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9月1日晚,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接到一起报警电话,报警人说,他的手机在一家超市里不见了。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接到报警后,公安局马上展开了调查,通过现场监控视频发现;在17时30分左右,发现一名男子在超市放置手机的地方,四处张望;随后,又看见一名中年妇女,走了过去并将一台深蓝色的手机放进了自己的口袋;然后,离开了超市。 确定嫌疑人的身份后,警察便展开抓捕行动;最后,在其住处将嫌疑人抓获。 经讯问得知,男的姓苑,女的姓郭,两人是母子关系。 苑某与郭某,对其在超市盗窃手机的行为供认不讳。 那该母子是否构成盗窃罪呢? 根据刑法理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此,可知要成立盗窃罪;首先,盗窃的财物,要达到数额较大;本案中,要看这个手机值多少钱了? 如果该母子没有前科,只是第一次偷盗,又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要求,那只能根据《治安管理法》进行处罚了。 不管怎么,教育都应该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走正道,出人头地,而不是成为盗贼;不知道,是儿子带坏母亲,还是母亲教坏儿子? 总之,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法是什么? 到目前为止,关于"法是什么?",中外的法学家们,还没有达成共识。 因此,对于法的概念,我们就不论述了;但是,需要说明的是任何时代的法律人;在现实工作中,都是必须以该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作为处理法律问题的出发点和前提的! 虽然,法的概念不一;但是,法有它自己的特征: 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是具体普遍性的、是有严格程序的、是有可诉性的社会规范。 这里简单说一下可诉性,就是任何人都可以将法律作为起诉和辩护的依据,执法机关也可以将法作为裁判的直接依据。 那法可以管什么?管多宽的范围呢?这就是法的效力问题了; 我国的法律,适用于我国管辖领域范围内的所有人;包括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在我们国家生活,也要遵守我国的法律,触犯了我国的法律,也同样是要受到处罚的;这就是所谓的属地主义,我的地盘,我做主! 我国公民,自然是要受到国家法律管辖的;只要还是我国公民,即使跑到国外,我国的法律都有权管辖,这就是所谓的属人主义; 任何侵害我国利益的人,无论他是那个国家的人,在哪里,我国的法律都对其有管辖的权力,这就是的保护主义,以保护我国的利益。 我国有哪些法律呢?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由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的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调整国家行政机关的,有《行政法》; 调整平等主体(公民个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有《民法》; 调整商事主体(就是公司、个体户) 之间的业务行为的,有商法,如:《公司法》、《保险法》、《证券法》、《票据法》等法律; 调整国家管理经济事务方面的法律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倾销法》等;还有,关于财政、税务、金融、审计、物价等方面的法律; 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有社会法,如:《劳动法》; 调整犯罪行为的,有《刑法》; 为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的,有《诉讼法》,是一种程序方面的法律;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主要的七大法律部门。 知法、懂法、守法,才能用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们心中都能对法,有敬畏之心,这样才不会轻易让自己踏上不归之路! 最后,想用一部电影里的诗来结尾,给人一身正气: 法是万世宝;人是百年囊。 人去法犹在;代代护朝纲! 关注@海叔在头条,我们一起学法、知法、懂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中国人!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