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大病筹款恶意推广需要多方合力
不久前,水滴筹因遭遇"职业筹款人"再次受到社会关注,他们为求助者有偿提供推广服务,雇佣推手在微博、微信群内大量传播筹款信息,并向求助者收取高额捐款抽成。针对媒体报道,水滴筹迅速回应,表示所谓的"恶意推广"是由第三方商业组织运作,平台坚决抵制这种行为,打击行动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不过,围绕网络黑灰产的讨论仍在持续。如何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切实保障大病群体和捐款人的利益,需要平台、用户、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的多方努力。
"恶意推广"现象依托平台发生,毫无疑问的是,平台方需要第一时间负起责任,自我排查,给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8月上旬,水滴筹举行媒体沟通会,公布了针对恶意推广的打击手段和成效。
目前,水滴筹通过用户投诉和大数据筛查能够有效识别涉及恶意推广的筹款项目,进而阻断其传播。在筹款提现规则方面,水滴筹严格限定非筹款人本人账户收款,实际收款人必须为患者近亲属或者就诊医院的对公账户,并且严格审核收款人与筹款人的关系证明文件,让恶意推广者无法接触筹到的款项;对于参与恶意推广的筹款人,水滴筹将其列入黑名单,无法再在平台上发起筹款;对于最终被确认参与转发的恶意推广者,水滴筹将限制其在平台上的访问、转发、证实等权限。
但仅仅依靠平台显然不够。水滴筹们虽然可以通过线上排查和线下走访等方式进行判断,但作为商业公司,无法通过官方渠道进行精确核实筹款人和患者信息,如果没有个人征信、医疗等系统提供支持,想要完全杜绝不诚信筹款行为,无异于天方夜谭。
同时,如果没有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恶意推广行为,规范监管体系,恶意推广依然可能产生其他变种,继续危害大病筹款行业的发展。
目前,互联网个人大病筹款并未被纳入《慈善法》管制范围内,因此,对依附于大病筹款的恶意筹款行为也暂时没有针对性规定。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奇奇呼吁,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为监管部门提供执法依据,也为这条产业链的主体行为划定红线,完善平台治理,强化行业自律,防止互联网大病筹款成为"法外之地"。
不过,虽然目前不受《慈善法》监管,筹款行为依然需要遵守《民法典》《刑法》等法律规定。判断"恶意推广"是否违法,要视不同情节确定。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鑫月介绍,《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恶意推广人"假借收取推广中介费的方式将筹款人正当筹集的大部分款项据为己有,其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违反公序良俗,而"推广人"获取的中介费在民法上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如果采用虚构身份、冒用他人名义、虚构各种悲惨事实夸大宣传等方式,从而达到骗取筹款的目的,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其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今年6月,广西警方侦破全国首例冒充正规筹款平台、利用网络众筹进行诈骗的案件;水滴筹在媒体沟通会上也透露,对部分涉及恶意推广的筹款项目收集证据并报案,目前已有公安立案调查。监管部门、行业平台、社会监督缺一不可,多方合力才能维持大病筹款行业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切实保障大病患者和捐款人的利益,不辜负每一份社会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