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识字的人,总得读一本米兰昆德拉的书吧。出版近40年中一直享有盛名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就成了很多人的首选。这本披着情色外衣的小说其实很认真的在讲一个漫长又悲伤的爱情故事,顺便抛出了一连串的人性拷问、哲学概念、政治批判、道德伦理这些概念像冬日狂风的列车外,无心擦过且却尖锐锋利的落叶,摧毁人的面具盔甲,让他们忽然像群体裸奔一样可笑尴尬。 什么是重?什么是轻?开头其实就有答案了。关系是重,孤独是轻。无所谓好坏,一切意义都是人赋予的,从现在起,你可以不需要任何意义,也能很好的过完此生。 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这是重;但这种重负在这个轮回不存在的世界里,没有意义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有活过一样。这是轻。因为我们无法比较,不能后退,没有如果,一个猛子扎进生活以后,只有死亡能最终解脱。 这里讲了一段捆绑一生,纠结到死才互相放过的爱情,当然没有赢家;这里讲了一对情人互相追逐逃避,又始终无法忘却的性友情,当然没能相守;这里讲了一段漫长的婚姻,从开始就是错误虚伪,又用不堪的谎言维系到一个人走进坟墓的讽刺,当然没有爱情。 这样的直接明了,依然不妨碍我们读这本小说的艰难。但很长时间里,我们的生活都别想再摆脱它。这里没有白昼黑夜,就是天空嵌着的半弯淡月,仿佛是等待故去的人回来的那盏不能熄灭的灯。那些看不懂的,其实都是长在我们身上的,终其一生很难自我认清并自我和解的部分。 像欣赏古典音乐一样去体味所有的人性故事,其实不一定要懂,也能有感动。一切的人物都是动机、主题、旋律、变奏和尾声。 Part01 为何我坐在你的墓前,却因为一条狗而流泪 我被打动并进入的那刻是从最后一章卡列宁的微笑开始的。这一章很奇妙,没有它,小说依然完整,但是有了它,你觉得自己竟在小说中有了角色。 卡列宁是特蕾莎养的一条狗。它在临死前,和我曾经养的狗狗一样,那么让人心碎疼惜,又无能为力。原来太过懂事,真的会在对方心上凿一个洞,而那些强扭着要占有一切的,只是对方心上司空见惯又懒得拂去的尘埃。世界上狗和狗的差异比人与人的不同真的小太多了。 爱上一个人,有时候是从一个比喻开始的,一个女人以一句话印在男人心里的时候,那是爱的萌发。但你永远无法知道这种爱的纯度有多高,因为爱中始终有二者实力的较量和无休止的欲望冲突。 但是人与动物之间不同,在对待不具备任何力量的事物身上的态度,才是人类道德测试的开始,是真正善意的体现。人与狗之间的爱是牧歌一样的。这是一种没有冲突,没有撕心裂肺的场面,没有变故的爱。 知道人为何总是不能幸福吗?因为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而人,是讨厌重复的,我们喜欢新鲜。 一直只钟情于羊角面包的卡列宁,如果是个人,它早就会对特蕾莎抱怨说,您应该给我来点更丰富新鲜的东西吃。因为人类的时间是直线向前的,单调的重复是向生活的示弱,会消磨一切美好。但是动物不同,它们的时间是循环往复的,每日的重复才是它们心安并期待的幸福。而人,总是急着寻找意义和变化,但一切在意义面前,都容易笨拙、慌乱。 卡列宁是一只忠实的狗,它曾经产下两个羊角面包和一只蜜蜂。当然这是特蕾莎曾经一个荒诞也唯一快乐的梦。特蕾莎从小家庭不幸,童年的那些心灵创伤在成长的岁月中又逐一渗入经脉,不放过任何一个器官,细胞里都是羞辱和背叛的汁液。无论特蕾莎做什么,母亲都会讽刺嘲笑并恶言相向。家庭对于特蕾莎是一种从懂事起就想逃离,但无论逃到哪里,这层巨大的阴影都会罩在心上,无处可逃的咒符。她生命中所有失败落寞的时刻,母亲那种我早就知道会这样的脸总会准时挂在天边。 所以特蕾莎就是那个一直在寻找关系和意义的生命之重。她偏偏爱上了抛妻弃子,一生追求孤独和情欲的托马斯。认定要把这个风流成性的男人据为己有、捆绑一生,她离开托马斯爱的目光一寸都无法生活。多年来用她粘稠滞重的爱,想让灵与肉分离的生命之轻的托马斯灵肉合一,甘心坠落。但迎接她的永远是日日的恐惧和心碎。 