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 最近在分析师早网上看到很多关于 "档案在异地,退休时工龄能计算吗?""如果档案滞留在个人手中应该怎么办?"等相关的问题。现在就我知道的一些政策点给大家讲解一下: 一、先举个实际存在的例子。 老李是天津户口, 198 0 年 —1992 年在天津工作,档案也随之在天津, 1992 年以后就回到北京工作了,今年正好退休,现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也可以享受北京退休待遇, 但是办理退休的部门说他只有 20年社保缴纳年限,而不是 32 年的!由于没有及时把档案转移到北京, 1992 年之前的在天津工龄不能计算。对老李造成了不少损失! 像老李这种情况很多,首先他的档案没有及时转移到退休地,所以就导致经办是无法对他的档案进行审核的,那么工龄就无法计算。 二、对于滞留在个人手中的职工档案,根据 京劳社就发[ 2007] 40 号 文件规定:持档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档案材料认定和接转申请。申请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自持的职工档案及认定申请书。 三、档案丢失,怎么弄? 目前针对原本没有档案又要建档的失业人员有补档案的政策,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档申请,其他情况档案丢失时没有办法补的,所以大家还是要对个人档案流动多关注。 档案是办理退休时的重要依据,同样档案中记载着个人在社保制度出台之前的工龄。必须要通过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情况来认证,所以档案就变得很重要了,否则对于 40,50岁的叔叔阿姨来说,如果没有档案,就没了过渡性养老金,你退休时的养老金也会少很多! 那么将来退休的时候呢 ,如果能够找到档案,增加你的视同年限缴费,那将对你的养老金待遇是非常有利的。 下岗职工职工档案存放地,一般是户籍所在地社保局。 下岗职工分怎样下岗的。 1、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法被开除的下岗职工。 可以领取失业金,用人单位将下岗职工的职工档案送交户籍所在地或者临时居住场所管辖的社保局劳动保险科,由劳动保险科编号、归类存放在管辖档案室。 个人办理失业证。失业证里标注了档案存放处、档案编号。档案保管不收费。 2、自愿辞职的职工 下岗职工的职工档案送交户籍所在地或者临时居住处管辖的社保局再就业科。登记,编号,存入再就业科档案室。 下岗职工本人到社保局办理失业证,再到再就业科办理职工档案临时存放证。每年收费保管。 3、有个别个人自愿辞职的下岗职工,离职后,单位不正规,将职工档案交给个人,个人将职工档案一直放在家里。 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职工档案不能长时间放在个人手里,更不能私自打开档案袋,进行涂改、抽出某页。一般发生这种情况,职工档案就是废档。 有的下岗职工,职工档案一直放在个人手里,未启封。临近退休前几个月,必须将职工档案送到社保局职工档案代办处存档。然后到退休年龄调取职工档案,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先了解一下当年职工下岗后档案的流转情况。可能每个地区有些许差异,但是大体有这几种情况: 一,原单位继续存放; 二,原单位合并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存放; 三,原单位统一交由同级劳动存档部门(现在的公共就业机构)存放; 四,原单位解散后交于个人自带; 五,年代久远无人管理不知去向; ............ 准确的讲,下岗职工的档案属于流动人员档案中的一类,关于流动人员的档案管理,人社部发2014年90号文有明确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该文件中明确规定,下岗职工档案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或原用人单位同级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免费接收管理。 "下岗"是90年代的热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却是在2014年以国家五个部门联合下文的方式较为明确的规范下来。 下岗职工兄弟姐妹们可以比照一下人社部发2014年90号文以及本省市有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文件,再对比一下自己档案存放地,就知道档案应该流转到哪里了。 很多下岗职工,由于对人事档案不够重视,直接把个人的人事档案放在自己手里保管。到了退休的时候,却找不到了,直接影响个人退休,后悔莫及。现实生活中,这种现象比比皆是。作为一名具有多年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经验的HR:我提醒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人事档案的保管,切勿存放在自己手里,更不要私自拆封,否则后果非常严重。下岗职工的人事档案不应放在个人手中保管,职工下岗以后,人事档案的存放方式主要有以下3种:一是转递到个人户口所在地的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二是转移到第三方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代为保管;三是与原单位协商,如果原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可暂时存放在原单位。待找到新工作以后,再转递到新单位或者新单位所属地的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下面结合问题,做具体分析,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一、下岗职工的人事档案,为什么不能放在个人手里保管? 1.人事档案的传递和管理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权限。一般来说:人社局的档案管理部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具有党委建制的单位、以及人社局授权的第三方档案管理部门具有保管人事档案的权限,除此以外,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传递、管理人事档案。 2.人事档案不能与本人见面,本人不得私自管理、传递和拆封人事档案。如果人事档案放在自己手里,甚至自己进行拆封,未来无论是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或者退休管理部门,将对该人事档案材料的真实性产生怀疑,甚至不予认可。 综上所述:人事档案不应放在个人手里。因为个人没有保管档案的权限,也不能私自拆封、保管人事档案。二、下岗职工的人事档案,应该放在哪里保管? 1.转递到个人户口所在地的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一般来说,职工下岗以后,如果原工作单位具有自主管理档案权限,则可由原工作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做好下岗职工档案封装工作,然后开具《档案转递单》,由下岗职工持《档案转递单》,将人事档案转递到个人户口所在地的档案管理部门,然后由当地档案管理部门开统一接收,并将接收档案的回执转递给原工作单位。如果原工作单位是委托第三方服务公司、或是存放在原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部门,也可按照上述流程,进行转递,然后由下岗职工将回执转递给相应单位或者部门即可。 注意:目前人社局的档案管理部门保管人事档案时,已经取消收取档案管理费了,都是免费保管的。 