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陈勇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陈勇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市院领导介绍栏目显示,陈勇已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此番履新前,陈勇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领导介绍栏目显示:陈勇,男,汉族,1964年2月生,福建平潭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学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兼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院长、二级大检察官。 官方履历显示,陈勇1981年9月后为厦门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生; 1985年7月后为福建省司法厅政治处、省普法办公室、省律师协会业务指导部干部; 1989年1月后为福建省台胞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律师; 1989年7月后任福建省律师事务所业务部部长、律师; 1993年11月后任福建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律师; 1997年12月后任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2003年12月后任福建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其间:2001。092004。01福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12年04月后任福建警察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2015年02月任福建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兼),福建省委政法委委员 (其间:2017。052017。07中央党校厅局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8年1月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兼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院长。直至此番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