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团偷瓜的老人,难道还治不了了?
昨天晚上,竟然有点小高兴。
为什么呢?
可能跟看到这两条新闻有关:
一是某外籍恶鬼被宣判死刑。
本来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可此案发生以来,民怒冲天,都生怕此渣莫名获得免死特权。
此番浙江高院一锤定音,尘埃落定,这下我就放心了。
另一条新闻,是确认湘雅刘翔峰被查。
本应救死扶伤的医生,很可能是隐藏多年的厉鬼?
这件事太可怕,影响太坏了。
网传事实是否属实,必须要给大众一个清楚的交待;否则就是对医疗战线上其他白衣天使的亵渎,更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引发对医生群体的信任危机(《多次举报屹立不倒,湘雅刘翔峰何方神圣?》)。
但是,调查,也仅仅是开始。
但愿最后不要是罚酒三杯。
以上,都不是今天最想说的。
本文主要还是想讲讲武汉某地,老人组团偷南瓜一事。
从农村出来的人,对这类老人多少有些了解:泼皮无赖,贪小便宜,倚老卖老,为老不尊。
我们村里不轻不重,骂这类老人为老鬼。
当然,这个词有时也被当成关系亲密的昵称,就像前文使用的爹佬鬼一样。
讲瓜事之前,先说另一件事。
几年前有个朋友,费尽周折,在余杭租了块地盖民宿,跑地的时候,我还去看过。
合同签得很清楚,房子盖得很隆重。
可是半年多后,朋友突然说搞不下去了。为什么?因为村里人天天来闹看到其他民宿赚了钱,他们眼红了。
几番折腾,盖到半拉子的工程,最后不得已低价转让。
后来大家一致得出结论,要搞乡村经济,一定得回自己的老家。
熟人社会,需有熟人关系托底。
好巧不巧,今天被偷瓜的余女士,就是一个回自己老家创业的典型案例。
她的事告诉我们,在一些毫无契约精神及法律意识的地区,熟人也未必灵。
这位姓余的女士,她通过视频,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其投资100多万,回老家承包土地,种植南瓜。
看着瓜们一个个小孩般从叶蔓下长出来,余女士喜不自禁。
可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了:随着南瓜不断成熟,偷瓜的人也越来越多。更棘手的是,偷瓜者几乎都是高龄老人。
最初只是周边的老人偶尔来摘瓜,数量不多,余女士和工人们也没打算阻止。
不过随着南瓜的成熟,越来越多的老人带着三轮车、蛇皮袋等工具来偷瓜嗬,这么明目张胆,敢情是摘自家的瓜呢。
于是短短几天,余女士就损失了上百斤南瓜。
更绝的是,这些老人全学会了碰瓷。
据余女士所说,被抓到后,每个人都说有高血压、癌症、心脏病,说‘我倒在地里了,你赔不起’。
余女士曾向村里反映,也报过警,村干部还来帮忙看护。
但无奈南瓜折合的款项不高,并且偷瓜的都是老人。
警方拦截后现场教育一顿,放了,然后这群老鬼回头再来。
更奇葩的是,8月22日,余女士发视频称,在与村委协商期间,地里的南瓜竟被村民砍烂。
自己得不到,也不会让你好。
偷瓜还偷出正义感来了。
这都什么变态心理!
打也不是,骂也没用。
我们也不知道背后有没有什么隐情,仅从新闻来看,似乎当地干部也被搞得抓耳挠腮,
一名村干部表示,部分老年人思想落后闹出了事,村里组织了村委成员在下班期间来帮忙看护,下一步会继续在村里宣传,联系外出的年轻人让他们给老人做工作。
这仅仅是思想落后的问题吗?处理不力,与怂恿无异。
如果村干部帮忙看护,让外出的年轻人做工作管用,还用法律来干什么?
我们经常会说一点屁事拿到网上说,但余女士如果不把这点屁事曝出来,或者即使曝了,也没有闹大到迎风臭十里,估计一些人仍然会用法不责众,法不责老来搪塞。
所以村干部这段话,重点其实是在闹出了事。
难道要治这帮老鬼,真的就没有办法了?
突然就想起8月23日,江西鹰潭市公安局信江分局通报的一起恶意奔丧事件
8月16日,贵溪市鸿塘镇一名村民去世。
第二天上午,去世村民的女婿余某辉带上老人的外孙,一起去吊唁。
出小区时,余某辉谎称出门买菜,骑上电瓶车走了,后来接上了老人外孙:他们将电瓶车停在老宅后,从一个村子外围绕道,从小路徒步,涉水过河,最终抵达了鸿塘镇。
8月20日上午,余某辉的两个儿子,用同样的方式、走相同的路线,前去奔丧。
8月22日,老人下葬后,4人在往回走的途中,被某个村的村干部发现,经过查验,4人的核酸检测结果都是24小时绿码,被放行。
但在回小区时,被门岗工作人员拦下并报警。
警方在通报中称,这一家四口,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行政处罚,并被送往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观察。
对于此事,不想过多评价。
只想说一点:如果我们拿出处罚恶意奔丧的力度,来整治那些偷瓜老贼,我不相信会没有效果。
该硬的时候不能手软,该放一码的时候,也犯不着那么硬。
这些年都在提乡村振兴,不管产业也好,生态也罢,最终都得落实到人。
人才为什么不来,很多地方是不敢来。
实在是伤不起啊!
总之瓜事不大,但后面牵扯出的,却是错综复杂的乡村治理问题。
要致富,需修路。
路修通了,打通最后一公里的乡村文明和营商环境,才是关键。
类似那些偷瓜的老鬼们,必须要好好地修理一下了。
否则,很多人回乡创业的路就被堵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