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千年遗留下来的陈规陋习很多,害人不浅。在伟人毛泽东时期,多次整治,在一段时期内消声灭迹。但最近几年,葬礼上一些封建习俗卷土重来,有愈演愈烈之势。 2002年5月13日,我父亲因病去世,享年70岁,悲痛欲绝。道士先生给我说了10多个规矩和禁忌。真的花样百出,层出不穷。 比如老人去世,几天几夜,不准子孙躺着睡觉,只能在凳子、桌子上或沙发上坐着睡觉,说是躺着睡觉,倒大霉;严禁洗脸洗澡,说是不忠不孝;不准吃肉喝酒,说是要遭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让我无法接受的是,道士说要等五天六夜才有黄道吉日,父亲才能下葬,加钱请他再测算,能不能缩短时间,可他说天意不可违,否则,子孙不顺。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上。 坚持了三天三夜,不洗脸不洗澡,不躺着睡觉,不吃肉喝酒,到了第四天,感到头昏眼花,浑身不舒服,关节疼痛难忍。实在受不了,悄悄洗了热水澡,躺在床上睡了几个小时。 这件事被叔伯发现了,觉得天要塌下来了,把我大骂一顿,请道士先生做道场化解罪孽。我不服,跪在父亲灵堂前说"儿子不孝,如有不尊,与他人无关,请降罪于我,绝无怨言",才让叔伯释怀。 其实我心里也不踏实,忐忑不安,害怕真的发生什么不幸。但我想父亲在生的时候,要钱给钱,要物给物,力所能及尽忠尽孝,还带他旅游了很多地方,了却他一辈子心愿,想到这些,心胸坦然,没什么担心害怕的了。 截止目前,父亲离开我们18年多了,我全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愉快。没有发生任何不测。如此看来,父亲并没有怪罪我。 笔者认为,死者为大可以接受,但并不是毫无顾忌,什么都可以做。比如在小区设灵堂,大操大办,装神弄鬼,搞封建迷信,乌烟瘴气,影响社会安宁和谐,这是违法行为,应该禁止。 其实,现在办丧事是做给活人看的,与死者毫不相干。生前让逝者吃好、喝好、穿暖,尽职尽责,尽忠尽孝,才是我们应该做的,死后呼天喊地,痛哭流涕、禁忌这样、害怕那样,丧事办得隆重、豪华,有何意义。 我是粮农二代,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民间说"死者为大"的讲法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一般有三句话连起来讲:"人死为重,死者为大,入土为安"。有的地方则只讲"逝者为大,入土为安"。 死者为大,民间一般认为是指的是人死了,在丧事办事期间,要尊重死去的人,让人们把丧事顺利办完,死者入土后,所有的事情就算尘埃落定。因此,丧事外的事情都要让路。所有的过程都是奔着"入土为安"这一最后结果而去。 (送葬) "死者为大,入土为安"的意思 第一层意思。我国传统的丧葬方式大多为土葬,人死后办丧事的最终的目的就是把死者送入土中安葬。因此,在办丧事期间,不管死者生前的是非功过,最好不要谈论。民间一般忌讳谈论其生死之过,可宣扬生前之功。就是活着的人与死者有仇怨,民间也主张在办丧事期间不要进行清算和辩论,再大的事都随人的死去而飘走。其实这些就要求活着的人在办丧事期间要积口德,讲人道。 至于对死家是非功过的评说,也就是盖棺定论之说,死者入土后,人们想怎么评价就怎评价,口诛笔伐也好,大力讴歌也好,身前身后之事,任人评说,人家也管不了,只要在办丧事期间不去评说就行了。如果有人硬是在人死后办丧事期间,对死人说长道短,人们也不能把这种的人怎么样,只不过这种人在社会上自损形象而已。 