因此特蕾莎多年来还有另一个频繁出现的梦:她被迫和一群赤身裸体的女人围着游泳池转圈,还要唱着快乐的歌,水里漂浮着一具具尸体,泳池上方有一个篮子,里面站着那个持枪的男人,但凡有女人不守规矩,枪声就会响起。 恐惧是一种撞击,是彻底失去理智的一瞬间。恐惧没有一丝美的痕迹。但一直在托马斯这里追求美与爱的极致的特蕾莎,直到陪伴自己多年的卡列宁死在自己怀里,她才忽然顿悟,原来卡列宁才是自己生命中那束爱的强光。而托马斯是习惯黑暗的人,光对于他反而会尴尬不适,就像一个多年不照镜子的人,突然和镜子里那个自己迎面撞上,反倒成了最陌生的人。 而不会照镜子、不寻求意义、每天重复几个简单动作就知足,遇到就会认定主人一生的动物,这种简单的二元论世界却可以有大把大把的幸福。而特蕾莎自己的一生,纵然一直为一个男人疯狂的费尽心机,辗转难眠,到头来真正完全拥有他的时候,却只能是坟墓那头的一堆尸骨。 生与死之间或许不是灵与肉的分离,而是重聚。曾经抓不住的一切,在死亡面前,你都可以永久持有。这是轮回的重还是轻呢? 托马斯、特蕾莎、萨宾娜和弗兰茨是小说中的四个主人公。 Part02 托马斯和特蕾莎的相爱相杀 那些一直想用力赶走的人,等有一天突然不用力的时候,他们却悄悄走了。 他们为彼此造了一座地狱,尽管他们彼此相爱。特蕾莎在多年卖命演出的苦情又以死相逼的戏码中,终于彻底砍断了托马斯层出不穷向外鼓起的枝桠,完全拥有他了。但也就是在这一刻,她却觉得自己永远失去了这个男人。 特蕾莎多年后终于明白,她的软弱是以退为进,利用托马斯的同情和怜悯,她得到了一份异化的爱的变种。她假装闭上眼就可以看不见托马斯外面的众多情人,她用持久的耐力将一个风流的男人最终驯化成一只兔子。 从外科医生到城市清洁工再一步步到乡间的卡车司机,远离城市和其他的女人,彻底占有他。而当兔子在一次次逃离又被内疚和责任强力吸附回特蕾莎身边的时候,兔子也放弃了抵抗和欲念,最终觉得待在特蕾莎身边或许就是幸福。习惯黑暗的他,开始接受床头有盏总是亮着的灯。 托马斯由轻变重的过程,正是特蕾莎不自觉由重变轻的开始。 如果我们没有能力爱,也许正是因为我们总渴望得到别人的爱,也就是说我们总希望从别人那儿得到什么(爱),而不是无条件地投入其怀中并且只要他这个人的存在。 托马斯到底是怎样看待特蕾莎的呢?我们还得从那个梦里的篮子说起。这是一切的开始和结束。 他认为,爱是通过和某个人共眠的强烈愿望来体现的,而绝非性欲。托马斯风流成性,以每年睡8个女人的纪录不断自我突破着。但是他从不和任何一个女人过夜,除了特蕾莎。所以当他有一天清晨醒来看到特蕾莎握着他的手还在沉睡的时候,他意识到必须重新界定彼此间的关系,或许性友谊是爱情、亲情和性欲之间更安分和懂事的存在。 特蕾莎这么多年对他而言就是一个比喻她只是个他从涂了树脂的篮子里抱出来,安放在自己床榻之岸的孩子。这个篮子里的孩子是改变托马斯生命之轻的开始,而这个篮子外的枪声,却是特蕾莎生命之重的结束。 托马斯和特蕾莎相爱相杀,分分合合的一生,在恐惧太远或太近和又迫切渴望永恒爱情之间,一直在找一种最舒服的妥协。 特蕾莎把托马斯看得比生命还要重要,但每一次逼迫托马斯的追随,其实不是因为深爱,而是出于考验。而托马斯总是在一次次想要彻底摆脱特蕾莎的过程中,发现自己对她的同情之爱,已经彻底不能离开她。他们的爱情是一座不对称的奇特建筑:它建立在托马斯对特蕾莎之忠贞的绝对信念上,就像一座庞大的宫殿仅基于唯一的一根圆柱。 其实,他们很清楚,这座奇特的建筑,总会因为那根唯一的圆柱而彻底垮塌。不过既然小说多次提到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有活过一样这种没有轮回的世界里,毁灭就是重生。她遇到他,是六次偶然的结果,每一次偶然,都把宿命的一部分写进了结局。 就好像海德格尔曾经表达过这样的意思,存在,是在烦中显露的,与人有所纠缠、寄托和期待,才有了重。如若全部抛弃关系,看似选择了孤独的轻,但轻,为人所不能接受,因为什么都没有,也就是虚无。 托马斯和特蕾莎就在回环的轻与重、灵与肉的标题里乐此不疲地玩着跷跷板的游戏。爱不可怕,爱的不够深才可怕,而最可怕的是明明不够深爱,还因为多重私欲的缠绕变形,信以为真的给爱增砖添瓦。 这个跷跷板在这个没有轮回的人世间大开大合地摇摆着,直到他们一起把卡列宁埋葬在两棵苹果树中间,跷跷板产生了一瞬间惊讶的平衡。这种生与死的和谐,反手给了轻与重一巴掌,于是灵肉也不愿再乱生事端,就此安息了。 