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文章陈某16年婚姻里,亲子鉴定后发现三个孩子都不是亲生的。他自述如果老二是他的,他也能和平离婚。 个人认为,老大是他的,或者老三是他的是不是心里还稍微舒服点? 翻了翻评论区里,有几种声音, 有的谴责陈某妻子俞某和情夫道德败坏,建议陈某法律解决,还有人说应该是重婚,既然陈某妻子俞某和情夫感情那么好,都生三个了,怎么不干脆一起生活? 更多是担心孩子,建议社会力量介入帮助孩子。同情这个男人,为他鸣不平,感到愤怒,有的说此事件是绿帽界天花板 谴责女方和情夫的,要赔偿,要走法律程序的,是该有的 那这里我们要讨论的是另一种声音:到底男人有没有错和事件中的这个女人应该受那么大的谴责吗? 有人说男人就没有错吗?常年在外把娇妻放在家里,会不会出问题?女人婚内跟情夫生三子就炸锅了,那男人婚内在外生子并组建家庭,怎么就司空见惯呢? 事件中的陈某有没有错值得反思。 那到底女人婚内跟情夫生三子和男人婚内在外生子并组建家庭这两种事件之间为何社会反应程度会不同呢? 我也纠结这个问题。 无意让这个悲剧的家庭雪上加霜,只希望透过这事件,能让人有所启发,有所触动。一个人善良没错,可太善良就是错,就是纵容。 夫妻之间到底应该如何相处,如何才能让家庭更幸福更美满? 我想没有标准答案,有的是两个人是不是一个目标想把家经营好,有没有真正去经营,应该怎么经营才是我们值得深思的! 到底女人婚内跟情夫生三子和男人婚内在外生子并组建家庭这两种事件之间有什么共同点和不同点呢?为何在社会中会有不同反应呢? 欢迎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