2、转移到第三方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代为保管。如果个人对人事档案保管要求比较高,还可以选择将人事档案转移到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第三方服务公司代为保管。优点在于个人可以每年将个人需要存放如人事档案的材料交给第三方服务公司,由他们代为整理和装订。缺点就是第三方服务公司会收取一定金额的档案代管服务费。 3.与原单位协商,如果原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可暂时存放在原单位。一般来说,这种方式属于一种短期行为。如果职工下岗以后,能够在短期内找到工作,那么可以与原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协商,暂时将个人的人事档案存放在原单位,待找到新工作以后,再将人事档案转递到新单位或者新单位所属地的档案管理部门。写在最后: 人事档案记载了一个人从上学、工作、退休的整个人生轨迹。在职工办理退休时:对于需要核算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审核特殊工种工作经历的人员、审核职称待遇、特殊奖励待遇的人员、需要鉴定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的人员来说,必须提供人事档案,否则相关年限和待遇无法认定,将直接影响养老金的核算,更严重的有可能无法办理退休。因此,对于下岗职工来说:一定要将人事档案保管好,切勿放在个人手中,以免到了退休时,因小失大,影响办理退休。 关于人事档案等有关问题,欢迎留言!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问答,感谢您的阅读! 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别忘了评论、转发、点赞、收藏呦! 我是@人事通 ,你身边的人事小助手。 谢邀:下岗职工的档案统一存放当地的劳资部门下属的档案室。你只要去劳资部门问一下,内部人员会告诉你档案室在哪里。另外你得开具原单位证明才会让你去查或调出档案。一般是不允许个人去查档案的。 希望能帮到你。 下岗职工档案应该放在哪里?就谈谈档案这块自己亲身经历吧。 工厂倒闭下岗失业,自己档案在原主管局档案室保管,一年后要求失业职工办《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此证需本人档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所以自己凭身份证从主管局档案局提取自己的档案材料,因故没有去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自己的档案一直放在自己的家里。 因国家对失业职工4050人员有若干优惠政策,2011年自己满50周岁才去社保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要求档案必须寄存在"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处",并与其签订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合同书",存档管理收费240元(此项收费己取消)。 下岗职工档案应该放在哪里? 老李是天津户口,1980年—1992年在天津工作,档案也随之在天津, 1992年以后就回到北京工作了,今年正好退休,现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也可以享受北京退休待遇, 但是办理退休的部门说他只有20年社保缴纳年限,而不是32年的!由于没有及时把档案转移到北京,1992年之前的在天津工龄不能计算。对老李造成了不少损失! 像老李这种情况很多,首先他的档案没有及时转移到退休地,所以就导致经办是无法对他的档案进行审核的,那么工龄就无法计算。 二、对于滞留在个人手中的职工档案,根据京劳社就发[2007]40号文件规定:持档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档案材料认定和接转申请。申请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自持的职工档案及认定申请书。 三、档案丢失,怎么弄? 目前针对原本没有档案又要建档的失业人员有补档案的政策,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档申请,其他情况档案丢失时没有办法补的,所以大家还是要对个人档案流动多关注。 档案是办理退休时的重要依据,同样档案中记载着个人在社保制度出台之前的工龄。必须要通过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情况来认证,所以档案就变得很重要了,否则对于40,50岁的叔叔阿姨来说,如果没有档案,就没了过渡性养老金,你退休时的养老金也会少很多! 那么将来退休的时候呢 ,如果能够找到档案,增加你的视同年限缴费,那将对你的养老金待遇是非常有利的。 档案早就不见了。企业与你早就没有关系了。 下岗职工档案严格来说应当放在组织人社部门下属的专门档案管理机构。 档案对下岗职工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下岗职工是什么身份,是固定工还是合同制?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前的工龄能不能视同缴费年限?下岗后断缴的养老保险可不可以补缴?这些关乎下岗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都需要根据下岗职工的档案资料来判定。所以把下岗职工档案保管好是十分必要的。 现实中,确实是有些下岗职工的档案在原单位或原单位的主管部门存放,但由于档案交接不严格认真,登记不规范,保管不专业,以致有部分下岗职工的档案丢失,直接影响了下岗职工退休手续的正常办理,对这部分下岗职工心里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经济上遭受了重大损失。 现在国家对档案管理的要求是相当严格的。如果你是下岗职工,一定要提前查找一下自己的档案,不要等到退休时再找。如果原单位没有档案管理资质,就尽快将本人档案存放在组织人社部门所属的档案管理机构,千万不要大意,否则会影响你正常退休。 先得搞清楚,你是在哪个单位下岗的?是国有企业还是其他单位?一般国有单位是保管档案的,该单位还在的话,下岗职工人事档案放在哪里,关键在其养老保险账户是否已经办理转移。大多数情况,下岗职工的养老保险如果在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代收代缴,如果原单位还有档案保管权限,档案就会一直保存在原来的单位。但如果原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限,或原单位以破产,或者下岗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账户转移,档案一般就会应该转移至其户籍所在地的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假如下岗职工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其人事档案也会随人事关系调动,转移至新的单位管理。如果新的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限,档案也还会在当地区或县的人社局下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管理。所以,下岗职工档案应该存放在以下几个地方:一是下岗职工原单位,二是户籍所在地的县或区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三是再就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