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和国外的肯定查不到,但如果此人在香港或海外开户时用的是中国护照,那么国税局就会有此人在香港或海外的金融资产信息,包括存款、股票和债券等信息。 当然不能。 任何法院,以前都只能在自己辖区内向银行发出协查通知。当前,法院已可以查询国内银行的账户。 香港及外国银行问题。如有政府国家间双边互相承认法院判决的 协定,可向对方有管辖权的外国联系法院提交公文,对方法院审查通过才会在本辖区内,针对标定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如要冻结或执行,又是另外一套法律流程。 法院可以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所有银行账户,股票账户及其他财产情况。但境外的财产无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