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是指意见不同的人在争论。当一方滔滔不绝,另一方哑口无言时,胜负便见分明。但这只是表面,真正的辩,不仅仅只是赢得对手,更应该赢得旁听者和公众,所以辩,既需要在理,也需要辩术。 辩,给人增添心气和兴趣,所以有心人细化分类,雄辩,正辩,狡辩,诡辩,,,其实无论雄辩,正辩,还是狡辩,诡辩,,,都离不开巧辩,俗称辩术。 辩的分类,仅从字面解释,有点文化的人都懂,恕不啰嗦。如果说雄辩,善辩归于正辩,那么狡辩,诡辩就属于旁门左道,如果雄辩,善辩,是以理服人,那么狡辩,诡辩就是抓住人们认知上的缺陷,模棱两可或胡搅蛮缠。公道自在人心,正辩无需举例。 日本议会曾有个瞎了一只眼的议员,每次议会都滔滔不绝,别人插不得嘴,一次议会上有个议员出于反感,举手驳斥他,世界如此复杂,我们两只眼尚看不透,你只有一只眼就能看明白?,,,。、独眼龙微微一笑说,正因为我一只眼,所以我才能在变化莫测的世界里一目了然。 一目了然,是说看一眼就明白,可不是说一只眼才能看明白啊,典型的诡辩,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