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忏悔录
在我心中,今生只有一个不可原谅的"仇人",他就是我50年前,在千阳商业系统工作时期的商业局局长李凤义。我对他的仇恨是刻骨铭心的,直到他去世,我都没有原谅他。事情原委我在前节,《同情别人,害了自己》中叙述过了。当时我曾经发誓,今生今世再也不想,再看他一眼。也许由于我的心胸太狭隘了,我把被逼离开千阳县城后,3年多来所受的苦难,特别是在南湾岭,因"小人"陷害,在麻风病禁区,同当地人吃住长达一个多月,而且经历了两次与"死神"擦肩而过,都"归罪"于李局长,官官相护,不分青红皂白。即就是"因革命工作需要",不能改变商业局关于我工作调动的决定,哪怕听听我的苦衷,给我一点心理安慰,我都感激不尽,可是他给我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我和当年曾经差点置父亲于死地的"仇人"都能够,《十年仇恨化清风》,成为朋友,可我就是不能原谅李局长。
然而,根据后来一些情况和我的经历来看,我对不起他老人家,我对他的看法存在很大的误解和偏见。他在我后来人生和命运,发生重要改变的关键时刻,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是对我有恩之人。我不仅不应该仇恨他,恰恰相反应该对他感恩才对。
1975年,我作为千阳县商业系统,被推荐上大学的3名工农兵学员之一,是从100多名同等条件的青年中,经过层层筛选,闯过道道难关,"脱颖而出"。我原以为,除过有"贵人"老孔鼓励和帮助外,再就是我自身"优势",尤其是我在《千阳最后一站》的优秀表现,起的作用,其实完全错了。如果单凭自身优势,我恐怕连30名都进不了。尽管我的文化成绩名次比较靠前,但,那时文化成绩不起决定作用,更何况我的文化成绩并没有达到前三名。论社会背景以及和商业局领导关系,我完全处于劣势。另外,有三分之一考生,其父母是县城职工干部,有的父母在县委、县政府工作。所以我当时连报名的信心都没有。我心里总想着,就李局长这个坎要过去,做梦都不可能。要不是老孔同志鼓励,我压根就没有想着要报名。尽管他后来也给我说,李局长对我的看法有了很大的改变。但我只是认为,他是在安慰我,只不过是叫我不要再记恨李局长罢了。
李局长作为商业局一把手,如果他在推荐上大学上有私心,稍微表个态,说是谁,就是谁。可是,1975年3名被推荐的大学生,没有一个和他有丝毫关系和瓜葛。上南京公路学院的王猛雄,西安知青,和我同年进县烟酒公司职工。被西安医学院录取的,县药材公司崔鸿昌,和我是高中同学,千阳中学学生会主席,很有才华。但,父母也都是农民。要说最不占优势就是我了,不但被推荐上了,而且是当年千阳唯一的一名,全国重点大学,西北大学学员。正因为这样,我上大学,在全县引起了种种猜测。有的说,我文化考试全县第一,其实这完全是没有根据的传说。那时大学招生就没有按分数高低顺序录取这一说,另外,文化考试,不是国家正式招生考试,仅仅是县商业局和相关部门,为了减轻报名人多,压力大的一种手段而已。更何况我的文化成绩,即就是在商业系统也都排不上第一名。更离谱的传说,说我上面有一个强大的"推手"做后台,连县长都不敢不给面子,何况李局长。这些都是我后来听人说的。但凡是了解我的人,宁信前面的传言,也不信后面的传奇。所以后来越来越多的人,都误以为我是千阳当年的"文科状元"。否则一个和局长有"刻骨仇恨"、远离县城几十里的基层供销社青年职工,凭什么上大学,而且还是"名牌"。尽管考试第一名只是传说,但,西大中文系之所以录取我,是因为我的一篇小作文感动了老师。语文考试,围绕各自人生、理想、抱负谈谈自己的体会,写一篇小作文,标题自拟。我的题目是《一颗红心照征程》,其中有这么几段,"······上大学,我不仅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掌握全心全意为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做贡献的真本领。而且要牢固树立,无限忠于党中央、无限忠于毛主席、无限忠于无产阶级革命的好思想,好作风。海可枯,石可烂,忠于党中央、毛主席的红心永不变,争取做一个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接班人"。作文最后,".…..上大学是我最大理想,上不了大学,我要一颗红心,两手准备,继续安心本职工作,争取做一个社会主义商业战线上的,红色战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红心永不动摇"。现在看来我这篇作文,很幼稚,充满了当时"极左"思潮文风。但,在当时确实感动了不少老师和招生办的同志。
其实,不管怎么说,当年千阳商业系统,谁能上大学,谁不能上大学,最终决定权还在李局长。如果他对我的看法和印象,依然和以前一样,他能同意我上大学吗。他要是有偏心,不想让我上,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决定我的命运。可是,就这么简单的道理,我当时始终就不明白。直到我收到西北大学录取通知书,我对他的偏见和仇恨丝毫没有改变。而且,从3年前,我满怀着"委屈和愤怒","强忍着悲伤和眼泪,离开了李局长办公室"(见《沼泽人生》"贬往北大荒"),我再也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上学走时,不仅没有和他打招呼道别,而且后来,包括毕业后分到外地教学,每年寒暑假回千阳,都要在县城和他相遇,但,从没正眼看过他。甚至多次带有一种"得志"、"炫耀"的神态,故意和他擦肩而过,就是想气气他。他退休后,住在乡下农村,我每次骑自行车去县城,都要路过他村,只要碰到他,我故意把自行车骑得飞快,还是想气气他。直到他10几年前去世,我对他依然耿耿于怀。现在明白了,但已经晚了。他不仅不是我"今生不可原谅的仇人",而且,是我今生今世永远不应该忘记的恩人。
尽管悔之晚矣,但,我要把我的忏悔寄托在两个"假设"上,也许多少能给我些安慰。假设故去的人,真的在天有灵,我虔诚的恳求他原谅我,假设真的还有来世的话,我一定要向他"负荆请罪"。有罪的人,得认罪,有错的人,须纠错,只有这样,人才能活得踏实、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