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肯定的说,你被套路了,你要找证据确凿的事,和象你一样的人,人多好办事,光套你自己,你自己就该找自己的原因,你还可以把自己的工作优点和创新,写成材料,投放人力资源部门和老总,如果你真爱这份工作,总能找到法,老娘们那套很管事,假装:一哭二闹三上吊,没法活了。我一心一意为公司,你们弄这一套。我在这段时间内干了什么,什么,有了那些发明创新,如何遵守纪律企业制度。引起共鸣,振动老总,感动工友。这时,如果有人出面,你的机遇到了,如果公司细数你的工作缺点和错误,作的很充分,你还是撤吧,人家有备而来,前提是你真用功,真奉献,问心无愧。 很明显如果对你不满意,为何不早早辞退你,而是硬要拖到你转正前的最后一天?很明显你被套路了,许多公司用这种下作的手段,节约劳动力成本! 比如试用期工资低,或者7天内离职不给结算工资,以及你这种,在最后一天转正的时候被劝退。许多员工平时没有维权意识,也没有保留证据,也不知道如何投诉,白白被坑。 维护自己权益的方法: 试用期期间,公司不能口头说你工作效率低就辞退你,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有一个前提就是公司要能证明你不符合的证据。 所以,你一定要要求公司拿出确实证明你不符合录用的证据。 最好可以收集你认真工作,出勤等文档证据,提起劳动仲裁。 关注前程无忧,收获职场干货,陪你走过求职路。 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三个方面来回答: 第一:我感觉着这个公司不正常,明显的在耍赖欺诈,现在有很多无赖公司就是靠这种试用期来赚取更多的利润,因为在试用期工资很低还没有保障,试用期一般在一到三个月,时间也是不短的,等你的试用期快到了,就辞退你,然后再去招一批人来继续干,这样周而复始,像这样的公司业务技术一般不强,一学就会的那种。 第二:劳动合同规定,下列情形是没有补偿的:1。试用期内经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有严重影响的,或经用人单位提议拒不改正的;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像这种现象维权也能,但是不太好维权,用人单位用一个理由就可以回绝你,他们可以找出好多理由,就算你有证据,打官司赢了,得到的补偿很少,毕竟才上了几个月,还不够耽误功夫的,所以很多都不再去维权了,记着找单位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楚这个单位招人勤不勤,像这种一年到头都在招人的单位一定不要去,这单位肯定不怎么样。 明确的告诉你你被套路了。不合格一般一个月内就可以看出来了。三个月的实习期是为了降低成本。实习期到了把你踢了就是耍流氓的行为。之前我有个朋友她做安卓程序的。当项目结束的时候她就被踢走了。她的另一个同事做苹果程序的,他三个月试用期都过了2个星期了。老板告诉他不合格,让他去另一个岗位再试用2个月。最后她的那位同事直接走人了 到了试用期最后一天,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你,这是明摆着在钻法律空子,不知道用人单位与你签订的是不是正式合同。 如果不是正式合同,而是试用期合同,那用人单位的目的就是为了规避法律,为了在试用期使用廉价的劳动力,方便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用人单位以试用期辞退,只补偿两天的工资,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完全可以进行仲裁申诉,要求按正式解除合同进行赔偿。 但要想得到正式赔偿,你首先必须证明你在试用期间的工作是完全胜任的,比如:完成生产任务情况,生产效率情况,劳动纪律情况,以及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工作任务情况等等。 如果你能用事实举证这些情况,你的申诉才可以被支持,并胜诉,否则,就算你去申诉,也是以无果而告终。 你可以提起仲裁,认为用人单位是非法解除,要求其支付赔偿金或要求单位履行劳动合同。关键要看单位解除是否合法。从文章内容看,单位可能是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的,如没有录用条件你可以胜诉。祝你维权成功! 试用期内告诉你考核不合格,没毛病。 我觉得你应该反思一下,看看自己哪些地方还可以做得更好,借以改善和提高自己。尽快开始寻找下一份工作。 不要想着去向老东家索赔,你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不会得到什么,还会得罪老东家,得不偿失。 仅供参考,请三思。 你好,我从事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十余年,对于转正前一天辞退员工的,分几种情况。 要么是套路,公司短时间内需要你来解决一些问题,但长期来看不需要。这个我之前一个同事就真实遇到过,当时公司是做蓝牙音响的,我同事是研发部跟项目的,我们所在公司的一个大客户有新项目要开发,除了我们所在的公司外,还有一家同行公司也在公关,但碰到了一点技术门槛,于是以1。5倍现工资把我同事挖过去了。去了前两周,没安排别的,打着跟这个大客户的旗号,只让我同事针对这个客户的新项目,写材料,然后统筹把技术门槛给处理了,才上班刚过一个月,公司就开始找理由找问题,最后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将我朋友辞退了,因为工作时间不长,所以我朋友也没和公司纠结。 要么就是真的工作能力跟不上,或者不能融入该公司,这方面就不详说。 