Part03 一个人活成一个梦想的萨宾娜 如果说特蕾莎是托马斯的孩子,那么萨宾娜就是托马斯心里的一个纹身。他无论如何不会忘记的女人。 在这个故事中,萨宾娜是个独特的存在,她也是小说中最忧伤和难以理解的人。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她才是故事的主角。理解特蕾莎只需要本能,但是理解萨宾娜,需要智识。 而作为一个女性,最大的矛盾就在于,特蕾莎是渴望成为萨宾娜的特蕾莎,而萨宾娜是渴望回到特蕾莎的萨宾娜。但是成为和回到在这个太过短暂的人生里,都永远只能在路上。 特蕾莎的软弱是以假乱真,她是真的强大,她在下一盘自己都没看穿的棋,但是结局她会彻底放下恐惧;而萨宾娜的强大是倒逼出来的力量,她是真的需要一个爱她的男人,成全她那份最真实的柔弱。有些人浑身带刺,往往不是为了伤人,而是保护自己。萨宾娜一生有两个重要的男人,弗兰茨爱她,崇拜她,却不能理解她。托马斯理解她,依赖她,却并不爱她。 所以萨宾娜只能以进为退,她在背弃的世界里寻找爱和美。时代的媚俗,和特蕾莎的噩梦一样,对萨宾娜而言,是最大的恐惧。 当特蕾莎,托马斯,弗兰茨,政治家,革命者,都在不断追求着从轻到重的过程中时,她却用背叛,逆向而行。在萨宾娜的眼中,美是一个被背弃的世界,要发现美只有不断击破和毁灭。萨宾娜不屑于追求所谓的笃定和恒常,她喜欢未知喜欢自由,和每日必沉入海底的夕阳相比,今晚会不会有爬上枝头的月牙,显然是更诗性俏皮的存在。 背叛,在萨宾娜眼里有着无与伦比的美妙。背叛,当然是她以进为退的最好盾牌。因为我怕你离开我,我就先一步背弃你。背叛,就是脱离自己原来的位置。背叛就是摆脱原位,投向未知。而萨宾娜觉得再没有比投身未知更美妙的了。 所以她是很多男人的情人,更是自己永远的情人,因为她一直在背叛,一直在脱离既定轨迹。每一个现在的萨宾娜其实都不是现在的她了。这种时刻的逃离,是一种更长久的奔赴。 托马斯之所以深深理解着萨宾娜,是因为他们都是媚俗的自觉抵制者。媚俗用作者的话就是它是掩盖死亡的屏风。托马斯,一个用外科手术的思维来对待人生的一生,他的生存目的就是要反抗从众。直到他被特蕾莎以爱之名的裹挟,不断缩小着生活的半径和精神驰骋的疆域,他垂老的手再也拿不住手术刀,他依然在抵抗,不是对特蕾莎爱的抵抗,而是对整个媚俗不堪的时代。 而萨宾娜一直钟情的那顶礼帽,她喜欢赤裸着带着这顶帽子的意义,就在于这是女权对男权的赤膊相见,是对整个媚俗时代的反戈一击。如果她再有多一点的耐心,她和弗兰茨的词汇或许会像害羞的情人,慢慢地、怯生生地走到一起去,像一种旋律自然地融进另一首歌曲。或许在弗兰茨的真情感化下,她会重新成为一个自愿放弃攻击性的女人。 毕竟作者笔下媚俗的代表弗兰茨,是一个必须活在别人眼中才能有存在意义的人。但在萨宾娜面前,他愿意放弃一切强力。虽然很感人,但是对于萨宾娜,是这一刻,她永远把这个男人剔除掉了。 小说中的每个人都在背叛,或者是自己,或者是爱情,或者是自由,又或者是意义。而在所有背叛之途里,萨宾娜是走得最远的,这也是我觉得或许她才是小说主角的原因。其他人都不断追求生命之重,这会让他们难以意识到之所以无法停止,是因为害怕生命的无所适从和大段空白。而萨宾娜却一直执着地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最终在一片寂寞和恐惧中坦然拥抱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她骄傲地戴着那个圆顶礼帽,孤勇地背叛了上帝在她身上所有的初始化设定。自我的背叛必然会导致这一种身份性的背叛,最终使得这个女人的身上,其实才具备了特蕾莎幻想在托马斯身上穷尽一生要找到的全部的男性力量和异性之美。 所以小说中描述当特蕾莎和萨宾娜唯一一次的共处,以彼此心领神会的托马斯的妻子和情人身份出现的她们,赤裸相见的时候,空气都变得极其暧昧和吊诡,特蕾莎是深深被萨宾娜吸引的。 而萨宾娜作为女人的一切悲伤和柔弱,是在一次次渴望爱的获得中,被自行逼退了。和特蕾莎一直追求肉体的唯一性相比,萨宾娜在对精神桎梏的集中营中,反叛的舞姿显然更深情和忧伤。 人的这一生或许都是这样,前面是清清白白的谎言,后面是欲盖弥彰的真相。 【本期话题】:你是否执着于寻找人生的意义?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