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纪中百事 编辑纪中百事 2012年,云南的刘先生去银行转账2。5万元给王先生,银行却转账25万元。 发现纰漏后银行起诉两人归还22。5万元,可没想到三次起诉全部败诉。 最后到底怎样了? 开端 云南昆明的刘先生是一位做服装批发生意的老板,在当地算得上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生意人。 作为生意场上的老江湖,刘先生总是能及时地把握市场的流行动向,卖当下最火的各种衣服。 最关键的是他卖的衣服不仅质量好,价格也实惠。好多订货商都会找到他。 2012年2月19日,刘先生接到了一位客人加急的订单。可是好巧不巧的是,他这批货的库存刚好在昨天晚上的时候清空了。 而且这个款式又是当下流行的一个爆款,估计现在连生产商那边也很难出货。 眼看着订货商干着急想拿货,刘先生决定再联系一下生产商,催他们尽量快点出货。 于是,刘先生就给生产商的王先生打了电话。 一听是自己的老客户又来找自己买东西,王先生十分开心地就和他聊了起来。 刘先生说明了来意,王先生向他表示,眼下情况确实如此。 别说是他的厂里没有这款衣服,估计全城所剩的货量都没有多少了。 主要是这个款式卖得太好了,好多地方都已经卖脱销了。 但是他已经要求厂里加急赶工,估计明天下午就可以出一批刘先生所说的货量。 刘先生听到这话,赶忙跟王先生说:王兄真是兵贵神速,这么快就可以交货。 行,那这批货我先定了,我现在就打2万5的定金给你,等按时拿到货后,剩下的尾款一并付清。 听到刘先生这么爽快,王先生笑得合不拢嘴。他半开玩笑地告诉刘先生:我早就算好了,这批货就是非你老刘莫属。 图片源自网络转账 通完电话,刘先生找出了之前给王先生的转账记录,把账户号码抄到了他的笔记本上。 然后,他又从保险柜里拿出了2万5千块钱,装到了手提包里,开车去了银行。 像往常一样,银行的大厅里已经坐满了来办理业务的人,刘先生拿了号码,开始了漫长的排队等待。 一个多小时后,终于轮到了他去前台。 刘先生拿出了钱和工作人员说明,把这笔2万5的钱汇到这个账户里。 也许是因为当天来银行的人太多,给刘先生办理业务的柜员看起来有几分烦躁。 看到一位财大气粗的大叔,在人多的时候拿着一摞钱在自己面前晃悠。本来就已经有点烦闷的她,心里更有种想骂人的冲动。 为了掩饰自己的情绪,她和刘先生说稍等一下,自己去一趟卫生间。 而临走之前她还小声说了句:有什么好炫耀的! 因为还急着去处理下一批订单,刘先生没有理她。他只想着赶紧把钱转过去,不出问题就行。 5分钟后,按照刘先生的要求,钱汇了过去。这期间,办理业务的柜员还接了一个朋友打来的电话。 好像是在商量下班后出去吃饭的事,电话没打多长时间,刘先生也就没有在意。 办完业务,他接过了工作人员递过来的回执单。 马上就到和下一个客户约定的时间了,他没来得及多看,直接把回执单塞进了包里,急匆匆地开车走了。 在路上的时候,一个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定睛一看原来是王先生打过来的。 刘先生怕出什么紧急的事,把车停到路边后,匆匆忙忙地接了电话。 电话的另一头,传来了一个十分火急火燎的声音:我说老刘,你的钱是不是给我汇错了。 刘先生听了这话心里很是纳闷儿,怎么可能,他可是亲眼看着银行当面点清了2万5,然后把钱汇了过去。 图片源自网络 难道是工作人员马虎大意,把钱少汇了。想到这,刘先生的心里有些气愤。 当初汇钱的时候,就觉得给自己办业务的人,态度太差了。要不是自己身上有其他事。肯定早就跟她大吵一架,然后投诉她了。 现在可好,这好端端的转账又被她弄出差错,这不是明摆着找投诉吗? 就当刘先生准备掉头回去的时候,电话那一头的王先生又跟他说:老刘,不是说好的汇两万五,你怎么汇来了25万! 哈?听到了这话,刘先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真的假的,可是我就带了两万五现金过去啊! 王先生又查了一遍转账记录,用十分肯定的语气告诉他:真的是25万,我已经看了好几遍了,不信你再看看回执单。 说道这里,刘先生才想起来,自己当时走得急,没好好看回执单的内容。 他赶忙把回执单从包里掏出来,定睛一看发现。妈呀!居然真的是25万。 