确无须签什么,准备好资料,去劳动部门投诉吧,这样的公司管理,只有法律能处理 如果公司愿意和你谈,那早就谈了,还是主动谈。 既然不和你谈,那么,现在不会,未来也不会。 你想要赔偿金,对方没给你开书面解除合同的证明,你要证明企业的确是违法了才行啊! 你没签是能对的,签了你拿赔偿金的可能就更低了! 你要证明公司的确开除了你,这是你唯一的办法。 最好的办法就是和企业相关人员面谈,索要赔偿金,同时这也是掌握对方辞退你的证明。【总结】 你无须做什么,默默地离开,因为没什么好留恋,然后默默地去告他们,让他们尝到苦果就好了! 我是默简之,可以的,你完全可以劳动仲裁维权。 如果你说的情况属实,单位严重违反劳动法,你可以维权。 但是根据我多年的工作实践,没有无缘无故的辞退,是单位经营不善,还是发生了重大变故,亦或你工作上有哪里不到位的地方。 维权跟打仗一样,需要知己知彼,所以你要了解被辞退的原因,那个主动离职申请不能写,自己主动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了,被辞退有补偿金,根据劳动法,工作年限一年一个月补偿金,几年几个月,大半年算一个月,小半年算半个月。 祝你维权成功。如需其他疑问,欢迎及时反馈。 按理来说,公司强制辞退,是不允许的。 只要是公司单方面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给予相应的赔偿。 如果是提前30天,则只需要赔偿给员工n个月的补偿金。 n代表的是,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半年的按半年算。 可如果是希望员工即刻走人,那么还需要多给员工一个月的补偿。这一个月叫做代通知金,也就是不给员工30天的离职交接期。 所以,碰见企业的强制辞退,企业要员工自己签任何的材料,都不要钱,一旦签了,很可能这笔赔偿就没有了。 那自己要做什么呢?实际上也没有什么事情要做,无非就是,继续放宽心,在公司里上班工作。 企业如果强制要把自己赶走了,那就上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去劳动仲裁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这些证据,作为一个在企业上班的人来说,非常容易获得。比如自己的社保公积金记录,上下班打卡记录,每月工资发放记录等等。 有了这些记录,企业百口莫辩,按要求该赔偿多少就是多少。 所以,关键的问题在于,自己愿不愿意走这条路。只要愿意,在强制辞退这件事情上来说,绝对占据着主动权,丝毫不用惧怕公司。 我是@次等大叔 ,专业书作家,著有《从零开始学招聘》,合著《HR软实力》,今日头条等多平台签约作者,从事生涯咨询,心理辅导,查看主页,点亮职场未来! 像你这种公司不给于赔偿的话,一告一个准!但是有几点要注意! 1、千万不要签订任何的协议,更不要说写离职申请了,如果一旦写了这些,那就是个人原因辞职了,就得不到任何的补偿!所以要禁得起糖衣炮弹、恐吓啥的!坚持住! 2、要及时别拖!如果一旦公司让你走,强制的,那就及时劳动仲裁!打电话、或者查询当地相关劳动仲裁的机构申请处理!你如果拖的话,搞不好公司又会以什么理由或者公司制度来处理!特别是不让你上班不让你打卡!如果能拿到证据啥的,比如录音啥的最好! 3、如果劳动仲裁介入,还要辞退你,那就是N+1的赔偿方式给你!并且你还可以拿到失业保险啥的!我觉得吧!还挺好的!这样的公司不待就不待!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主要是要它付出代价! 我是余生!谢谢点赞和关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你好,我在公司做了十几年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对于这种情况,现在还不能确定公司是否无故辞退你,所以还不能确定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可能有的人看到这样的情况,立即就说这就是公司无故辞退,应该要赔偿!可是,在劳动争议中,我们始终要坚持一点,就是劳动仲裁只看有效的证据,而不是对方说了什么,或是主观的看法! 公司无故辞退你,为啥还要让你写离职申请呢? 很明显,公司也知道没有理由辞退你,但是又想让你走人,直接辞退你肯定是要赔偿的。所以就想让你自己写离职申请单。这也是很多公司惯用的套路,如果员工真的写里离职申请和签字了,那么基本上就没办法拿到赔偿了。 有的人会说,我是被公司强迫写的,我是在被公司的欺骗下写的,也许事实的确是这样,但到了劳动仲裁,可不这么认为,只要你没有证据证明是公司强迫或欺骗,那么是不会支持你的。对于这一块,目前基本上极少有员工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据。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能认定公司是无故辞退,得看你的取证! 你没有按公司的要求写离职申请单,也没有签字,那还比较有利。 但这个时候虽然公司发生了让你走人的事实,但还不能有效证明公司是无故辞退你。 那么重点就是,公司在和你沟通要辞退你,让你写离职申请单时,你有没有录音或保留其他能证明这一块的证据,另外和你沟通的这个人,是不是公司内具有辞退员工权力的人!在没有其他证据的前提下,这两点都得有证据才行。 如果你也没录音,也没有其他证据,而且你也没写离职申请单,那么这个时候,实际上你还不能证明公司是无故辞退你,因此也不能要求公司赔偿。 那么接下来,我们该如何应对呢? 如果公司没那么笨,在你拒绝写离职申请单后,公司也不会直接辞退你,会让你继续上班,按会采用各种方法去针对你、套路你,甚至是从精神上给你施加压力,反正就是想让你自己走人。那我们这个时候必须要能拉得下脸,得坚持住,不要觉得不好意思,否则你就会吃亏。 另外千万不要相信公司口头的说法,必须让你不要来上班等等,凡是这些必须要公司提供书面的证据,否则不要轻易的去执行,防止公司以你连续旷工为由辞退你。 总而言之,劳动争议发生后,一些以书面的盖公章的为准,千万不要相信口头的说法,不然到时候你根本没办法去证明。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