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在太痛心!太冤了! 作为孩子的父母,看到幼小的孩子被无辜的伤害,我无法面对,更无法接受现实。一个九岁的孩子,永远的失去了一个眼睛。不仅把他今后的人生完全击碎,还得到了一个不公正的判决。 我无处申冤,到处碰壁,只能跪请老天还孩子一个公道。 我是甘肃省皋兰县石洞镇人。2018年6月29日,是我痛心疾首的时刻。 我九岁的儿子,被小区魏某的儿子无故打伤,左眼眼球穿透,角膜裂伤、外伤性白内障、前方积血、玻璃体积血后遗症,现在已经完全失明。 经历这样的遭遇,孩子的身心健康受到极大摧残,完完全全不像以前的样子,整天闷闷不乐、少言寡语。如果能够重来,我宁愿用我全部的爱换取我儿子的眼睛。 兰州市皋兰法院两次判决,都判对方全责。这样的结果,是对肇事者的最好惩处,对我们做父母的最好安慰。 然而,中院重审判我承担20%的责任,这样的结果我不能接受。所以,一直在上诉。 回忆那个令人痛苦的星期五。 我儿子规规矩矩的在小区里玩,与另外一个孩子并不相识,更没有跟他一起玩耍,却飞来横祸。 晚上8时许,在小区小广场旁的花园内,两个孩子打闹时,一个孩子把手中带刺的树枝甩出去打在了我儿子的眼睛上。悲剧发生了!事发太突然了!即便家长在场,又怎能避免这飞来的横祸?我很快报了警,警察也做了笔录,对方母亲也在笔录上签了字。 责任完全在肇事者一方,可一直以来肇事者的父母却百般抵赖。 一只眼睛没有了,难道这是能用金钱换来的吗?你们也是为人父母,你们觉得这样的判决公平吗? 我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对于一个九岁的孩子,承受了太多的痛苦和不公平的待遇。 对方家长不但没有一句安慰的话,还口出狂言态度嚣张。 "你不服,你告去!没钱!" 受害人还要承担20%责任。对于再审结果,我们难以接受,也让人绝望。我的儿子并没有参与到他们的打闹之中,只是站在一旁观看就遭受了这一无妄之灾。说我们是法定监护人,案发时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我们孩子在那儿好端端站着,碍着别人什么事了,是妨碍那两个小孩打闹了吗?还是帮着一个孩子打另外一个了?孩子快10岁了,难道要每时每刻抱在怀里嘛。 我讲述的全部是事实,希望有关职能部门能为我主持公道。https://www.ixigua.com/7130231100470723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