这银行的人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难不成仗着钱多给自己放放血? 刘先生确认了这个事实后,跟王先生说:等一会再给你联系啊,我先打电话问问银行那边是什么情况 其实在得知自己莫名其妙占了便宜后,刘先生曾经一度想着,要不这事就这么算了。 反正自己又没有亏,我不说你不说,这笔钱谁也不知道。 可是他又一想,银行每月都会对账,到时候如果发现出了问题,查出是自己故意隐瞒,最后还是得把这笔钱还回去。 思来想去,刘先生决定还是给银行打电话说明情况。 接电话的好像是前台的一名客服,也许是快临近下班,她的语气似乎有点着急。 刘先生告诉她:我之前去你们那转的钱好像弄错了,你们要不要再去查一下。 一听到这话,客服人员还以为又是哪个糊涂的顾客。 于是她不耐烦地和刘先生说:你好,难道你没有听说过银行的所有业务都是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不要出了什么问题都来找银行! 说完就挂了电话。 听到这话,刘先生的气就不打一处来,他心想:我好心提醒你钱转错了,你倒好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反正这笔钱又不是少了,到时候出问题的话,可别来找我。知道了银行的态度后,他又一次打电话给王先生,并告诉他,这笔钱应该是银行弄错的。 我打电话跟他们说,没想到人家不承认自己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要不笔钱那就先留着,当做我以后的定金吧。 听了老刘的话,王先生觉得反正这件事和自己没关系,又能多捞一笔钱,何乐而不为呢? 就这样,两人都决定不再管此事。 后来,因为急用钱买布料,王先生就把卡里所有的钱都取了出来用作了周转资金。 三次上法庭 一周之后,银行像往常一样进行日常的对账,可是发现总是有一批20多万元的款项对不上。 这就奇了怪了,每个人平时都是标准化办公的,怎么会出了问题这么久才发现。 所有员工都害怕是自己的操作出现了问题,一时间,焦虑担忧的充斥着这个银行。 经过了细致核查,最终锁定是刘先生的这笔货款出了问题。结合当天的监控可以看来,刘先生过来办理汇款的时候,明明只带了2万余元。 可是在银行的流水操作上却显示为25万元,很明显,多出的这22。5万元一定不是刘先生的。 应该是当天的业务员操作失误,造成了眼下的问题,银行内部随即对她进行了处分。 可是再怎么事后惩罚也无济于事,眼下当务之急是要想办法拿回这笔钱。 既然当初一不小心多转了钱,那现在只要是和收款人说明,让他归还就可以了。 于是银行很快查到了收款人王先生的账户,本想着钱应该还在里面,可是后台数据显示,账户里面居然只剩下200块。 万般无奈,只能先把账户冻结起来,然后打电话和王先生协商还钱。 很快,王先生接到了银行的电话,当他听完银行的要求后,觉得这纯属无稽之谈。 他表示,自己这笔钱是刘先生转过来的,和银行没有半毛关系,就算你们想要钱也得找刘先生,怎么可能轮到我管。 面对王先生的说法,银行觉得这完全是在推卸责任,不管怎样,这笔钱还是转到了你的账户里。 就这样,双方和各执一词争论了好久。之后,银行多次给王先生打电话,要求他还钱。 可是王先生这边根本不予理会,最后还把电话直接关机了。 面对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银行最终选择把他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银行要求王先生先生尽快把22。5万归还,可是王先生这边也据理力争。 他一再强调,自己收到的这笔货款是刘先生打过来的,又不是银行给的,只和刘先生有关系。 银行只是作为一个负责转账的中间机构,并没有和这笔货款有直接联系。 面对着双方的争执不下,法院也慎重考虑了许久。 最后,法院判定,这笔货款属于刘先生和王先生之间的经济往来。 和银行这边没有直接关系,因此驳回银行的上诉。 银行实在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败诉。实在是不甘心,不过又没有办法让王先生给钱。 思来想去,他们把矛头指向了汇款人刘先生。第二天一早,银行的工作人员主动地联系了刘先生。 突如其来的铃声,一下子惊醒了还在睡梦中的刘先生,他真的有一种气的想摔手机的冲动。 