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婷案已成铁案!5条全新证据再次反转,揭开案件的团团迷雾
既然叶婷敢实名举报,就一定有冤情!
这是我听见为叶婷一家辩护最多的、最没有逻辑的理由!
对于这件事,我不选边,不站队!整理了5条疑问,也许各位看官能在这些疑问中揭开这起闹剧谜底!
一、寻人启事到底是不是无中生有?
事实上,叶婷举报的事情,不是现在才发生的,而是自从父亲去世后,一直都在断断续续的通过网络发布。
只不过一直没有引起较大的舆论效应。这次,完全是一张寻人启事引起的巨大轰动。然而引起轰动的不是寻人启事本身,而是在发布寻人启事之后,当事人被警察送了回来!
事实上,这才是这起事件真正的导火索!
寻人启事上除了大家怀疑的没有当事人照片,声称被7、8个人强行带走,夺走手机,最后面也没有留联系方式。很显然,叶婷家属是知道叶婷被谁带走 ,至于是不是警察通知他们的,或者如警方公布的,当着其男友的面带走,或者让其男友代为通知家属,只有警方和当事人清楚!
那么发布这么一封无厘头的寻人启事,目的何在?
二、13岁怀孕,生8个孩子能不能证明叶某青有罪!
有一说一,现在一部分网民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了,要么一边倒的支持叶婷,要么集中反水,一边倒的网曝叶婷。
其中的焦点就是叶某青生育了8个孩子,以此来判断叶某青必定是手眼通天之人,而且以叶婷之母的控诉信推算出13岁怀孕,是不是被叶某青强奸等阴谋论。说叶婷造谣,难道这些东西不是谣言吗?
笔者想说的是,即便是叶某青在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情况下,生那么多孩子,但也能证明其有罪!毕竟是可以通过缴纳社会抚养费来化解的。
至于说当初是怎么躲过政策处罚的,那不是计生专干和当事人的事吗?跟本案有什么直接关系呢?
三、案件为什么迟迟不能宣判?
这是很多网民的疑问!
作为被害者家属,悲伤和急切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作为刑事案件,尤其是人命案件,其侦查,审理,都非常复杂,严谨。而且里面还涉及到很多主观因素和客观原因。
1、罪名是什么?
到底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这在量刑上有很大的区别。
2、死因是什么?
尤其是在叶某青家属摆出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死亡证明后,其中首行写着"脑疝",于是很多人就怀疑叶某是本身的疾病导致的死亡,嫌犯只是点背而已。
但是,厮打是不是导致基础疾病的诱因呢?一些高压人群,有可能因为别人一句过激的话,就会丧命。
再者,打人者有两个,在场的有7个,那么是殴打导致的死亡,还是言语造成的情绪激动触发的死亡。是哪个嫌犯打的位置致命,还是因为自卫摔倒磕碰?
所以,单凭这条证据,就要通过各种手段来研判。
3、被害人有没有过错?
老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通过双方的叙述来看,叶某青和嫌犯远日无怨,近日无仇,发生厮打,嫌犯自然有过错,但是被害者有没有问题,是主动挑起事端,还是拉架劝架误伤,还是正当防卫,这都是裁决的重要依据。
4、证人证言证据的确定。
我们知道,警方在侦查的时候,除了运用技术手段之外,比如尸检,作案凶器,监控视频等,还要依靠大量的人证,证言。
那么证人所说的就一定是真的吗?这得需要花很长时间去调查,确保做到万无一失。
所以为什么要让叶婷删掉视频,也是减少办案人员和证人被舆论干扰,从而丧失理性判断。
四、叶婷被拘传合不合法?
一部分网民之所以表现的非常愤怒,就在于叶婷被警方传唤。
那么,叶婷被传唤,到底合不合法?
毫无疑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公民,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叶婷也不意外。
叶婷为什么被传话?难道在网络上替自己的父亲伸冤也有错吗?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公民有权利通过网络举报,监督,申诉。原则上来说,这些网络平台仅限于国家部门主办的政务平台网站,但是法律也没有规定,不可以通过抖音、头条来表达自己的心声。
但同时要注意另外一个点,公民可以监督,质疑,但是不能捏造,诬告。
很显然,叶婷通过网络发布的信息,有诸多不实之处。
比如宣称警方不作为,乱作为,任由自己父亲躺在殡仪馆不管不顾;比如说警方包庇村主任,任由另外两名同村逍遥法外。
厮打发生之时,叶婷家属并没有在现场,那么她哪来的证据表明别人在逍遥法外?
案件刚刚侦查完毕,已经进入审理阶段,又哪来的证据表明警察不作为,乱作为?警方的公告,为何视而不见?
在最新的一段录音中,警察反复跟叶婷沟通,要求删除视频,并非像叶婷所说的被强行删除,被很多人怀疑警方是想毁灭证据!
简直胡说八道!其一是为了减少舆论干扰,前面说过;其二就是最大限度的降低对叶婷事后的追责!毫无疑问,叶婷最后肯定会被追责,如果主动删除,很明显会降低处罚力度。
所以,不要质疑警方传唤叶婷的合法性!
五、叶婷为什么会在法院最后的审理阶段出幺蛾子?
几乎所有类似的案件,最后的焦点都在赔偿金上,叶某青的案件也不例外!
在这件事情上,案件双方都尽可能的为自己争取利益,这无可厚非!
虽然嫌犯妻子曾发文说,因为叶某青家属提出400万元索赔,而他们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他们提出的80万,叶某家属不同意。所以才导致这起案件进入拉锯战!
不管是现实中,还是网络上,类似的案件不少。关于赔偿这个问题,被害者家属可以无上限的提,但是家属如果拿不出来,最终还得看法院的裁决。
常理而言,400万的赔偿,几乎是不可能的!
而目前嫌犯有两个,且叶某青并不是当场死亡,也还没有证明叶某青完全是殴打致死,也没有否定叶某青到底有没有过错,基于以上几点,两名嫌犯判处死刑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以上这两点不能达到叶某家属的预期;而且,通过他们的律师,大概率也知道案件的走向和结局,所以才试图通过网络,制造舆论压力。
但是,通过叶婷以及其家属的多段发言来看,他们虽然没有直接表明自己对赔偿的诉求,但是却也没有一条有效证据,来证明警方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村主任和另外两男子逍遥法外。
相反,叶某一家就是在无端指责,毫无目的性,甚至直接质疑黑暗!
遇害者妻子至公开说,警方没有对她进行调查。大家觉得"丈夫死了,警方不对妻子进行调查",你们觉得可信吗?
我觉得,这不像是在维权,而是......
【笔者总结】
叶某青去世了,我们本该为这样的事件感到惋惜,悲痛;
家属维权,甚至提出赔偿,无可厚非。但是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网络举报,是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切勿试图通过网络制造舆论,妨害司法,搞道德绑架,不要脏了网络举报这条路!
这是个法治的社会,绝不能以"谁能哭,谁能闹,谁就有理"来扰乱视听;更不能谁有权,谁有钱,就能为所欲为,只手遮天!
但愿叶婷父亲一案早日得到公平公正的裁决,也希望叶家早日走出悲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