那么如果在试用期还有一天就转正时,公司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我们要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关键看公司说的试用期不合格有什么充分的证据? 《劳动合同法》是这样说的,所谓的试用期不合格,实际上就是指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公司要有哪些证据才能证明呢? 1、公司得有你岗位的录用条件。比如在招聘网站上挂出来的内容,一般在入职时,公司会另外和你签订一个岗位职责说明书,上面有录用条件、岗位内容、工作要求等等。这个是公司证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基本前提。 2、公司要通过考核,或其他客观的工作业绩和结果,来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举个粗糙点的例子,比如约定了录用条件是英语听说非常熟练,但结果连英语单词都不认识几个。千万别抬杠说,这个面试的时候公司没面试出来,怪谁啊!但从法律角度来说,没有任何条款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之前,需要经过面试。 如果公司能做到以上两点,那么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你,那就是合法的,除了结算工资、缴纳社保这些,是没有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二、如果公司的证据不充分,那么还有机会,不过不一定值得! 假设公司在这一方面的证据不充足,变成了违法辞退你。那么公司需要支付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因为你在试用期内,2倍的赔偿金基本上就是1个月工资(补偿金就是0。5个月工资)。 但是,公司肯定不会主动给你这个赔偿金,那么你得通过劳动仲裁才能拿到属于自己的,这就意味着你要花费一段时间和精力才行。那么,我们要评估这样去做值不值得,这个需要我们自己去权衡。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果公司辞退你仅是以试用期不合格而没有具体不合格的理由,显然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但你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公司在招录你时是否明确约定了录用条件?你在试用期内表现和你本身条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没有约定明确的录用条件而现在笼统说不符合进而解除,属违法解除。如果你的条件和试用期内表现没有与录用条件不符而解除劳动合同也是违法解除。2、公司与你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工作一个月之后都没有签订,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工作一个月之后的双倍工资。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仅约定了试用期的,则该试用期约定无效,应发放正式期工资。另外,劳动合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为期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劳动合同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超过的约定无效,应按正式期发放工资。 对普通上班族来说试用期这个概念肯定不会陌生。一般用工单位在员工新入职时都会规定一个月至六个月的试用期,以考核员工是否符合公司录用标准。但是,法律对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这些法律规定,普通劳动者乃至一些人力资源从业者都不甚了了,或者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误解。 应该说,我国法律并没有给予用工单位无因解除权,即使在试用期内用工单位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如果在试用期内没有正当理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工单位依据法律规定给予赔偿,甚至可以要求用工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的,而试用期解除合同和平常的解除合同唯一的不同在于多了一个法定的条件,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但是,为了避免用工单位滥用该条款,变相成为无因解除试用期员工,司法实践中对该条款的适用是有很严格的标准的。首先,用工单位需证明有书面的明确的录用条件;其次,用工单位需证明曾明确告知过劳动者录用条件;最后,用工单位需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同时,无论是在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过程中,上述事项的举证责任都是由用工单位承担,无法举证的则用工单位需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知道了这些法律规定,劳动者遇到试用期遭辞退的情形时大可以据理力争,维护自身合法的劳动权益不受侵害。