不过他担心是生意上的和合作人打来,还是睡眼朦胧地摸到了床边的手机,接起了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很甜美的女声,当得知对方是银行的时候,刘先生的精神一下子抖擞了起来。 银行告诉他,之前他去转账的那笔货款出了问题,因为员工的操作不当,多给汇款人打了22。5万元。 而当时您应该已经发现了这件事,可是并没有和我们说清楚,而是选择私自隐瞒。 所以您应该对这笔钱承担责任,弥补这次造成的损失。 银行工作人员的话可彻底把刘先生逗笑了,他不含糊地说:您这不是开玩笑吗,我可是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后就打过去了电话,可当时你们的工作人员却告诉我,银行的钱离柜概不负责,然后没等我细说就挂了电话。 听到了刘先生的话,银行觉得他这简直是在耍无赖,于是又义正严词地告诉他:您当天过去办理业务的时候,只是带了2。5万元,对于这一点我们是有监控证据的。 而实际上给您办理的业务金额是25万元,不管怎样,对于多出的这22。5万元可以判定是属于不当得利。 如果您坚持不予归还,那么我们就会向法院起诉你。 面对着银行无理的诉求,刘先生顿时感觉火大,他气冲冲地对着电话说了声:行,那我们就法院见! 两天后,刘先生接到了法院的出庭通知。 在法庭上,原告银行还是像上次在电话中一样,把被告刘先生多拿到的这笔钱当做不当得利。 同时还要求被告刘先生,不仅需要归还22。5万元,还要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2万元。 而刘先生也不甘示弱,他坚称自己已经好意地提醒过银行,不信大家应该都有通话记录,是银行工作不认真,疏忽大意。 离柜概不负责,这不是银行的一贯要求吗? 再加上现在这笔钱根本不在自己手上,哪有让我赔偿损失的说法。 经过了三个多小时的辩论和商议,法院认定: 由于是原告一方操作失误导致此经济纠纷,而且这笔货款并不在被告刘先生的账户上,因此并不构成不当得利。 最终法院驳回原告的一切诉求,银行再次败诉。 银行听到了败诉的消息,实在是难以接受。 没想到在纠纷上几乎没怎么吃过亏的常胜将军,这一次竟然弄成了,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对于一审的结果银行表示不服,又一次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 经过审查后,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银行请求,维持一审原判,银行又一次败诉。 最终,银行终究是没有办法追回这笔意外流出的钱,只能选择放弃。 思考 经过这次的意外事件,银行一方吃了亏,不过我们不能只是偷偷地看到了银行的笑话。 更多的应该去思考这件事背后暴露了什么本质问题。 首先,作为掌管国家命脉的金融机构,银行在老百姓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银行的一举一动,都是关系着人民生计的大事。 可是,有些地方的银行管理秩序不够严格,造成人员麻痹大意,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对此,银行的工作人员都应该引以为戒,努力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养成细心,认真,踏实,负责的工作作风习惯,真正把操作失误带来的风险降到最低。 其次,作为一名新世纪知法守法的公民,在去银行办理现金业务的时候,一定要多多留心每一步的操作。 毕竟,如果每一次去办事都带着一个马大哈的心理,一点也不操心钱的去向。 那谁也无法保证,这一次是银行吃了亏,下一次的损失会不会就降临到我们自己的头上。 而银行柜台前那句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话也反复提醒着我们。 在任何一家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一定要核对好每一项信息,争取做到每件事都在自己的可控范围,减少意外的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