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的张颜被父亲同事强奸,父亲回到家刚好看到正在强奸他女儿的同事, 他怒火中烧,打死了歹徒,公司同事议论纷纷觉得张父肯定是故意杀人,不成想法院居然这样判决。 案例回顾 张颜的爸爸在外地打工,妈妈早和爸爸离婚改嫁了,很少来往,张颜自己在老家上学,每个暑假都会去爸爸那里,虽然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但是爸爸给张颜的爱一点也不少。 15岁的张颜放暑假,又来到了爸爸这里生活,白天爸爸上班,她一个人在家自觉地学习,还帮爸爸洗衣服做家务,特别懂事。 虽然说张颜只有15岁,但是发育得早,人也长得特别的好看,她爸曾带她到单位去过一两次,众人都是一顿夸。 7月中旬有一天晚上,正好是张颜的生日,因为她爸正在会见一个重要的客户,就没办法接女儿去饭店吃饭。于是她爸委托自己的同事去家中接一下自己的女儿,并且也和女儿打了招呼,表示自己的同事会来接她。 当李强赶到张颜家中的时候,张颜打扮得特别漂亮,李强生了歹念。 李强对张颜动手动脚,无论张颜怎么挣扎,怎么呼救,李强,都不为所动,最终不顾张颜的意愿,强迫张颜发生了关系。这个时候完成自己的工作的张父见女儿的手表定位一直在家,他便又回来了,没想到回到家的张父看到了眼前这一幕。 张颜一直在哭,连声音都沙哑了,可李强一点也不为所动,爱女心切的张父瞬间火冒三丈,大脑一片空白,来不及思索便冲上去跟李强打斗! 李强一下子把张颜爸爸推到在地,张颜爸气坏了,他挣扎着站起来的时候,右手边正好碰到了桌子上的水果刀,就用刀捅了一下李强,直中心脏,李强倒在血泊当中,当场倒地而亡。于是张颜爸赶紧拨打了120,安抚并安顿好女儿之后选择主动去自首! 那么在这起案例当中,李强不顾张颜的意愿,强迫张颜发生不正当关系,李强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李强犯有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强原本要被判有期徒刑,但最终因为在扭打中,失去了生命,所以也就不再被判刑。 对于李强的死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死后不追究刑事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虽说张颜在遭受了如此大的打击,心理、生理上都会留下一辈子的影响,接下来就只能靠她自己去努力战胜心魔了! 整个案件中李强的罪行显而易见,但对于张颜爸的罪行,大家众说纷纭,总结下来就是两种舆论的导向。 有些人认为虽然说张颜父亲的的心情是能够理解的,但是他拿刀去找李强的时候,这种意图也很明显。虽然李强是有罪,但是罪不至死,法律上也规定只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张颜爸爸直接致人死亡,所以一命还一命,肯定是死罪! 还有些人是觉得何况还被当场撞见,相信任何一个母亲或者母亲看到女儿被那样伤害,换谁都一定都理智不了!所以张颜爸爸不该被判死刑! 大家很想知道法院最后的判决是什么。法院做了针对此案做了一系列的调查,并有了最终的判决结果!最后法官宣布张颜父亲无罪释放!无罪释放这个结果呢,令很多人拍手叫好!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分析下整个案件: 张父一方面特别的愧疚,与此同时也是特别生气,李强是自己的同事,他相信他才拜托他去接自己女儿,没想到他居然做出这种事情来。 当李强不顾张颜的意愿,强迫张颜发生关系的时候,刚好把完成自己的工作回到家的张颜爸撞见,然后俩人在打斗过程中致李强死亡,所以属于正当防卫! 其实对于女儿被强奸,父亲打死歹徒,是否要被判刑,也要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来分析。 具体事情具体分析,那么咱们接下来分析一下,如果事情是另外一种情形,那么判决就会是另外一种结果了。 如果父亲打死强奸女儿的之后逃跑的歹徒,是否要被判刑呢? 比如说李强侵犯了张颜已经离开之后,张颜爸爸知道了,然后拿着工具去找李强寻仇才致其 杀害了李强,这样的行为是属于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考虑到是李强伤害再现,以及李强的杀人动机,法院最终判处张颜父亲有期徒刑五年。 那么现在的事实是张颜爸爸没想过伤害谁,只是意料之外碰到女儿被侵犯才跟歹徒打斗,而且张颜爸爸没有事先准备工具只是在打斗过程中为了正当防卫用捡到水果刀致李强死亡,所以说,张颜父亲故意杀人罪不成立。 写在最后 法律是公平的,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而法律在判决任何罪行的时候,也都是依法而进行。法律之所以能够维护社会安定,就在于其公平公正,类似于"谁死谁有理"的错误观点,应该被彻底抛弃。 同时那些深受不法侵害的人,也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害怕防卫过当而畏手畏脚,这样最后受伤的只能是自己。 在这起案件中,你觉得法官判得对吗?都来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