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小兰落马记敛财3600万,为报上司提携之恩独守小金库数年
于小兰落马记:敛财3600万,为报上司提携之恩独守"小金库"数年
2008年5月22日9点30分,一名头发花白 、面容憔悴的女子被法警带上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
随着裁判的宣布,女人的右手紧紧地攥着自己的衣服,显得有些紧张。知道自己被判处了死刑,判处了两年的缓刑。她的身体微微一震,紧绷的后背也轻松了许多。"听明白了"。
于小兰的人生,可以说是一个充满了传奇的故事,她和一般的文职人员不一样,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普通人。
而北京环卫集团的运营总监,就是唐文福。
1957年,于小兰生于北京一个平凡的家庭,与当时的大多数女孩子一样,小兰20岁就进了北京一家汽车清洗厂,成为一名正式的女工。
她的工作很好,工作也很轻松,但她的工资并不高,每次想要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口袋里都没有足够的钱,这让于小兰很是郁闷。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唐文福,那时是她所在单位的一个团支部书记。
当时的唐文福年轻潇洒,学识不凡,和于小兰有着滔滔不绝的故事,让于小兰很是佩服。
于小兰二十多岁,长得也很漂亮,很有智慧,每次和唐文福说话,都会被她夸上一句。
唐文福和于小兰的关系很好。
不过,他们并不知道,他们不仅在工作上配合默契,在建立小金库、贪污腐败方面,也是天衣无缝。
这也是他们14年来,形影不离的根本原因。第一次的腐败,是从一号洗车厂的一间房子里开始的。
在过去的几年里,国企的员工如果遇到了住房问题,就会向上级申请补助,以满足他们的需要。
一九九八年九月,一家清洁厂在一项定期的房屋分配方案中,申请了一千万元,购置了48间房屋供分配。
2001年末,第一汽车厂被重组成一清公司,古义美和于小兰想尽办法掩盖了这笔钱,并没有被列入公司的财政系统,外界根本不知道。但这笔资金不能长期留在银行账户上,一清集团也要被兼并重组。为了以防万一,他们已经密谋了很多次。
古义美与于小兰在2005年7月以共同发展环境工程为幌子,在两人经营的一座垃圾处理厂的帐外资金中,出资一百万元,秘密注册了北京董村。由于这个项目没有实施,公司很快就变成了一个空壳子。
案件发生后,当调查人员通过公司的相关信息,向这家公司的"董事"们求证时,他们都是一脸懵逼,说自己被"董事"了!董村公司成立后,顾义美和于小兰就在北京银行的一家分行开设了这个公司的账号,将这家公司变成了一家虚有其表的公司。
唐文福、于小兰在2005年以发展环境工程为幌子,组建了董村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这家公司,是他们用来存放现金的,一个空壳子,用一个公司的名字,会更安全一些。
唐文福和于小兰一直在将自己的账户上的钱,全部都转了过来,到了2006年,公司的账户上,已经有了三千六百多万。
这是一个"秘密",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
2006年的时候,唐文福被查出患有肺癌,从那之后,他就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治疗上,再也没有心思去管于小兰的私房钱。
于小兰很想询问一下,这三栋别墅和三千六百万该如何处置,可是她却不敢开口询问,因为唐文福已经病入膏肓,她只能在心里默默的为唐文福祈祷。
可唐文福却在两个月后去世了,小兰很着急,她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人在和一个人做了一件坏事,两个人一起承担,最后只剩下了一个人。
这时她很紧张,然后就会变得不知所措。
2006年8月,于小兰被提拔为北京清洁工程公司运营和发展部部长,将3600万元的巨额资金转给了公司。
一年之后,也就是07年的四月份,这笔钱已经不受政府和民众的控制,全部归小兰所有。
但是俗话说的好,善有善报,唐文福吃了那么多的银子,他的下场肯定不会太好,于小兰也不会好过。
2008年三月六日,于小兰在北京丰台区的人民检察院起诉了她。
于是乎,于小兰就是在国企改革的时候,私自挪用了国家的财产,导致了大量的资金流失。
最后,法院宣判:于小兰利用自己的职权,隐瞒国家大量的财产,并以此为理由,判处其死刑。
但由于犯罪所得均已被收缴,并未造成实质性的经济损害,故判决为死刑,缓期二年,并没收个人财产,并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相关报道,在法庭上,于小兰双手紧紧的抓着自己的衣角,颤声说道:"我知道了。"
事情发生后,于小兰向法院提起了上诉。北京高院于今年九月十八日驳回了上述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
事情到了这里,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于小兰再怎么不情愿,也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我想如果重来一次,于小兰一定不会再走这条老路,因为固然会有一时的风光欢愉,却要用半生的牢狱甚至是性命当作代价,实在是得不偿失。
世界很繁华,诱惑也很大,如何守住本心,守住道德与良知,就要看各位自己了。
只一句话千万要记住:千万不要做让自己,让家人都后悔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