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胎禁令震动全美!抗议者连国旗都烧了,女性究竟应不应该堕胎?
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报道,当地时间6月24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推翻了在联邦层面确立堕胎权的判例罗诉韦德案,这意味着女性堕胎权将不再受美国宪法保护。抗议浪潮席卷全美,有人爬上跨河大桥点烟雾弹抗议。
告诉你一个有意思的,美国吸毒合法,同性恋合法,随便上男女厕所合法,唯独堕胎不合法(被强奸也不能堕胎)
以前美国一个案子挺离谱的,一个男的强奸了一个女的,这个女的怀孕了,但是因为堕胎禁令不能堕胎。
只能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后来要给孩子登录户口还是干嘛的?反正得要孩子父母都签字,结果这个女的又去监狱里找这个强奸过她的男人,求他给孩子签字。
这是全世界缺娃嘛?是缺便宜的苦力,没苦力富人就体现不出来了!意思就是堕胎也是违法的,这就是美国人权的体现!有心跳就不能堕胎了!
即使在最发达的美国,女性的人权仍会遭受挑战,并面临着巨大的倒退。相比而言,中国女性则不受任何限制。
说实话,在中国现在女性的地位早超过了男性!我觉得这是在特定的关系之内,比如夫妻,情侣。在职场上还是男人占优势!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比较一下男性和女性的平均可支配收入、各类型单位的中高级职位比例才好下结论。
孩子的生命权在哪里?不想怀孕,就做好避孕措施,有的是方法。生完扔厕所?垃圾桶?卖掉?送人?丢给自己父母?
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些不负责任的男女收敛冲动和自私,避免出现很多无辜的悲伤小孩。
我觉得我国也该如此。要尊重人家国家,人家国家是宗教国家,人家对那个堕胎是极度保守的。
为啥不让女性堕胎?是什么原因?女性的身体自己不能当家做主吗?
结婚就得跟夫姓,连自己的姓都决定不了,还想决定自己的身体。在美国你只有听话的权利,没有自己的想法的权利。
如果承认胎儿是生命,那堕胎意味着什么?从本质上来讲和谋杀有什么区别,但现代人生活压力大,意外怀孕如果生下来确实对大人孩子都不是好事,这件事是全人类的问题,不止是美国人,所以没必要幸灾乐祸。
这不是很好吗,支持!堕胎是罪恶的,是人堕落的标志!堕胎等同于谋杀!
因为在受精那一刻起,就已经赋予了生命因子和灵魂,人就是起源于这个受精卵,而不是只有生出来才算是人是生命,难道受精卵就不是生命就不是活的嘛!
坠胎等同于亲手谋杀了自己的孩子,还有什么比这个更罪孽深重的嘛?
如果想欲望可又不想罪恶,还是老老实实戴上套套吧!
美国爆发抗议:堕胎权支持者烧国旗真知新坐标(此处已添加书籍卡片,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