第二层意思。就是人死后除丧事外的事情都要让路。如过去的农村,如果人死在农忙期间,活再忙,村里的左邻右舍都要放在手中的农活,来帮忙,亲戚朋友都要来见最后一面。又如,平时邻里间与死者有过节,人死后也就不要计较了,都成为过去,一般都要来参加办丧事。 (出殡) "死者为大"并不代表死家家属可以为所欲为 死者为大是说尊重死者及为其办丧事的重要性,并不是可借办丧事想干啥就可以干啥,一切都要合规、合法。 所谓合规,指的是指一个地方长期以来形成的历史俗规,也可以说是当地的传统习俗(地方不同习俗不一样)。比如说,人死后要烧死者生前的床铺草和一些衣物。每一个地方都有约定俗成的地方,在这种固定的地方烧,没人说什么,如果是放到别人禁忌的地方去烧(比如人家的屋前或院子里),人家当然不干,就会引起大纠纷。这种事就与"死者为大"没有关系了,说到底是活着的人不懂规矩。再比如说,选择坟地,及出殡的路线,每个地方都有约定俗成的规矩,必须要按当地规矩来办,违反规矩也与"死者为大"无关,那叫自找麻烦。 所谓合法,那就是要遵守国家的法律。古有古法,今天有今天的法律,法律就是为了规范社会的行为。如果借"死者为大"之名,想干啥就干啥,无法无天,古法不允许,现在的法律也决不允许,违法必究,触犯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其实无法无天的作为也与"死者为大"无关。 (此图为上世纪八十年代葬礼) 题中所指的"不人道的习俗",不知具体所指。传统的丧葬习俗中,争议颇多的就是对不孝之子的灵前惩处,而大多是表现罚跪方式或者体罚的方式。不知这种习俗是不是"不人道"?不过这种民间习俗随着法律的健全,在如今社会上已经很少见到了。至于各地存在一些陋俗,有传统的,也有现在新兴的,要革除这种陋俗,就要提倡文明办丧事。其实,"不人道的习俗"也与"死者为大"无关。 总之,活着的人在丧事时,不尊守俗规和法律,本身就是不以"死者为大",不尊重死者,是一种瞎折腾。 首先要亮明我的观点:死者为大,不是做什么都允许的,那纯属胡乱定义,不符合客观实际情况。 死者为大,我们这里的习俗,包括父亲给我的教育是:家里有人去世,是大事,比婚庆等事大,必须去参加。 还有一个观点,死者去世,即使年轻的小辈份,也应当受到尊重,包括一些只有向大辈份才行的礼节。 当然,这个行礼不一等,有的礼节有人控制,是不允许的。 在这方面,我有个场景至今难忘,那一年,家族的一位哥哥去世,而比他大的姨夫前来吊孝,来到灵前,跪爬地上,放声大哭,被人拉了几次才起身。 这可以说典型的死者为大。 而去年一位侄女的女婿去世,我说给人家鞠躬,同族的兄弟说,那不行,那成啥了?咱是长辈啊。 认识不一样,做法也不一样的。 至于拿着这个民俗去胡乱作为,那是绝对不应该的,也不会有人尊重,只能唾弃。 葬礼有很多不人道的习俗,死者为大,是不是就代表着做啥都可以?题主的用意很含糊随意,而且逻辑有些混乱,一般来讲,葬礼是悼念追忆逝者的一种风俗仪式,晚辈儿孙本着对亲人的尊重与怀念,往往举办的庄严肃穆,还有些富裕人家更是布置的排场讲究,还没听说过什么不人道的习俗,题主所言,可能各地风俗不尽相同,属于一些特殊个例! 说到死者为大,是指活着的人应该尊重逝者,死者已矣!不论是长者还是晚辈,男女老少远近亲疏,都得鞠躬行礼以示哀悼!并不是代表做啥都可以,人死如灯灭!这里所谓"做啥"当然指的是活人的言行举止,因此,一定要遵纪守约,绝不可以为所欲为!我们这里曾经出现过这样一次闹剧:家里老人过世后,他儿媳妇为了跟厂里讨要欠款,挑唆老公在葬礼上出标语,喊口号,哭喊辱骂厂领导一家,更出格的是,出殡那天居然逼着老公雇来铲车,把棺材放到人家大门前示威!