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独生子女父母能享受哪些福利待遇?一文给你说清楚
关于独生子女及父母有关的福利政策,国家只是作了原则性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有关优待政策,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因此,各省市出台的标准不一定完全相同,从实际情况来看,各省市有关的待遇还是有一定差异的。今天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重庆市的独生子女父母,能享受哪些优待,标准是多少?
重庆市有多少独生子女父母?
重庆是我国四大直辖市之一,全市常住人口为3212.43万人。根据公开数据,目前重庆市约有300万个独生子女父母。根据新修订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分别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享受以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延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制度。在招工、录(聘)用、解决住房、扶贫、救济以及子女入托、入学、养老、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居民年老后,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养老保险、发给奖励扶助金等方式,对其生产、生活、就医等给予照顾。
在重庆市,独生子女父母可以享受哪些福利政策?
(一)哪些独生子女父母可以享受?
第一、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也就是2016年之前。
第二、夫妻承诺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三、具有重庆市户籍,或者居住地在重庆。
(二)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哪些福利政策?
第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分别发给2.5元至5元的奖励金,或者给予总额不低于3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如果独生子女父母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无用人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
第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增发退休金或者养老金。
1、发放标准: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增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
2、发放情况:重庆市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增发退休金或者养老金的政策还是比较复杂的。主要有三种情况:
(1)没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职工是增加5%的退休金。
(2)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职工,属于1996年1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增发3%的养老金.。
注意:官方说法是独生子女父母津贴。相关手续请到办理退休手续时所在区县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时应带上身份证、户口簿、退休证、社保卡等证件。
3、情况说明:养老金发放之所以分两种情况,历史原因比较复杂,重庆原来归属四川省,1997年3月成为直辖市,独生子女养老政策的变化需要一个过程。由于没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而办理退休的企业职工,基本上都是按照老制度办理退休,重庆市建立职工个人账户的时间大部分是在1996年1月1日。没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退休的职工,计算养老待遇是以前的老办法,领取的待遇叫退休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退休,领取的待遇叫养老金。
第三、独生子女护理假。
根据《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年满60周岁且只有一个子女的老年人,如患病住院治疗且需要二级以上护理时,用人单位应支持其子女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在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注意:本规定不是重庆市独生子女专有政策,享受本待遇,不以是否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前提。
第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1、享受条件。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
2、扶助标准。
(1)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
(2)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第五、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1、享受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本市户口;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及以上残疾;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女方年满49周岁。
2、扶助标准。
(1)独生子女三级及以上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8160元。
(2)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200元。
注意: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特别扶助金每年发放两次,发放时间为3月31日前和9月30日前。
第六、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扶助
1、享受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本人及配偶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本人及配偶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且依法鉴定为四级残疾,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申请当年女方年满49周岁,年龄在60周岁以下。
2、扶助标准。
(1)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8160元。
(2)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父母年满60周岁转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扶助金标准不变。
写在最后:
1、重庆市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不高,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收养或者生育子女的,应当注销并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依法收养残疾儿童者除外。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被注销的,应当从注销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违反规定生育、收养子女的,应当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以上就是有关重庆市独生子女政策及待遇标准,欢迎大家留言。本文由【社保大看头】原创发布,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社保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