最后结果是这家儿子因为触犯法律,当天就被刑拘了,所拖延的几十万欠款也一笔勾销了…… 所谓"十里乡俗不相同!"但是人死不能复生,这条铁的定律无法更改!逝者为大,自古以来入土为安是对逝者的最大尊重,如今人们更应该更新观念,移风易俗,千万不能随波逐流,盲目跟风,将庄严神圣的葬礼搞得一塌糊涂,害己又害人! 所谓死者为大意思是说什么事情都得围绕他去做,大家手里的事情要放一放,优先照顾逝世者,如果出殡赶上迎亲的,要主动为逝者让路,这是对逝者的一种尊重,充分体现了死者为大的道理,毕竟去世了,没有什么比这种事情更大的,在大家眼里就是天塌了。 我们不能去片面理解死者为大的道理,也并非说他什么都能干,也不是说他可以无忧无虑,无所顾忌,当然不能违背原则,更不能触犯法律,这只是大家的一种尊重,意思是说这种事情是最主要的,大家都应该积极围绕这件事去做事情,即使家里有事也要先放一放,这是最重要的事情,更多的是对逝者的尊重。 死者为大是我们的传统习俗,大家都能理解和支持,很多时候赶巧家里有事,也要避开,首先要把逝者送走,毕竟这种事情等不得,更多的是大家对这样的事情特别忌讳,很多人都是避开,这就是农村风俗。 所谓死者为大也不并非什么都可以做,必须尊重三从四德,必须和村里的长辈协商如何把事情办好,这种事情一般都是有家族里的长辈安排,下面的子女什么也不用管,好好哭丧就行了。 死者为大只是对逝者的尊重,并不代表自己的权利,大家都会积极帮忙,大伙齐心协力,共同把事情办好,逝者一般什么也不用管,下面有人会给你帮忙,至于死者为大的道理就是大伙都会尊重你们,给予你们无私帮助,大家共同努力帮助你把事情办的圆圆满满,这就是对逝者的尊重,也提现了死者为大的道理。 "死者为大"并非是说做啥都可以,这必须符合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伦理观念。 这种"死者为大"的说法无可指责,不管死者生前有过什么恩恩怨怨,死后都不再计较,这是对死者的尊重,让死者有"尊严"的离去。自古以来,就形成了各式各样的葬礼,活着的人为死去的人祭祀祈祷,上至王公贵族,下至黎民百姓,都用不同的方式安葬死者,让死者"入土为安"。 我们都知道,王公贵族的葬礼是如何的奢华,帝王的陵墓犹如皇宫,金银珠宝充斥其中,甚至有些帝王死后残忍的让活人殉葬,惨无人道。这样的"死者为大"显然过了头,令世人所唾弃,我们坚决反对。 黎民百姓的葬礼就简单多了,在战乱或灾难中死去的人,能裹上一个草席就很"隆重"了,很多是暴尸野外,"路有冻死骨,朱门酒肉臭"就是很好的写照。时至今日,葬礼的各种习俗依然盛行,其中也有许多令人诟病的陋俗,必须摈弃。 我们每个人都会离世,死后也都会举行葬礼。但葬礼应该是对死者的一种追念和哀悼,不能成为活着的人炫耀和敛财的道场。有很多地方人死后,大办葬礼,宰猪杀羊,祭拜鬼神,在葬礼上唱大戏,好不热闹,甚至在亡灵面前跳"艳舞",不知道是对死者的尊重还是亵渎。更有甚者,以此为敛财的"工具",大肆收礼钱,尤以有权有势者为甚,葬礼已不是葬礼,而成了"交易场"。 最可恶的是有些人给死者"配阴婚",这种触犯法律的行为令人深恶痛绝,必须严厉打击。 我们可以对死者表达哀思,但要在公序良俗的约束下,不能违反人伦道德,甚至触碰法律,借着"死者为大"的幌子而为所欲为。实际上,"死者为大"在古时候并没有被统治阶级所推崇。 翻阅了很多史料,都没有找到"死者为大"的出处,也找不到与之相关的历史故事和记载,反而更多的是"天为大"、"礼为大"、"政为大"、"事亲为大"、"敬身为大"、"尊贤为大",甚至"无后为大",都是给活着的人说的,可见古时候的人更关注生者。 "死者为大"只能说是一种演绎,把对活着的人的"尊重"延续到了死者身上,这种"尊重"多少带一点虚伪的成分,活着的时候受罪,死后才受到"尊重",一切都显得那么虚情假意。 身边不乏有这样的事例,父母在世的时候不闻不问,让老人受尽熬煎,甚至还有虐待行为,但死后却极尽"孝心",舍得花钱,大操大办,不知道这样的葬礼有何意义? 我们反对以"死者为大"的幌子沽名钓誉,人活着应该受到尊重,而不是死后才想起。尊重死者,更应该尊重生者! 很多人讨论的不人道习俗,大家可以换个角度来理解:"给一个小孩手机,你说他玩游戏消费多一点,还是给你打电话多一点?" 这里头核心的问题在于,手机是多功能用途的,使好使坏在于使用者。 葬礼某些坑人的习俗同样来源于这个问题,以前只有大户人家才会对葬礼有着各种繁琐的要求,目的突出威望、人脉、给后人的传承。 基本上每一个地方都有着固定的一套安葬的办法。可为什么有些地方幺蛾子很多,甚至影响到了正常人的生活呢? 其实看待它可以分成两个角度: 1.不富裕的人(或曾经祖上富过)后面发达了,迫切需要各种办法证明自己的硬实力,葬礼就是其中之一。这已经超出了"孝"的概念,所以很多人吐槽生时不孝顺,死了大张旗鼓,目的在于建立舆论制高点。 2.多地域的文化融合,很多常人不能理解的习俗实际上是外来文化综合的结果,哪怕以前大户人家有白事,办酒席都是突出个文雅,那是身份地位的显现。而有些半路出家的为了营造舆论制高点,或者达到某些诉求,就会给白事添家各种难度。这种大面积AOE不幸波及到了吃瓜群众,群众属于无辜,但因为公序良俗的道德约束没有出面制止对方的无礼,这就是大家说的少去惹晦气的由来。 当然,随着民众文化水平的日益提高,素质也在提升。因为目前很多不人道的葬礼习俗,都偏向于第二点,即要达到某些诉求,如果踩到了红线,就得看相关单位如何进行制约,毕竟手机是个好东西,到了不按规矩出牌人的手里是个大问题,但也容易修正。只不过被影响生活的人脑海中无法忘记这个事罢了。 死者为大,一方面讲的是人已经死了,应该得到最后的尊重。 另一方面,一个人一生,下葬就这么一次,也算是人生的最后一程,活着的人参加葬礼,一切以死者为重。 最后,人都已经死了,恨他也罢,怨他也罢,他都听不到了,活人和他计较没有任何的意义,只能是自己给自己添堵,自己和自己过不去。 有时候原谅别人对自己的伤害很难,但我们可以试着忘记。 图片来源于网络 逝者,不论辈份与年龄,前去吊念者必躬身施敬礼的礼。从而年纪大与辈份大的人,不向年龄小与辈份低的人施敬礼的礼规矩被打破,这才逝者为大的。 葬仪与葬礼,最严谨严肃庄严,不可错半分毫的。这才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 喜庆仪,讲热烈,稍松驰就坠落成乱闹。不严肃严谨庄严了。 因此,孔子丧仪主持之职的伺仪,讲礼,终成儒说,再转儒术,再成儒学,而又奉为类神教的教会式了。而主持喜庆事的伺仪就发掘不成这一式的。 现实里,月子娃死逝去,讲究的人家也献祀祭的,上辈不施礼于晚辈规矩破,才逝者为大呢。 祭祀,凝聚我们的人,一种最真实的方式,比奉神拜王两聚人方式,更全民化的。即用祭亡者.诰祷天地.跪拜皇帝三聚人方式之一。 聚住人以后,才誓言誓示赌咒的。 可证仪式的重要性。 这才人们追求寻求仪式感的缘由。 所以,此题不明原理,才疑问与无厘头设出的。 谁敢在丧仪中乱来,就是找揍遭群殴呢。咋有想做啥做啥的现象发生呢。喜庆婚庆上才可愿咋做就咋做现象出现的。 丧仪葬礼是最人道的行为,并且笫一,其它式排第二及以后的。 悟空问答看后咱也评判一下对不对。 所谓死者为大就是死者为尊,尽最大努力做到对逝者尊重,这样生者才能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